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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彭宇、天津的许云鹤、泰州的殷红彬……近年来,国内发生了一系列年轻人因为做好事而被诬陷,甚至走上被告席的事情。这些案例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不久前,北京又发生一起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人摔倒后,因周围无人敢施以援手而不幸身亡的事件。
我们从小教育孩子要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可是当我们发现以善良之心帮助他人换来的却不一定是对方的感激,做好事也有风险的时候,我们还让不让孩子学雷锋,做好事了呢?
孩子篇:
做好事反被诬陷
(卢毛毛,初二年级学生)
我被爸爸狠狠地骂了一顿,因为我做好事给他惹了麻烦。现在,我心里还很难受,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吗?
我从小就喜欢帮助别人,老师因此多次表扬我,同学们也都很喜欢我,有了困难总喜欢找我。
前几天放学,我和同学丁小猛一起到学校车棚推自行车准备回家。他的自行车后轱辘被扎破,一点气也没有了。我热心地说:“我带你回家吧。”他想了想,说:“好,反正咱们两家离得不远。”于是,他就坐到我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路上,我边骑车边和他聊学校里的事情。突然,我看到前面有个六七岁的小男孩躺在路上哇哇大哭,这个时间段正是大人下班、学生放学的时候,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车,太危险了!
我本来就是一个热心人,看到这种事情当然要管了。我停下自行车,让丁小猛帮我推着,然后跑到小男孩身边抱起他。原来,他被人撞伤了,腿上流了好多血。这可怎么办啊?我抱着孩子四处看,希望能发现孩子的家长。
正在这时,一个叔叔和一个阿姨向我这边跑来。我刚想询问他们是不是孩子的父母时,那位阿姨不等我开口就迅速从我怀里抢过孩子,那位叔叔开始打电话。原来是小孩的家人,我松了一口气。
既然孩子的家人来了,我就可以走了。我正要离开,那位叔叔却一把拉住我,不问青红皂白地就打我一耳光,说:“撞了人还想溜?快让你的家长来!”我蒙了,赶紧解释。可那位叔叔就是不相信,他牢牢地拉着我,生怕我跑了。这时,许多看热闹的人围了上来,他们纷纷指责我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车带人,撞了人还想跑。我说,我骑车带人是不对,但孩子真不是我撞的。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听我的,或者听了也不愿意相信。我百口莫辩,心里纳闷:刚才小孩跌倒时,人都哪儿去了?紧急之中,我忽然想到丁小猛可以给我作证。丁小猛呢?我找来找去,发现他把我的车扎在路边,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实在没有办法,我只好用那位叔叔的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爸爸赶到后,我忍不住哭了。我对爸爸说:“不是我撞的。”爸爸将我揽到身边,拼命和那位叔叔争辩。可争来争去,只是引来更多围观的人。最后警察来了,让孩子的妈妈先领孩子去医院,而我和爸爸以及那个叔叔都被带到了派出所。
小男孩没有大碍,在附近医院处理、包扎后,也被妈妈带到了派出所。警察问他是谁撞的,他摇了摇头,后来又用手指着我。我真是欲哭无泪,比窦娥还冤!我说我的同学丁小猛可以证明我没撞人,可电话打到丁小猛家,丁小猛的妈妈竟然说丁小猛有事出去了。“真是一个不仗义的家伙!”我在心里骂道。可有什么办法呢?最后,在警察的调解下,我爸爸给了对方500元钱,将我领回了家。
爸爸回去把事情经过给妈妈讲了,然后教训了我一顿,就忙自己的事去了。可我的心情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我好心扶起小男孩,小男孩和他的父母却一口咬定是我撞的。我热心帮助丁小猛,可他临阵脱逃,还不愿意帮我作证。真是好心没有好报!那我以后还要继续做好事吗?我真的糊涂了。
家长篇:
生活让我更务实
(苏海扬,个体经营者)
作为社会公民,我当然知道做好事是值得大力提倡的。可是,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明确反对孩子去做好事。我这样说,是有充分理由的。
做好事不仅是态度问题,有时更是能力问题。比如,救落水儿童,必须要会游泳,资助贫困学生,得有经济实力等。所以,做好事前,要让孩子先问问自己具备帮助别人的条件吗?如果不具备,做此类好事就是将孩子推向危险的边缘。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今年暑假,我们单位小李的儿子就是为了帮同伴救一只落水的宠物狗,最后淹死在河里的。一家人哭得死去活来。
孩子的想法单纯,很多时候做好事就是为了获得老师、家长以及他人的肯定。可是,做好事真的能获得相应的肯定和赞扬吗?现实生活给了我们让人伤心的回答。报纸、网络上不是报道过多例因为做好事反而被诬陷的事情吗?
试想,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我儿子身上,这对孩子的打击该有多大啊!与其让他在吃亏后痛苦地总结教训,甚至去怀疑这个社会,不如等他长大成人,充分认识了这个社会,有了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之后,再去选择做或者不做好事。
家长因为爱自己的孩子可能都会有些私心,我也不例外。好事,之所以称之为好事,就是因为这些事本来不属于孩子分内的事。孩子现在的分内事是将学习搞好,健康快乐地成长。现在孩子的学习任务重,再鼓励他额外地去做好事,势必占用和耽误他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对孩子的成长不一定有利。我想哪位家长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因为做好事而误了前程吧。
记得有一次我送儿子上学,看到有个路人骑车摔倒了,我想停下帮一把,但遭到了儿子的强烈反对。他着急地说:“妈妈,让别人去帮吧,再不赶紧去学校,我就要迟到了。”说实话,我也感到儿子的态度多少有点冷漠,但我还是为儿子的理性感到高兴。毕竟,上学不迟到,对他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而帮助他人,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为了孩子的前途,我们做家长的不得不学会务实一些。
老师篇:
因噎废食不可取
(郑红明,中学老师)
仅仅因为怕吃亏就不让孩子去做好事,这看似对孩子的爱护,其实是错误之举,和因噎废食有何区别?这样做至少存在以下弊端:
第一,不利于传统美德的传承。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是世代相传的精神财富,这些宝贵财富经过几千年的积累与沉淀,历经种种考验流传至今,成为我们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仅仅因为几个看似不公的案例或者孩子自己一两次被冤枉的经历,就轻率地教育孩子抛弃传统美德,这根本就是对祖先的背叛,也与我国现在以德治国的方略背道而驰。在给孩子们上德育课时,我专门就此问题和同学们展开了讨论,并对不敢做好事的思想进行了严肃批评。
第二,不利于孩子融入社会。
孩子在校园是学生,出了校园就是社会人,需要扮演多种角色,参与多种社会活动,这些都需要孩子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现实生活中,大家都喜欢乐于助人的人,自私冷漠的人走到哪里都不受欢迎。而做好事、帮助他人,是孩子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一个重要载体。人为地干扰孩子做好事,从某种意义上说,阻断了孩子融入社会的一条途径。而过于夸大做好事可能遭遇的消极后果,很容易使孩子对他人和社会产生恐惧甚至排斥心理,从而影响孩子对周围环境和社会的融入。
第三,不利于培养孩子的抗挫折能力。
做好事不被人理解,甚至遭到诬陷,其实也正常。这与孩子平时考试成绩不理想、愿望落空、计划失败等挫折没有本质区别。人生在世,就没有一帆风顺的事,因为做好事遭到他人误解就失去继续做好事的信心,或者干脆不再去做,其实是一种典型的软弱行为,是自信心不足、丧失信念和向社会恶行低头的行为,其实质是对困难的妥协。如果孩子的此种心理得到强化,以后当他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避,而不是积极面对,迎难而上。久而久之,孩子的抗挫折能力必然会逐步削弱。
此外,还存在不利于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限制孩子综合素质提升等弊端。所有这些,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我建议家长和学校要从正面引导孩子,切莫为了孩子一时的安稳而阻止孩子做好事,最终使孩子失去更广阔的成长空间。
专家篇:
在伤害中迅速成长
(魏国军,心理学教授)
社会鼓励孩子做好事,而做好事并非零风险,有时候非但不能受到表扬,反而会受到伤害。现实中活生生的例子远胜于书本上的道德说教,这是令家长们纠结的真正原因。这里,我不想说这些家长是错误的。但是如果这个社会中,人人自私冷漠,我们活在其中又有什么希望和乐趣!在他人困难时施以援手,任何时候都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但是对于孩子而言,又有一些特殊性。他们生活阅历浅,处世能力不强,不一定能有效地保护自己。我想,与其争论让不让孩子去做好事,不如了解一下孩子做好事受到伤害时应该如何应对,可能更有现实意义。
当孩子做好事受到伤害时,我建议家长们最好做到以下三点:
一、适时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孩子做好事后受到伤害,无论这伤害来自被帮助者的误会或诬陷,还是来自事件本身对孩子造成的冲击,都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轻者可能会令孩子对自己助人为乐行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重者可能会使孩子对整个社会产生不信任感,有的甚至就此对社会产生报复心理,走到社会的对立面。因此,当孩子因为做好事而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时,我们应当及时地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通过引导孩子倾诉、剖析事情发生的原因,对孩子进行安慰,让孩子迅速走出阴影,还心灵一片阳光。
二、和孩子共同总结受到伤害的原因。
面对事情,人们会有所选择,做还是不做。当选择做出之后,人们通常会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个估计。而孩子做好事,有时候之所以会出现受到他人陷害、自己受到伤害等情形,也主要缘于孩子对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估计不足。家长和孩子一起及时总结做好事受到伤害的原因,比如,是不是对自己的能力过于相信,是不是对“碰瓷”等社会丑恶现象缺少辨别能力,当时是否有第三者在场作证等,并且在受到伤害后,要记得拍照留证,及时报警,向路人求助,向医院等专业机构求助等,让孩子吃一堑长一智,为日后助人为乐积累经验。
三、和孩子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受社会风气不正、人们诚信意识在一定范围内缺失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孩子做好事有时不但不被人理解,反而会被告上法庭。面对这种不公正待遇,家长应当和孩子站在一起,相信孩子,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全力以赴地去为孩子维权。在不伤害孩子心灵的前提下,可以将应对的整个过程让孩子知道,如果条件许可,甚至可以和孩子共同探讨应对的途径和策略,从而将受伤害这一坏事转化为促进孩子成长、提高处世能力的好事。要知道,这样的锻炼机会可是花钱都难以买到的。
我相信,只要引导得当,处理及时,孩子就算是做好事受到了伤害,也能迅速地从阴影里走出来,得到更多的锻炼和成长。
【编辑:杨子】
我们从小教育孩子要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可是当我们发现以善良之心帮助他人换来的却不一定是对方的感激,做好事也有风险的时候,我们还让不让孩子学雷锋,做好事了呢?
孩子篇:
做好事反被诬陷
(卢毛毛,初二年级学生)
我被爸爸狠狠地骂了一顿,因为我做好事给他惹了麻烦。现在,我心里还很难受,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吗?
我从小就喜欢帮助别人,老师因此多次表扬我,同学们也都很喜欢我,有了困难总喜欢找我。
前几天放学,我和同学丁小猛一起到学校车棚推自行车准备回家。他的自行车后轱辘被扎破,一点气也没有了。我热心地说:“我带你回家吧。”他想了想,说:“好,反正咱们两家离得不远。”于是,他就坐到我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路上,我边骑车边和他聊学校里的事情。突然,我看到前面有个六七岁的小男孩躺在路上哇哇大哭,这个时间段正是大人下班、学生放学的时候,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车,太危险了!
我本来就是一个热心人,看到这种事情当然要管了。我停下自行车,让丁小猛帮我推着,然后跑到小男孩身边抱起他。原来,他被人撞伤了,腿上流了好多血。这可怎么办啊?我抱着孩子四处看,希望能发现孩子的家长。
正在这时,一个叔叔和一个阿姨向我这边跑来。我刚想询问他们是不是孩子的父母时,那位阿姨不等我开口就迅速从我怀里抢过孩子,那位叔叔开始打电话。原来是小孩的家人,我松了一口气。
既然孩子的家人来了,我就可以走了。我正要离开,那位叔叔却一把拉住我,不问青红皂白地就打我一耳光,说:“撞了人还想溜?快让你的家长来!”我蒙了,赶紧解释。可那位叔叔就是不相信,他牢牢地拉着我,生怕我跑了。这时,许多看热闹的人围了上来,他们纷纷指责我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车带人,撞了人还想跑。我说,我骑车带人是不对,但孩子真不是我撞的。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听我的,或者听了也不愿意相信。我百口莫辩,心里纳闷:刚才小孩跌倒时,人都哪儿去了?紧急之中,我忽然想到丁小猛可以给我作证。丁小猛呢?我找来找去,发现他把我的车扎在路边,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实在没有办法,我只好用那位叔叔的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爸爸赶到后,我忍不住哭了。我对爸爸说:“不是我撞的。”爸爸将我揽到身边,拼命和那位叔叔争辩。可争来争去,只是引来更多围观的人。最后警察来了,让孩子的妈妈先领孩子去医院,而我和爸爸以及那个叔叔都被带到了派出所。
小男孩没有大碍,在附近医院处理、包扎后,也被妈妈带到了派出所。警察问他是谁撞的,他摇了摇头,后来又用手指着我。我真是欲哭无泪,比窦娥还冤!我说我的同学丁小猛可以证明我没撞人,可电话打到丁小猛家,丁小猛的妈妈竟然说丁小猛有事出去了。“真是一个不仗义的家伙!”我在心里骂道。可有什么办法呢?最后,在警察的调解下,我爸爸给了对方500元钱,将我领回了家。
爸爸回去把事情经过给妈妈讲了,然后教训了我一顿,就忙自己的事去了。可我的心情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我好心扶起小男孩,小男孩和他的父母却一口咬定是我撞的。我热心帮助丁小猛,可他临阵脱逃,还不愿意帮我作证。真是好心没有好报!那我以后还要继续做好事吗?我真的糊涂了。
家长篇:
生活让我更务实
(苏海扬,个体经营者)
作为社会公民,我当然知道做好事是值得大力提倡的。可是,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明确反对孩子去做好事。我这样说,是有充分理由的。
做好事不仅是态度问题,有时更是能力问题。比如,救落水儿童,必须要会游泳,资助贫困学生,得有经济实力等。所以,做好事前,要让孩子先问问自己具备帮助别人的条件吗?如果不具备,做此类好事就是将孩子推向危险的边缘。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今年暑假,我们单位小李的儿子就是为了帮同伴救一只落水的宠物狗,最后淹死在河里的。一家人哭得死去活来。
孩子的想法单纯,很多时候做好事就是为了获得老师、家长以及他人的肯定。可是,做好事真的能获得相应的肯定和赞扬吗?现实生活给了我们让人伤心的回答。报纸、网络上不是报道过多例因为做好事反而被诬陷的事情吗?
试想,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我儿子身上,这对孩子的打击该有多大啊!与其让他在吃亏后痛苦地总结教训,甚至去怀疑这个社会,不如等他长大成人,充分认识了这个社会,有了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之后,再去选择做或者不做好事。
家长因为爱自己的孩子可能都会有些私心,我也不例外。好事,之所以称之为好事,就是因为这些事本来不属于孩子分内的事。孩子现在的分内事是将学习搞好,健康快乐地成长。现在孩子的学习任务重,再鼓励他额外地去做好事,势必占用和耽误他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对孩子的成长不一定有利。我想哪位家长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因为做好事而误了前程吧。
记得有一次我送儿子上学,看到有个路人骑车摔倒了,我想停下帮一把,但遭到了儿子的强烈反对。他着急地说:“妈妈,让别人去帮吧,再不赶紧去学校,我就要迟到了。”说实话,我也感到儿子的态度多少有点冷漠,但我还是为儿子的理性感到高兴。毕竟,上学不迟到,对他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而帮助他人,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为了孩子的前途,我们做家长的不得不学会务实一些。
老师篇:
因噎废食不可取
(郑红明,中学老师)
仅仅因为怕吃亏就不让孩子去做好事,这看似对孩子的爱护,其实是错误之举,和因噎废食有何区别?这样做至少存在以下弊端:
第一,不利于传统美德的传承。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是世代相传的精神财富,这些宝贵财富经过几千年的积累与沉淀,历经种种考验流传至今,成为我们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仅仅因为几个看似不公的案例或者孩子自己一两次被冤枉的经历,就轻率地教育孩子抛弃传统美德,这根本就是对祖先的背叛,也与我国现在以德治国的方略背道而驰。在给孩子们上德育课时,我专门就此问题和同学们展开了讨论,并对不敢做好事的思想进行了严肃批评。
第二,不利于孩子融入社会。
孩子在校园是学生,出了校园就是社会人,需要扮演多种角色,参与多种社会活动,这些都需要孩子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现实生活中,大家都喜欢乐于助人的人,自私冷漠的人走到哪里都不受欢迎。而做好事、帮助他人,是孩子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一个重要载体。人为地干扰孩子做好事,从某种意义上说,阻断了孩子融入社会的一条途径。而过于夸大做好事可能遭遇的消极后果,很容易使孩子对他人和社会产生恐惧甚至排斥心理,从而影响孩子对周围环境和社会的融入。
第三,不利于培养孩子的抗挫折能力。
做好事不被人理解,甚至遭到诬陷,其实也正常。这与孩子平时考试成绩不理想、愿望落空、计划失败等挫折没有本质区别。人生在世,就没有一帆风顺的事,因为做好事遭到他人误解就失去继续做好事的信心,或者干脆不再去做,其实是一种典型的软弱行为,是自信心不足、丧失信念和向社会恶行低头的行为,其实质是对困难的妥协。如果孩子的此种心理得到强化,以后当他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避,而不是积极面对,迎难而上。久而久之,孩子的抗挫折能力必然会逐步削弱。
此外,还存在不利于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限制孩子综合素质提升等弊端。所有这些,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我建议家长和学校要从正面引导孩子,切莫为了孩子一时的安稳而阻止孩子做好事,最终使孩子失去更广阔的成长空间。
专家篇:
在伤害中迅速成长
(魏国军,心理学教授)
社会鼓励孩子做好事,而做好事并非零风险,有时候非但不能受到表扬,反而会受到伤害。现实中活生生的例子远胜于书本上的道德说教,这是令家长们纠结的真正原因。这里,我不想说这些家长是错误的。但是如果这个社会中,人人自私冷漠,我们活在其中又有什么希望和乐趣!在他人困难时施以援手,任何时候都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但是对于孩子而言,又有一些特殊性。他们生活阅历浅,处世能力不强,不一定能有效地保护自己。我想,与其争论让不让孩子去做好事,不如了解一下孩子做好事受到伤害时应该如何应对,可能更有现实意义。
当孩子做好事受到伤害时,我建议家长们最好做到以下三点:
一、适时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孩子做好事后受到伤害,无论这伤害来自被帮助者的误会或诬陷,还是来自事件本身对孩子造成的冲击,都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轻者可能会令孩子对自己助人为乐行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重者可能会使孩子对整个社会产生不信任感,有的甚至就此对社会产生报复心理,走到社会的对立面。因此,当孩子因为做好事而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时,我们应当及时地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通过引导孩子倾诉、剖析事情发生的原因,对孩子进行安慰,让孩子迅速走出阴影,还心灵一片阳光。
二、和孩子共同总结受到伤害的原因。
面对事情,人们会有所选择,做还是不做。当选择做出之后,人们通常会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个估计。而孩子做好事,有时候之所以会出现受到他人陷害、自己受到伤害等情形,也主要缘于孩子对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估计不足。家长和孩子一起及时总结做好事受到伤害的原因,比如,是不是对自己的能力过于相信,是不是对“碰瓷”等社会丑恶现象缺少辨别能力,当时是否有第三者在场作证等,并且在受到伤害后,要记得拍照留证,及时报警,向路人求助,向医院等专业机构求助等,让孩子吃一堑长一智,为日后助人为乐积累经验。
三、和孩子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受社会风气不正、人们诚信意识在一定范围内缺失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孩子做好事有时不但不被人理解,反而会被告上法庭。面对这种不公正待遇,家长应当和孩子站在一起,相信孩子,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全力以赴地去为孩子维权。在不伤害孩子心灵的前提下,可以将应对的整个过程让孩子知道,如果条件许可,甚至可以和孩子共同探讨应对的途径和策略,从而将受伤害这一坏事转化为促进孩子成长、提高处世能力的好事。要知道,这样的锻炼机会可是花钱都难以买到的。
我相信,只要引导得当,处理及时,孩子就算是做好事受到了伤害,也能迅速地从阴影里走出来,得到更多的锻炼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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