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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一次性使用输注泵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并于11月24日对抽验结果予以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期质量公告中不合格产品及有关企业予以处理,并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处理结果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同时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