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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具体措施如下。加快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解决现金方式缴纳比例偏高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解决保证金缴纳额度偏高和资金沉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