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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2004年11月2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政府对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的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卫留成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监察、机构编制工作。吴昌元常务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法制、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建设、房改、处置积压房地产、统计、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审计、监察、机构编制工作;联系行政学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