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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比较和实证的方法,对我国地方政府立法评估的基础理论、性质、第三人参与的权利内容以及权利保护等问题进行可分析,提出了立法评估的性质是立法,立法评估中第三人参与的权利应包括参政议政权、知情权、动议权、听证权、建议修改废除权、监督权等。对第三人参与权的保护应当有实体权的确认、程序权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