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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探索逐步向社会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的要求,为促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