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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私家车拼车行为盛行且具有较大的社会价值,但是由于欠缺法律规范,该行为遭遇尴尬。该行为是一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事合伙法律关系,由其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按照合伙关系处理。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及国外有关制度规范,我国政府应当借鉴国外有关制度,在做好服务引导的基础上,使有偿的私家车拼车行为合法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