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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正式出台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制作备案公示、集数长度和演员薪酬相关规范。其中,网络电影、网剧、电视剧等项目需要完成剧本才能立项是最受瞩目的新规之一。
新规出台之后,靠创意立项将成为过去。在整个影视制作中,剧本可能会成为越来越吃重的环节。
遏制“抢占商标”乱象
新规的落地,将结束部分影视项目“跑马圈地”的操作,从而筛选出更为“靠谱”和“板上钉钉”的项目。
此前的影视项目立项,在内容剧情上只需提供1500字以上的故事梗概(特定的重大题材除外),譬如《淑女的品格》这样脱胎于网络创意的故事、“永失我爱”这样的有热度的名词,都进入了广电立项系统。
一些片方立项的目的是为了“抢占商标”,实际上项目并不会真正进入实操。这样一来,立项项目中确实存在不少“泡沫”,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资源去审阅无意义内容,也极大地耽误了一些正常项目的推进——因片名被抢占,一些项目需要改名、再次立项。据悉,《哪吒之魔童降世》最开始并不叫这个片名,而叫《哪吒之魔童降临》,但由于立项之际被恶意抢占原片名,只好被迫改成现在的名称。
新规执行之后,影视立项将告别“圈地”行为,完成剧本开发的项目将实现一个萝卜一个坑。
在影视行业中,的确存在一些妄图钻空子的影视公司,它们凭借一些所谓的IP或概念立项,注册通过后仅仅凭借空壳项目,就开始对外融资。即便没有切实的剧本创意和制作能力,也没有资金投入等,它们也能成为一个联合出品方,也许还能占有一定的项目份额。
可以预见的是,新规出台后,这些“投机伪制作方”将受到沉重打击。
对内容负责
总体而言,新规出台后,制作机构对于项目的选择和开发会更加谨慎,会从源头上加强内容的把控力度。从前期开始,片方就要对故事负责。
此前,有很多“广撒网”的片方,往往会让责编、策划提交多个项目的立项材料,哪个审批通过就跟进哪个。在较低的立项成本和门槛之下,影视项目开发存在极大的随意性。新规的出台,可以迫使片方认真挑选和开发好项目,从源头上重视内容。
新规将内容创作的权利交还到了编剧手中,能在前期减少诸如“流量明星”等声音的干扰,使编剧的创作得到更多的尊重。
同时,新规对于规范影视拍摄流程也有一定作用。此前,不少影视项目因为版权授权时间、艺人档期、资方意见分歧等原因,直到开机时剧本还未完成,比如电视剧项目《大明风华》在开机后,导演和编剧才开始重新创作剧本,边拍摄边写;甚至还有影视项目只有大纲就敢开机,这样势必影响项目的质量。新规出台后,这些乱象将会减少。
事实上,整个影视行业越来越重视“口碑”,“口碑”的前提就是好剧本。此前一直被诟病为“粗制滥造”的网生内容“网络大电影”板块,也将因新规得以调整。早在2019年10月,中国电影家协会就联合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三大视频平台发布网络电影倡议,将“网络大电影”更名为“网络电影”,这对网络电影而言是一次正名,更是一个新的开始。大浪淘沙之下,整个2019年共有789部网络电影上线,比2018年缩水了近50%。此次新规又进一步规范了网络电影的内容开发,进一步挤压了市场上残余的泡沫,将筛选出真正高品质的项目和片方。
随着影视公司对剧本重视程度的提高,为加快立项速度,降低立项风险,行业对编剧、文学策划岗位的需求量或将增加。“完成剧本再备案”,或将带来一批打磨过很多稿的成熟剧本。
当完成剧本成为立项的前提,导演前期工作量会减少,编剧对于一个项目的重要性也会提升。
新规出台后,制作机构对于项目的选择和开发会更加谨慎, 会从源头上加强内容的把控力度。从前期开始, 片方就要对故事负责。
新手编剧如何出头
笔者认为,这并非所有编剧的福音,而只是“头部”和“腰部”编剧的一次利好——编剧行业的“二八定律”可能会愈加明显。
就供需关系而言,更受需要的编剧方,整体话语权或有提升的可能。而对于新手编剧而言,由于立项风险增加,他们恐难获片方直接信任。具体来说,为了减少立项成本,中小公司可能会将风险与编劇共担,编剧的付款模式也会有新的变化。在订金、大纲、分集(或分场)、初稿这四个阶段之后,有可能还会拆分出一个新的支付期——譬如“立项通过后”。对于尚未具备足够实力和知名度的新人编剧而言,这样就增加了获得完整稿酬的步骤和难度,或者也有可能会提高“尾款”付款比例。
对于新手编剧而言,较好的方式是尽可能加入到一线编剧的创作团队,除了能接触到好的项目以外,也能学习一线编剧的经验和技巧,与成熟的制片方磨合,加强自己对市场的了解。新规实施后,新编剧能真正参与创作的机会将会增加,可以从不断练手的过程中提升技巧、快速成长。
总的来说,新的开始难免会带来阵痛,不少家底不厚,没有能力承担前期开发工作的小微影视公司,有可能会在这一过程中被淘汰,但抬高行业的准入门槛,是优胜劣汰的必然选择,也是从源头为广大观众筛选出好作品和好团队的一次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