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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承担着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责任,因为政府在整合调配公共资源上具有诸多优势,然而在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下,我国的公共物品供给却依然存在着资金不足、地区间公共物品供给不均衡、成本过高等问题。因此,采取从构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到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再到构建多方位的资金监督体系等措施,即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入手来完善我国的公共物品供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