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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漏等。隐患虽然不是事故,但它可以导致事故的发生,是事故的萌芽和生长阶段。在这个阶段如果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治理,事故就可能避免,否则,一旦发展到事故发生,就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及时排查发现隐患并及时治理、消除隐患至关重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隐患是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要消除或减少事故发生,首先应该从源头着手,消灭一切安全隐患,才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
一、建立“三级”排查制度
什么是“三级”排查制度?即每月(每季)两次的矿级隐患排查;每月两次的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排查;每班一次的班组排查。矿级隐患排查要重点放在下月(下季度)的矿井重大事故隐患上,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专业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室主管工程师、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技术主管参加;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重点排查当月及下月存在的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技术主管负责,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排查出的隐患形成书面材料后,在矿级隐患排查会上进行汇报;班组主要排查当班生产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由当天区队值班人员和班组长负责,当班或在一天内解决。坚持每周安全办公會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矿井安全状况,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严格执行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做到时刻都有领导干部在井下现场督查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基层区队干部24小时井下带班,保证现场动态安全监查到位。经常组织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按照谁带队、谁签字、谁复查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落实整改。“三级”排查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岗位各负其责,形成紧密的排查合力。
二、狠抓排查的重点环节
1、发挥各部门、各级领导的监管职能作用。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将井下作业环境的排查放在首位。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多变,主要表现在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隐患。这类事故隐患分长期性事故隐患和短期性事故隐患。长期性事故隐患主要有:水患威协、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的自然发火倾向、瓦斯涌出、顶板压力等。短期事故隐患主要有:地质构造变化,瓦斯、煤尘、涌水出现突然异常变化等。环境因素中的长期事故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找到有效的防范方法,除加大强化管理力度,在开采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要做好防御基础工作,确保长期事故隐患不引发事故。另外,短期事故隐患引发的事故,是由于这类事故隐患的突发性所造成的,其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突遇短期事故隐患,而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隐患认识不高,处理不及时,应变能力差,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酿成事故。
3、如实上报隐患信息。煤矿各生产区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结果报告矿安监处;煤矿各专业每旬组织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筛选后报告矿领导,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矿长每月组织1次重大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每季度由集团公司汇总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1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每旬对各矿上报安全隐患信息,筛选统计分析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三、安全隐患处理措施
煤矿安全隐患的长期性、顽固性、复杂性、动态性决定其在防范、治理方面的艰巨性、持久性、群众性。安全隐患不可能不出现、不发生,但要切实加强管理,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治理,主要还必须从隐患的源头和矿井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上抓起,从矿井的每个岗位和矿井基础工作管理抓起,达到标本兼治,总体提升。
1、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企业各级管理干部,尤其是业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摈弃单纯追求效益的思想和做法,真正确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安全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无条件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没有整改不生产。
2、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煤矿事故发生虽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但仍然有自身规律可循。只要充分认识和掌握隐患发展、事故发生的规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实现事前控制,把事故提前到对隐患的预防上,把对事故的处理提前到对隐患的处理上,就会预防事故发生。
3、增强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这是新时期应当坚持的安全观。隐患是事故发生的苗头,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要加强隐患的预防工作,及时割裂、阻止具有因果关系的事故条件之间的联系,就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反之,事故的发生就不可避免。从这种意义上讲,隐患就是事故,预防事故发生就是要预防隐患发生,消除隐患的存在。确立这种认识,有助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加强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的重点转移到隐患治理上来,切实建立隐患的预防、发现、整改、检查、验收、处罚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整改制度,严肃隐患整治纪律,多方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是同大自然作斗争,必须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严谨的作风,有赖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严密措施和到位执行。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科学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就及时治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一定能够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和安全生产。
(作者单位:贵州省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建立“三级”排查制度
什么是“三级”排查制度?即每月(每季)两次的矿级隐患排查;每月两次的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排查;每班一次的班组排查。矿级隐患排查要重点放在下月(下季度)的矿井重大事故隐患上,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专业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室主管工程师、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技术主管参加;井下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重点排查当月及下月存在的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技术主管负责,区队和地面生产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排查出的隐患形成书面材料后,在矿级隐患排查会上进行汇报;班组主要排查当班生产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由当天区队值班人员和班组长负责,当班或在一天内解决。坚持每周安全办公會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矿井安全状况,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严格执行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做到时刻都有领导干部在井下现场督查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基层区队干部24小时井下带班,保证现场动态安全监查到位。经常组织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按照谁带队、谁签字、谁复查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落实整改。“三级”排查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岗位各负其责,形成紧密的排查合力。
二、狠抓排查的重点环节
1、发挥各部门、各级领导的监管职能作用。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将井下作业环境的排查放在首位。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多变,主要表现在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隐患。这类事故隐患分长期性事故隐患和短期性事故隐患。长期性事故隐患主要有:水患威协、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的自然发火倾向、瓦斯涌出、顶板压力等。短期事故隐患主要有:地质构造变化,瓦斯、煤尘、涌水出现突然异常变化等。环境因素中的长期事故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找到有效的防范方法,除加大强化管理力度,在开采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要做好防御基础工作,确保长期事故隐患不引发事故。另外,短期事故隐患引发的事故,是由于这类事故隐患的突发性所造成的,其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突遇短期事故隐患,而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隐患认识不高,处理不及时,应变能力差,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酿成事故。
3、如实上报隐患信息。煤矿各生产区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结果报告矿安监处;煤矿各专业每旬组织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筛选后报告矿领导,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矿长每月组织1次重大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每季度由集团公司汇总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1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每旬对各矿上报安全隐患信息,筛选统计分析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三、安全隐患处理措施
煤矿安全隐患的长期性、顽固性、复杂性、动态性决定其在防范、治理方面的艰巨性、持久性、群众性。安全隐患不可能不出现、不发生,但要切实加强管理,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治理,主要还必须从隐患的源头和矿井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上抓起,从矿井的每个岗位和矿井基础工作管理抓起,达到标本兼治,总体提升。
1、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企业各级管理干部,尤其是业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摈弃单纯追求效益的思想和做法,真正确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安全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无条件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没有整改不生产。
2、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煤矿事故发生虽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但仍然有自身规律可循。只要充分认识和掌握隐患发展、事故发生的规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实现事前控制,把事故提前到对隐患的预防上,把对事故的处理提前到对隐患的处理上,就会预防事故发生。
3、增强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这是新时期应当坚持的安全观。隐患是事故发生的苗头,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要加强隐患的预防工作,及时割裂、阻止具有因果关系的事故条件之间的联系,就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反之,事故的发生就不可避免。从这种意义上讲,隐患就是事故,预防事故发生就是要预防隐患发生,消除隐患的存在。确立这种认识,有助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加强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的重点转移到隐患治理上来,切实建立隐患的预防、发现、整改、检查、验收、处罚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整改制度,严肃隐患整治纪律,多方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是同大自然作斗争,必须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严谨的作风,有赖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严密措施和到位执行。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科学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就及时治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一定能够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和安全生产。
(作者单位:贵州省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