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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出了新的阐述和部署,其中在人民政协进行的政治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开路先锋",也是我国发展相对成熟的协商民主形式。虽如此,目前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主体的认定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意见分歧较大。厘清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研究协商主体存在的问题并找到有效的规范建设路径,对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