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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房管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对于特定购房者给予财政补贴。政策核心内容是: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六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干分之五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四的奖励。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