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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有一乡镇农机管理站,处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判定该事故应由肇事农用运输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但是,受伤者却强行扣押交通事故车长达2个多月,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受伤者仍以伤未治好,没有做出最后赔偿结论为借口,拒绝归还肇事车。那么,受伤者是否应承担非法扣押农用运输车期间车主不能上路营运的经济损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