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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2009年的医改,近四年的时间里不断深化,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青海,情况如何?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省长骆惠宁向《民生周刊》记者表示,青海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不断深化。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青海地处高原,自然条件艰苦,更应关注各族群众的健康问题。” 骆惠宁表示,近年来,青海在医改方面狠下力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悉,近四年的时间里,青海累计超额完成国家规定任务50余项,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等多项改革工作中走在了全国前列。
资料显示,青海全省个人卫生支出比例由45%降到27.7%,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了24.7%和22.7%,基本药物中标价平均降幅达49.45%,非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39.98%,累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11.3亿元。
医改意味着要投入。近年来,青海加大财政投入,累计投入医改资金达到114.8亿元,相当于改革前10年卫生投入的总和,确保医改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与此同时,青海在推进医改中,切实把“医药分开”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来抓,加快实施了医药分离、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切断医院运行和药品销售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利益链条,进一步杜绝了医药代表与医生之间的不正当交易,大幅降低了药物价格。
为了更好的做好医改工作,青海建立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定期考核机制。强化医改行政问责,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全面督促工作落实。
骆惠宁表示,青海将继续攻坚,深化改革,主要是围绕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三大重点,着力抓好十件事。分别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并统一医保制度;健全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改进基本药物招采和配送;推进药物流通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坚持不懈地抓好强基层工作;完善“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支持社会办医;扩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和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
“将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60元以上。” 骆惠宁强调,“将切实解决部分边远地区药物配送不及时问题,力争及时配送率达到98%以上。”
同时他表示,进一步规范生产、流通、营销和监管,使药品市场和价格形成机制与医改政策相匹配,确保质优价廉、安全便捷。打破目前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信息化滞后的状况,整合资源,将综合管理、医政管理、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实现医保服务“一卡通”。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青海地处高原,自然条件艰苦,更应关注各族群众的健康问题。” 骆惠宁表示,近年来,青海在医改方面狠下力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悉,近四年的时间里,青海累计超额完成国家规定任务50余项,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等多项改革工作中走在了全国前列。
资料显示,青海全省个人卫生支出比例由45%降到27.7%,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了24.7%和22.7%,基本药物中标价平均降幅达49.45%,非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39.98%,累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11.3亿元。
医改意味着要投入。近年来,青海加大财政投入,累计投入医改资金达到114.8亿元,相当于改革前10年卫生投入的总和,确保医改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与此同时,青海在推进医改中,切实把“医药分开”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来抓,加快实施了医药分离、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切断医院运行和药品销售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利益链条,进一步杜绝了医药代表与医生之间的不正当交易,大幅降低了药物价格。
为了更好的做好医改工作,青海建立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定期考核机制。强化医改行政问责,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全面督促工作落实。
骆惠宁表示,青海将继续攻坚,深化改革,主要是围绕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三大重点,着力抓好十件事。分别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并统一医保制度;健全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改进基本药物招采和配送;推进药物流通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坚持不懈地抓好强基层工作;完善“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支持社会办医;扩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和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
“将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60元以上。” 骆惠宁强调,“将切实解决部分边远地区药物配送不及时问题,力争及时配送率达到98%以上。”
同时他表示,进一步规范生产、流通、营销和监管,使药品市场和价格形成机制与医改政策相匹配,确保质优价廉、安全便捷。打破目前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信息化滞后的状况,整合资源,将综合管理、医政管理、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实现医保服务“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