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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的歌曲创作,与一般歌曲创作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有着后者所不具有的戏剧性,罗杰斯的音乐剧歌曲创作除了在注意歌曲的抒情性、通俗性和歌唱性特点外,他的探索的主要方向,却是如何用歌曲这种非常普及、非常通俗的音乐形式来揭示戏剧性,使之发挥抒情性、叙事性、冲突性的戏剧功能,成为推进情节发展、抒发人物情感、展开戏剧冲突的有力手段。他在这方面所积累的极为丰富的成功经验,非常值得中国作曲家认真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