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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来说,不合理的土地规划策略是普遍存在的,这涉及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门等的问题,这种规划、土地应用设置等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城市规划以及土地规划,不同宏观层面上的关系无法得到协调,例如上一级土地规划与我国区域规划矛盾,虽然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村庄规划、城市整体规划等,应当与土地规划相衔接,但至于关于两规如何协调、如何衔接,所有法律均未加说明。这就给实际工作中如何进行两规协调带来难度。本文对城市规划与土地使用之间的矛盾及措施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城市;规划;土地使用
在目前的土地规划应用中,城市规划以及土地规划策略产生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通过对建筑项目选址及其用地预审的分析得知,这两个环节都是土地利用的重要衡量标准,这需要实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与土地规划部门的协调,保证选址及其预审的协调,从而满足当下建筑项目的工作需要。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能得到协调,就难以实现土地的有效规划。
1 城市规划与土地使用之间的矛盾分析
1.1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缺乏沟通。
我国在土地空间规划上有两大法定规则,分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大领域,每个部分都有着纷繁复杂的内容,而人口统计和用地规模的差异同样不能忽视,这也给规划过程中的落实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我国的国情特殊,决定了在人均用地,人地关系土地资源等领域有着许多的棘手的困难需要解决,这也是两规必须协调的最主要原因。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分别由两个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这是现行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这两个管理机构在行政上是平级的,其工作范畴主要是在体制内进行,并且同时受到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监管,这与其他行政部门的管理规范类似。但是同时,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管理办法在空间上相对封闭,使得土地资源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的沟通受到了很大的阻力,长期的自主化管理,使得沟通的时间成本大幅度增加,有不可挽回的形势。这种体制内的工作安排并不合理,造成了两个部门在行政和工作中相互推诿,执行力不强的现状。
1.2土地规划不够成熟。
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形成了不可小视的工作经验,在吸取和借鉴国外优秀城市规划的方法论的同时,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在全国范围内的提高有目共睹,规划编制已经较为先进,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已经得到了极大程度地提高。与此对比,土地规划在我国的开展较为缓慢,实施也并不是非常顺利,三十年前才开始起步性工作,并且没有得到深入地贯彻落实,十五年前的全面展开大会战,才使得土地规划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前两轮土地规划总体编制较为匆忙,许多实际性问题被暴露出来,土地规划的理论指导与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都是有待提高的重点部分。
2 统筹两个规划的措施
2.1建立两规相协调的规划编制体系。
(1)规划指标的协调。第一,要研究人口及人口规模。在人口统计方面,统计、公安、计生等部门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方法和措施,对本地区流动的人口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结合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更新。同时,对于环境容量应加强研究能力,使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达到在人口规模上的同一水平。第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划分。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划定时,城市总体规划不应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畴,而且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内涵上必须保持一致的定义。为了保证城市用地在内涵上的一致性,以及保证在用地指标上两个规划的一致性,在两个规划的用地分类时应尽可能地对建设用地的分类保持内涵上的定义相同,建设用地这一大类下的各中类的外延和内涵至少要保证相同。
(2)“两规”在编制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两规”在编制内容上有很多相似或者相同点,因此务必明确各自的编制重点,避免在同一编制内容上的重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放在粮食安全的确保上和耕地的切实保护上,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等非农用地。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应树立整体观念,统一规划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各种类型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城镇、村庄和集镇建设,明确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发区的用地规模、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2.2强化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的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中将逐步增加城市的区域规划强度和农村地区的统筹力度,在确保健康和谐发展的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指导思想逐步确立。通过对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城市支持农村,实施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向产业集中,郊区和农民向城市集中,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服务体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民主管理,乡风文明的原则,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对农村土地流转循序渐进地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加强城市反哺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3加强建设用地总量调控。
调控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全面推进城市建设用地的结构不断优化,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的规划目标。在长沙市建设用地总量的测定中,不仅要充分考虑基本农田和其他要素的保护,也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用途管制和发展的要求,从总量和空间分布角度,与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协调,确保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实施。
2.4统筹行政部门
从法律制度上讲,城市规划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相比土地规划规划实施更加严肃、科学、有可操作性。从管理角度看,两规划分别由不同行政级别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两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隶属于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两个部门的管理模式,管理的侧重点,管理的目标,以及管理的方法都不同,这就给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造成了阻碍,所以,城市规划所隶属的行政部门与土地规划所隶属的行政部门要及时进行工作交流,统一规划意见,或者说,将两种规划各自隶属的两个行政部门合并,为两种规划的统筹发展冲破信息的阻碍,制定统一规划,得到更好的发展。这种发展方式有利于统一行政命令,增强规划计划的可行性,能够更好的结合发展实际统筹两种规划的发展;有利于整个行政部门形成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体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的公开性、公平性与透明性,营造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为更好的解决发展问题奠定基础;能够增强信息的流动性,在发展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的反馈给行政部门,行政部门的管理层又能及时的解决问题,从而提高了两种规划统筹发展的效率;既顾全了大局,又考虑了土地的局部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5建立两规相协调的规划实施体系。
(1)区域规划体系的构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空间区域规划上的具体实施,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则是进一步深化,衔接两者的路途还很遥远,除了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以外,区域范围内的资源环境保护问题、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各类产业园区和农村居民点布局等都是两者协调须首要关注的问题。(2)整合区域规划管理权利。法定的权威机构与区域规划工作的开展是密切相关的,它可以是负责组织规划的编制和审核,并监督实施规划,使各部门、行业、区域位置的观点和立场相互融洽,并及时调整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进一步修改和评价计划。
3 结语
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要时刻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工作,统筹发展的过程中要按照从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协调两种规划的发展,同时发展的方法也要不断的创新,与时俱进,将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元素。最后,两种规划的统筹发展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结合实际,不能为了发展而发展,不能盲目发展,要强调发展的科学性、透明性、公平性。这就需要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把握发展总体方向,加强宏观调控。将两种规划的统筹发展注入这些精神,一定能够实现城市经济的发展,为人民群众带来切身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张尧森,吴柏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研究——以资阳市为例[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1(01):11~12.
[2]王铁城,孙天壮.浅论大学校园环境规划[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8);22~23.
[3]汪永红.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科技纵横,2010(01):25
【关键词】 城市;规划;土地使用
在目前的土地规划应用中,城市规划以及土地规划策略产生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通过对建筑项目选址及其用地预审的分析得知,这两个环节都是土地利用的重要衡量标准,这需要实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与土地规划部门的协调,保证选址及其预审的协调,从而满足当下建筑项目的工作需要。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能得到协调,就难以实现土地的有效规划。
1 城市规划与土地使用之间的矛盾分析
1.1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缺乏沟通。
我国在土地空间规划上有两大法定规则,分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大领域,每个部分都有着纷繁复杂的内容,而人口统计和用地规模的差异同样不能忽视,这也给规划过程中的落实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我国的国情特殊,决定了在人均用地,人地关系土地资源等领域有着许多的棘手的困难需要解决,这也是两规必须协调的最主要原因。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分别由两个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这是现行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这两个管理机构在行政上是平级的,其工作范畴主要是在体制内进行,并且同时受到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监管,这与其他行政部门的管理规范类似。但是同时,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管理办法在空间上相对封闭,使得土地资源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的沟通受到了很大的阻力,长期的自主化管理,使得沟通的时间成本大幅度增加,有不可挽回的形势。这种体制内的工作安排并不合理,造成了两个部门在行政和工作中相互推诿,执行力不强的现状。
1.2土地规划不够成熟。
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形成了不可小视的工作经验,在吸取和借鉴国外优秀城市规划的方法论的同时,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在全国范围内的提高有目共睹,规划编制已经较为先进,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已经得到了极大程度地提高。与此对比,土地规划在我国的开展较为缓慢,实施也并不是非常顺利,三十年前才开始起步性工作,并且没有得到深入地贯彻落实,十五年前的全面展开大会战,才使得土地规划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前两轮土地规划总体编制较为匆忙,许多实际性问题被暴露出来,土地规划的理论指导与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都是有待提高的重点部分。
2 统筹两个规划的措施
2.1建立两规相协调的规划编制体系。
(1)规划指标的协调。第一,要研究人口及人口规模。在人口统计方面,统计、公安、计生等部门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方法和措施,对本地区流动的人口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结合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更新。同时,对于环境容量应加强研究能力,使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达到在人口规模上的同一水平。第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划分。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划定时,城市总体规划不应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畴,而且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内涵上必须保持一致的定义。为了保证城市用地在内涵上的一致性,以及保证在用地指标上两个规划的一致性,在两个规划的用地分类时应尽可能地对建设用地的分类保持内涵上的定义相同,建设用地这一大类下的各中类的外延和内涵至少要保证相同。
(2)“两规”在编制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两规”在编制内容上有很多相似或者相同点,因此务必明确各自的编制重点,避免在同一编制内容上的重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放在粮食安全的确保上和耕地的切实保护上,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等非农用地。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应树立整体观念,统一规划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各种类型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城镇、村庄和集镇建设,明确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发区的用地规模、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2.2强化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的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中将逐步增加城市的区域规划强度和农村地区的统筹力度,在确保健康和谐发展的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指导思想逐步确立。通过对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城市支持农村,实施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向产业集中,郊区和农民向城市集中,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服务体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民主管理,乡风文明的原则,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对农村土地流转循序渐进地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加强城市反哺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3加强建设用地总量调控。
调控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全面推进城市建设用地的结构不断优化,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的规划目标。在长沙市建设用地总量的测定中,不仅要充分考虑基本农田和其他要素的保护,也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用途管制和发展的要求,从总量和空间分布角度,与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协调,确保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实施。
2.4统筹行政部门
从法律制度上讲,城市规划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相比土地规划规划实施更加严肃、科学、有可操作性。从管理角度看,两规划分别由不同行政级别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两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隶属于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两个部门的管理模式,管理的侧重点,管理的目标,以及管理的方法都不同,这就给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造成了阻碍,所以,城市规划所隶属的行政部门与土地规划所隶属的行政部门要及时进行工作交流,统一规划意见,或者说,将两种规划各自隶属的两个行政部门合并,为两种规划的统筹发展冲破信息的阻碍,制定统一规划,得到更好的发展。这种发展方式有利于统一行政命令,增强规划计划的可行性,能够更好的结合发展实际统筹两种规划的发展;有利于整个行政部门形成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体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统筹发展的公开性、公平性与透明性,营造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为更好的解决发展问题奠定基础;能够增强信息的流动性,在发展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的反馈给行政部门,行政部门的管理层又能及时的解决问题,从而提高了两种规划统筹发展的效率;既顾全了大局,又考虑了土地的局部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5建立两规相协调的规划实施体系。
(1)区域规划体系的构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空间区域规划上的具体实施,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则是进一步深化,衔接两者的路途还很遥远,除了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以外,区域范围内的资源环境保护问题、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各类产业园区和农村居民点布局等都是两者协调须首要关注的问题。(2)整合区域规划管理权利。法定的权威机构与区域规划工作的开展是密切相关的,它可以是负责组织规划的编制和审核,并监督实施规划,使各部门、行业、区域位置的观点和立场相互融洽,并及时调整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进一步修改和评价计划。
3 结语
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要时刻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工作,统筹发展的过程中要按照从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协调两种规划的发展,同时发展的方法也要不断的创新,与时俱进,将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统筹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元素。最后,两种规划的统筹发展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结合实际,不能为了发展而发展,不能盲目发展,要强调发展的科学性、透明性、公平性。这就需要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把握发展总体方向,加强宏观调控。将两种规划的统筹发展注入这些精神,一定能够实现城市经济的发展,为人民群众带来切身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张尧森,吴柏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研究——以资阳市为例[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1(01):11~12.
[2]王铁城,孙天壮.浅论大学校园环境规划[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8);22~23.
[3]汪永红.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科技纵横,20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