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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位期间,反贪运动几乎一直是他的重中之重,运动常年搞。其中最著名的是“空印”和“郭桓”两案,这两案光杀就杀了数万人之多,被株连者不计其数。
朱元璋除了运动常年搞,其处理手段也极为残酷。
他的反贪,有两个特点,按现在的话说,那就是“从重从快”。其起罪之低、处罚之重、涉及之广、时间之长,都是历史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除了律法和处罚层面外,朱元璋还试图从两个方面下手,以求彻底解决官吏的贪污腐败问题。
这两个方面,一是兴起复古运动,欲从道德上对官员、百姓进行教化。这个活动一直延续到永乐时期,甚至还被进一步发扬光大,达到了所谓“家孔孟、户程朱”的程度。而与之配套的工程,则是推广朱元璋亲自主持编写的《明大诰》(大诰前后共有四编,一般合称《大诰》或者《明大诰》)。《明大诰》实际是部特别法案,其236条中,有一大半是惩治贪腐的条款,而且远比《明律》为重。
第二方面,则是大搞特务运动。明初的特务政治就不必细说了,实在太有名,想不知道都难。然而不太为人所知的是除官方的特务活动和组织外,朱元璋还别出心裁地号召百姓告密及直接捉拿贪官污吏。
朱元璋下令,除准许百姓赴京告发外,还允许他们直接把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虽无文引”,各地关卡也当“即时放行,毋得阻挡”,“其正官首领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那么在这些酷重高压怀柔兼具的政策及大规模的意识形态灌输下,到底有多少成效呢?
至少在朱元璋看来,显然没有达到他希望的效果。他因此苦恼不已,道:“奈何朝杀而暮犯?”实际上,明初的吏治腐败也确实没有比历朝的建国初期好到哪里去,该贪墨还是照常贪墨。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说穿了也很简单,最根本的原因就两条。
一是动机。朱元璋一系列政治运动的根本原因,目的并非是为了政治清明。政治清明只是他希望看见的结果,目的则是加强皇帝权威和巩固皇权统治。
然而,他因此搞出的一系列运动和各种酷烈高压恐怖手段,还是未能制止主官吏的贪污,建国不过短短数十年,吏治就开始大规模滑坡,在很短的时间里达到了一个相当的贪腐高度。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出人意料的结果呢?
其实答案也蛮简单的,这就是第二个根本原因——朱元璋虽然搞了相当多的条令,甚至明律几乎可以说是我国古代法律的顶峰之作,但问题在于其统治的本质和执行,却不幸回到了人治这条歪路上去。
不说其他,就说原本应该是城管和仪仗队的锦衣卫,摇身一变成为了无所不能的特务组织,随时随地监视官员百姓一言一行,甚至连昨天晚上家里打麻将丢了什么牌都在锦衣卫的监控中。他们受命于皇帝,完全凌驾在了法律之上,大臣、百姓随时可以因几句言论就被抓走“失踪”,堪称中国古代的“白色恐怖”之最。
一旦到了这个地步,所有的官员和百姓,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皇帝的个人好恶了。整个国家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今上英明的基础上。所有人都不知道一旦换个皇帝,会搞什么运动、会出什么政策,整个国家都在赌运气,而且还没有其他选项。
最坏的是即使上台的是明君,还要看既得利益集团有多大势力。因为没有制度的制约,利益集团势力很容易壮大,一旦壮大到一定程度,连人治顶峰的皇帝都没辙。明朝中后期就是这个局面。好比有名臣之称的徐阶,家里的地产有几十万顷,他不倒台,谁都治不了。
所以人治肃贪,必然是失败的、落后的。因为它最多只能治一时,而且还只能治个人眼前看见的。看不见的就治不了。更别提靠搞运动来治理了。
唯一能真正肃贪的路,就只有法治一条路。朱元璋不可能有这个觉悟,不但没有,还直奔人治倒退大路,于是即便手段再狠再残酷,明朝的贪污却依然甚于之前历朝,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朱元璋除了运动常年搞,其处理手段也极为残酷。
他的反贪,有两个特点,按现在的话说,那就是“从重从快”。其起罪之低、处罚之重、涉及之广、时间之长,都是历史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除了律法和处罚层面外,朱元璋还试图从两个方面下手,以求彻底解决官吏的贪污腐败问题。
这两个方面,一是兴起复古运动,欲从道德上对官员、百姓进行教化。这个活动一直延续到永乐时期,甚至还被进一步发扬光大,达到了所谓“家孔孟、户程朱”的程度。而与之配套的工程,则是推广朱元璋亲自主持编写的《明大诰》(大诰前后共有四编,一般合称《大诰》或者《明大诰》)。《明大诰》实际是部特别法案,其236条中,有一大半是惩治贪腐的条款,而且远比《明律》为重。
第二方面,则是大搞特务运动。明初的特务政治就不必细说了,实在太有名,想不知道都难。然而不太为人所知的是除官方的特务活动和组织外,朱元璋还别出心裁地号召百姓告密及直接捉拿贪官污吏。
朱元璋下令,除准许百姓赴京告发外,还允许他们直接把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虽无文引”,各地关卡也当“即时放行,毋得阻挡”,“其正官首领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那么在这些酷重高压怀柔兼具的政策及大规模的意识形态灌输下,到底有多少成效呢?
至少在朱元璋看来,显然没有达到他希望的效果。他因此苦恼不已,道:“奈何朝杀而暮犯?”实际上,明初的吏治腐败也确实没有比历朝的建国初期好到哪里去,该贪墨还是照常贪墨。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说穿了也很简单,最根本的原因就两条。
一是动机。朱元璋一系列政治运动的根本原因,目的并非是为了政治清明。政治清明只是他希望看见的结果,目的则是加强皇帝权威和巩固皇权统治。
然而,他因此搞出的一系列运动和各种酷烈高压恐怖手段,还是未能制止主官吏的贪污,建国不过短短数十年,吏治就开始大规模滑坡,在很短的时间里达到了一个相当的贪腐高度。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出人意料的结果呢?
其实答案也蛮简单的,这就是第二个根本原因——朱元璋虽然搞了相当多的条令,甚至明律几乎可以说是我国古代法律的顶峰之作,但问题在于其统治的本质和执行,却不幸回到了人治这条歪路上去。
不说其他,就说原本应该是城管和仪仗队的锦衣卫,摇身一变成为了无所不能的特务组织,随时随地监视官员百姓一言一行,甚至连昨天晚上家里打麻将丢了什么牌都在锦衣卫的监控中。他们受命于皇帝,完全凌驾在了法律之上,大臣、百姓随时可以因几句言论就被抓走“失踪”,堪称中国古代的“白色恐怖”之最。
一旦到了这个地步,所有的官员和百姓,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皇帝的个人好恶了。整个国家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今上英明的基础上。所有人都不知道一旦换个皇帝,会搞什么运动、会出什么政策,整个国家都在赌运气,而且还没有其他选项。
最坏的是即使上台的是明君,还要看既得利益集团有多大势力。因为没有制度的制约,利益集团势力很容易壮大,一旦壮大到一定程度,连人治顶峰的皇帝都没辙。明朝中后期就是这个局面。好比有名臣之称的徐阶,家里的地产有几十万顷,他不倒台,谁都治不了。
所以人治肃贪,必然是失败的、落后的。因为它最多只能治一时,而且还只能治个人眼前看见的。看不见的就治不了。更别提靠搞运动来治理了。
唯一能真正肃贪的路,就只有法治一条路。朱元璋不可能有这个觉悟,不但没有,还直奔人治倒退大路,于是即便手段再狠再残酷,明朝的贪污却依然甚于之前历朝,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