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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作为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手段,由于其特殊性而力避滥用、重用、错用,在罪责相适应的法治精神下尤其突出的是适度性问题。而在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应以特有的社会条件为考察背景,正确对待刑罚适度化的现实障碍,坚持刑罚与社会相适应,以实现刑罚适用的适度性和刑法价值最大化,推进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