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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私”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有深厚的“原罪”意识,其根深植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私”之初,并非起源于个体观念,缺失个体是传统文化最大的积弊。在中国历史上,人文思想的启蒙,往往突破私的禁锢,闪现个体化的萌动。一种文化形态何以塑造出这样普遍、持久的崇公灭私的文化心态,是深入认识国情和民族性的重要问题。宋明理学的思想家们以身、生、情、欲的观念,重新发现“私”的合理性,逐步推动了人文思想的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