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听众——美国商业音乐电视台对流行文化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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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和文化学者们认为,现代社会系统中大众媒介工业的互动关系正在增加;商业媒介本身就其内在机制而言,原本就已经包含了一种促使其自身与流行文化的品味和结构产生某种程度契合的内驱力。通过对于美国商业音乐电台的研究,可以看到除了媒介的控制权以外,媒介工业的具体运作同样在为各种消费文化建构起巨大的市场。媒介出售给广告商以获取利润的特殊商品,已经不再简单地是“大数法则”所追求的尽量多的听众的共同兴趣和注意力,而是细化到通过细分的音乐类型电台所创造和推动不趣味的流行文化,把具有相同人口学特征的听众紧密地聚集在一起,以满足广告商对于潜在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并最终获取利润。大媒介联合企业更为灵活的合作式运作方式具有更强的引导流行风潮和塑造流行文化的能力。“类型”概念则被广泛运用在流行文化的生产和推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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