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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阐述了建立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的目的、方法及具体实施办法。
关键词: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强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日常监督
基于集贸市场的特点,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应从宣传出发,经过培训、签约、强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实施,到日常监督,才能收到持久的、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具体实施程序为:
1、宣传
宣传应该是全方位的,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重点向市场主办者宣传《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使他们知道作为集贸市场的主办者和管理者,计量法律法规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应履行的职责。二是在各集贸市场广泛张贴或散发《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使广大集贸市场经营者知道应遵守的计量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他们的自律能力。三是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资源,向社会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从而得到社会各界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培训
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集贸市场主办者为集贸市场配备的专职计量人员进行计量基础知识的培训。经培训,通过考试的合格者由质监部门为其颁发证书,并配备砝码,授予相应的权利。其职责是:负责所在集贸市场日常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配合质监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3、签约
质监部门与集贸市场主办者签订协议。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协议的形式约定双方在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或以承诺书的形式向两个对象作出承诺。一是集贸市场主办者就计量监管(包括宣传并遵守计量法规、加强计量监管、提高市场自律能力、设置公平秤、积极参与配合质监部门对市场的计量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等)向质监部门承诺。二是集贸市场主办者就计量作为(包括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值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等)向社会作出承诺。
4、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
集贸市场主办者应将本集贸市场内有门面和固定摊位的经营者所有的,或集贸市场主办者统一配置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以及集贸市场主办者设置的公平秤登记造册,向质监部门备案,并由质监部门向集贸市场主办者颁发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年审册。
5、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实施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根据集贸市场计量器具量大面广、经营者相对集中、流动性较大的特点,确定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至少为每年两个检定周期。每次周期检定时,每个集贸市场至少巡回两次,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主办者设置的公平秤实施强制检定。为检定合格的贴检定合格证,并以不同颜色的合格证作为上、下半年的检定标记。每次检定完毕后,应在该集贸市场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年审册上做好相关检定信息的记录。这些信息应包括:强检日期、经营户数、计量器具台(件)数、合格率以及相关情况说明等。
6、日常计量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必须将以往的运动式、突击式的市场监督检查,改为不定期的、经常性的市场监管。质监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集贸市场进行计量监管。即对经营者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或是否在检定周期内、计量行为是否合法、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是否准确、是否使用了法定计量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那些有意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缺斤少两或伪造数据克扣消费者或拒绝强制检定的不法分子。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应该分类进行,对于计量作弊方便、商品价值相对较高的区域,如蔬菜区,可只作巡回检查,主要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以及是否在检定周期内。论文二是对集贸市场主办者的监督检查。主要通过每年年底集贸市场主办者将强检计量器具年审册送到质监部门进行年审,以及质部门的执法人员不定期的到现场,对集贸市场主办者落实计量管理协议(或承诺书)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媒体或通报形式,对检查结果进行披露,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之功效。
关键词: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强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日常监督
基于集贸市场的特点,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应从宣传出发,经过培训、签约、强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实施,到日常监督,才能收到持久的、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具体实施程序为:
1、宣传
宣传应该是全方位的,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重点向市场主办者宣传《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使他们知道作为集贸市场的主办者和管理者,计量法律法规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应履行的职责。二是在各集贸市场广泛张贴或散发《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使广大集贸市场经营者知道应遵守的计量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他们的自律能力。三是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资源,向社会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从而得到社会各界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培训
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集贸市场主办者为集贸市场配备的专职计量人员进行计量基础知识的培训。经培训,通过考试的合格者由质监部门为其颁发证书,并配备砝码,授予相应的权利。其职责是:负责所在集贸市场日常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配合质监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3、签约
质监部门与集贸市场主办者签订协议。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协议的形式约定双方在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或以承诺书的形式向两个对象作出承诺。一是集贸市场主办者就计量监管(包括宣传并遵守计量法规、加强计量监管、提高市场自律能力、设置公平秤、积极参与配合质监部门对市场的计量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等)向质监部门承诺。二是集贸市场主办者就计量作为(包括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值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等)向社会作出承诺。
4、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
集贸市场主办者应将本集贸市场内有门面和固定摊位的经营者所有的,或集贸市场主办者统一配置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以及集贸市场主办者设置的公平秤登记造册,向质监部门备案,并由质监部门向集贸市场主办者颁发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年审册。
5、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实施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根据集贸市场计量器具量大面广、经营者相对集中、流动性较大的特点,确定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至少为每年两个检定周期。每次周期检定时,每个集贸市场至少巡回两次,对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主办者设置的公平秤实施强制检定。为检定合格的贴检定合格证,并以不同颜色的合格证作为上、下半年的检定标记。每次检定完毕后,应在该集贸市场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年审册上做好相关检定信息的记录。这些信息应包括:强检日期、经营户数、计量器具台(件)数、合格率以及相关情况说明等。
6、日常计量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必须将以往的运动式、突击式的市场监督检查,改为不定期的、经常性的市场监管。质监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集贸市场进行计量监管。即对经营者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或是否在检定周期内、计量行为是否合法、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是否准确、是否使用了法定计量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那些有意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缺斤少两或伪造数据克扣消费者或拒绝强制检定的不法分子。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应该分类进行,对于计量作弊方便、商品价值相对较高的区域,如蔬菜区,可只作巡回检查,主要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以及是否在检定周期内。论文二是对集贸市场主办者的监督检查。主要通过每年年底集贸市场主办者将强检计量器具年审册送到质监部门进行年审,以及质部门的执法人员不定期的到现场,对集贸市场主办者落实计量管理协议(或承诺书)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媒体或通报形式,对检查结果进行披露,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