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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中华人民共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各市药监部门纷纷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报告制度。医院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及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的机会最多,亦即药品不良反应最容易发现的地方,为此,笔者认为县级医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十分重要,现就五个方面谈一些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