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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种[201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为进一步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和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主要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制度,现将继续做好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尽快退出未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各品种审定机构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