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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999 年在望江县江外滩的杨树幼林地内进行了88 个小区的化学除芦和除草试验。结果表明:20% 克无踪和41% 草甘膦药液商品用量分别为2 250 ml/hm2 和5 700 g/hm2 ;用药时间分别为3 月25 日~4 月20 日、4 月25 日~5 月30 日,除芦和除草效果分别达81 %和83 % 以上。每公顷分别节约费用563 元和50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