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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要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新课标体现的核心教育理念是:“以促进学生主动发展为本”、“自主、合作、探究”。强调“自主”,应避免出现教师“置身事外”的现象:重视“合作”.教师绝不能“冷跟旁观”;突出“探究”.教师更不能“坐视不管”。教师应成为服务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在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过程中.与学生进行有效互动,开展丰富的心灵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