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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刑是中国奴隶社会刑罚体系的主体,因其耻辱刑和中间刑的双重性质,汉文帝废除肉刑,并没有提出具体完善的新刑来代替。自其废除之日就不断有复议肉刑的呼声,特别是魏共有三次复议肉刑的讨论,东晋元帝时的讨论也非常激烈。本文结合当时具体历史环境,总结这几次复议肉刑的讨论,最终得出结论:肉刑的争论的根本原因在于汉文帝废除肉刑后建立起来的新刑罚体系不合理,存在着严重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