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工商局、物价局: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0]166号)和《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住房[2000]216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