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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政办发[2017]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