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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校园里处处洋溢着爱的暖流,全校师生纷纷献出爱心,为一位深受病痛折磨却每天都在渴望重返校园的女孩——高二(3)班沈××同学捐款。
事情还得回溯到上周二,我在校外开会,政教处主任打电话给我,问高二(3)班是否有一位学生得了重病,因为有些高中学生去那个班捐钱。我说:“开完会后,我去了解一下。”当天下午,我就找到高二(3)班的班主任张老师,询问有关情况,并请她在班主任例会上将情况向全体班主任说明一下。原来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沈××同学原来活泼开朗,学习勤奋。四年前,一场大病不幸降临在她身上。在家人、亲友和同学的帮助和支持下,她以顽强的毅力与病魔抗争,终于使病情得以稳定,但那一次的治疗几乎花光了她家所有的积蓄。最近,她旧病复发,巨额的医药费使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开出租车的父亲为了给她治病卖掉了出租车,但还是没有凑齐医药费。说完后,张老师急着要将倡议书分发给各班班主任,我示意等制定好周密的方案后再行动。于是我便与校长商量,决定以学生会、团委的名义,先将倡议书上传到校园网上,并在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由学生会主席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初中部的校长也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向初中部的师生发出了倡议。于是,一场爱心行动在初、高中部同时展开。正如倡议书中所说的:“虽然我们的力量有限,但是那一份春日的爱心暖阳却有着无限的力量!”
应该说,这场由学生发动的募捐活动从策划到启动都是相当成功的,学生会、团委、班主任的工作都做得比较到位。比如:对捐款200元以上的学生,班主任都亲自打电话对家长表示感谢;学校通过家校交流平台向家长发出倡议,还通过嘉兴电视台进行报道,以得到社会的帮助。在捐助过程中,我还不时地向班主任了解情况,他们普遍认为,不能以捐赠的多少来判断学生思想的优劣,关键是通过这次活动激发学生的仁爱之心。
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理性地对待学生的捐赠呢?我认为,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要尊重“自愿性”。发起捐赠活动时,应该明确告诉全体同学,必须把受助者的主要情况介绍给家长。如果学生有大额捐赠的心愿,哪怕是学生自己积攒的钱也必须征得家长的同意,如果家长不同意或是有附加条件的同意,学生必须尊重家长的意见。这既能体现学校对家长的尊重,保证他们对学校重大活动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诚信、勤俭、孝敬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要避免“一致性”。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来说,片面强调捐赠的“一致性”,会在无意间产生一定的“胁迫性”,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如果个别贫困学生为了面子,打肿脸充胖子把钱捐了,而自己还得节衣缩食,那么捐赠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第三,要坚持“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学校在组织学生开展捐赠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如下3点:⑴讲清捐款捐物的用途,以及受助人的基本情况,供捐赠人确定意向。⑵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⑶及时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鉴于上述几点注意事项,“党员、团员和学生干部必须带头”等要求以及在捐赠数量上搞竞赛评比等方法,都是不恰当的。
第四,要体现“隐私性”。对受助人来讲,他们大都有一种矛盾心理:一方面渴望获得经济资助,另一方面又不愿过多张扬自己家境的窘困。组织者应事先与他们进行交流,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后,帮助他们摆正心态,保护其确实不宜或不愿公开的隐私。
(编辑 韩春梅)
事情还得回溯到上周二,我在校外开会,政教处主任打电话给我,问高二(3)班是否有一位学生得了重病,因为有些高中学生去那个班捐钱。我说:“开完会后,我去了解一下。”当天下午,我就找到高二(3)班的班主任张老师,询问有关情况,并请她在班主任例会上将情况向全体班主任说明一下。原来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沈××同学原来活泼开朗,学习勤奋。四年前,一场大病不幸降临在她身上。在家人、亲友和同学的帮助和支持下,她以顽强的毅力与病魔抗争,终于使病情得以稳定,但那一次的治疗几乎花光了她家所有的积蓄。最近,她旧病复发,巨额的医药费使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开出租车的父亲为了给她治病卖掉了出租车,但还是没有凑齐医药费。说完后,张老师急着要将倡议书分发给各班班主任,我示意等制定好周密的方案后再行动。于是我便与校长商量,决定以学生会、团委的名义,先将倡议书上传到校园网上,并在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由学生会主席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初中部的校长也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向初中部的师生发出了倡议。于是,一场爱心行动在初、高中部同时展开。正如倡议书中所说的:“虽然我们的力量有限,但是那一份春日的爱心暖阳却有着无限的力量!”
应该说,这场由学生发动的募捐活动从策划到启动都是相当成功的,学生会、团委、班主任的工作都做得比较到位。比如:对捐款200元以上的学生,班主任都亲自打电话对家长表示感谢;学校通过家校交流平台向家长发出倡议,还通过嘉兴电视台进行报道,以得到社会的帮助。在捐助过程中,我还不时地向班主任了解情况,他们普遍认为,不能以捐赠的多少来判断学生思想的优劣,关键是通过这次活动激发学生的仁爱之心。
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理性地对待学生的捐赠呢?我认为,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要尊重“自愿性”。发起捐赠活动时,应该明确告诉全体同学,必须把受助者的主要情况介绍给家长。如果学生有大额捐赠的心愿,哪怕是学生自己积攒的钱也必须征得家长的同意,如果家长不同意或是有附加条件的同意,学生必须尊重家长的意见。这既能体现学校对家长的尊重,保证他们对学校重大活动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诚信、勤俭、孝敬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要避免“一致性”。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来说,片面强调捐赠的“一致性”,会在无意间产生一定的“胁迫性”,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如果个别贫困学生为了面子,打肿脸充胖子把钱捐了,而自己还得节衣缩食,那么捐赠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第三,要坚持“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学校在组织学生开展捐赠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如下3点:⑴讲清捐款捐物的用途,以及受助人的基本情况,供捐赠人确定意向。⑵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⑶及时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鉴于上述几点注意事项,“党员、团员和学生干部必须带头”等要求以及在捐赠数量上搞竞赛评比等方法,都是不恰当的。
第四,要体现“隐私性”。对受助人来讲,他们大都有一种矛盾心理:一方面渴望获得经济资助,另一方面又不愿过多张扬自己家境的窘困。组织者应事先与他们进行交流,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后,帮助他们摆正心态,保护其确实不宜或不愿公开的隐私。
(编辑 韩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