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职业院校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生存压力也与日俱增。职业院校要想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教学质量是关键。教学质量取决于要能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教师质量还远远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需求,需要大力提高。
德国和美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历经了很长时间,其间也走过曲折的道路,但现在职业教育发展状态良好,教师质量有保障,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国高职教师的质量。
高职教育有别于学术型、研究型的普通高等教育,其特色在于职业性、技能性和实践性。高职院校教师不但要具有一般高校教师所具有的高等教育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还要求高职教师要具有适合高职人才培养要求的特有专业技能。现在90%以上的教师毕业于普通高等学校,他们从高校到高校,从书本到书本,没有经历社会工作或进入企业实践的经历,面临学术性、教育性和职业性缺失等多重问题。
德美高职保障教师质量的成功经验
多样与稳定的教师来源德国和美国职业教育的教师来源渠道非常丰富、多样,而且大多较为稳定。例如,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师一般来源于普通高等院校或师范院校;专业技术课程教师有三个来源:一是来自高等学校。教师在普通工科大学取得学位,然后到师范院校进行教育理论学习及到企业进行生产实习,考试合格后,获得任教资格。二是来自技术师范院校。教师取得专业资格后,才能去职业训练部门工作。三是来源于专门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进修等教育机构。负责生产实习的指导老师,其来源也异常丰富,由各类、各行的专门学校或者师范学校来负责培养,当然个别的生产实习指导老师也由高等院校的相关部门来培养。德国对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较高,必须具有两年的实践经验,三年的师范学习经历。对来自生产企业的,有实践经验和操作水平高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也需要到专业的职业学校进行职前专门学习,或者任职半年内去学校学习,其学习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教育理论方面的知识,学习结束要通过一定的考核,否则,不允许担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高标准的职教师资选聘德国对职业教育的师资有严格的要求,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允许担任职业教育的教师。一是教师要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这一要求保障了职业教师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二是教师要具有高水平的实践操作能力,不管是通过实习还是通过工作获得,也就是说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要非常高。三是教师要通过师范专业培训,掌握教育教学能力。众所周知,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它要求企业配备专职培训员,他们既要具有职业教育方面的理论知识,更要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一定的专业实际能力。企业的实训教师,必须毕业于专业的技术学校,并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实践经验,且需要拥有200多学时的教育学专业培训经历。只有博士毕业以后,且在企业工作5年后,才有资格担任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
美国对职业教育的教师也有着严格的任职资格要求,例如美国明文规定:要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有相关领域1〜2年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者,才能获得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有些州设立工业技术教育学院,有的实行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制。除了要符合联邦各州政府教师资格证书规定的条件外,还特别强调要具有实践经验,对所授技术课程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及最新经验,或者在合适的技术领域有5年以上的实际经验,还要求有当顾问和独立判断与研究的能力。
完善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德国和美国非常重视对教师的培训,他们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体系非常完善,其教师职前有专门的培养机构,职后有继续进修提高的机构。在德国,如巴伐利亚州建立了由上到下4级教师进修网络:州属的迪林根教师进修学院、行政区设立的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局组织的教师短训活动以及各学校内校长负责的师资培训。在美国,有些州还规定,每年假期教师必须到工厂、企业第一线工作,以接触新技术和生产实际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而且他们将是否深入企业成为教师能否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严格的人才使用要求德国和美国对教师的平时考核异常严格,他们要求职业院校在教学过程中有严格的考试晋升和淘汰机制,且其晋升和淘汰标准与待遇挂钩。(1)对教研能力的评估。美国高职院校每年都要从教学活动、科研成就、对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三个方面,对在职教师进行评审鉴定。其中对教学活动的评定主要包括教师本学期授课门数及总课时数、学生数量、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等。科研成果鉴定依据其在州、地区、全国或国际等各级会议、论坛上作的学术报告、发表的论文等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质量;当然,教师申请到的科研经费及其他学术研究活动也是综合评价的标准之一。服务评定,主要包括对学生的服务和对社会的服务两个方面,对学生的服务主要是看其是否满足了学生学习的需求、进一步深造的需求等;对社会的服务主要包括,其在校内参加各级委员会的情况、其在校外团体中或参与社会服务的情况,如为企业提供的产品开发等。(2)实行教师任期制。在美国,高职院校的教师不是终身的,而是有一定任期的,一般包括短期合同制和终身制申请权两种。短期合同制是根据学校需要及教研经费的情况、教师工作质量,每年签订合同决定教师的去留。申请终身教职权的教师,按规定一般在校任教5〜6年。
对我国保障高职教师质量的启示
德国和美国在保障职业教育教师质量方面对我国有一定的学习借鉴意义,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并加以学习。
进一步完善职教师资培养体系以美国为例,我们可借鉴美国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做法,在我国各地建立专业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中心,也可在各地较好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立职业教育师资班,有计划地将职业院校现有师资队伍送到这样的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教育理论与方法、专业实践技能、新知识和新技能更新的培训等。培训机构应更广泛地开展具有职教特色的专业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培养、培训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当然,企业是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教师资特别是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接触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实际,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场所,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将教师送到企业进行学习,并将去企业实践的时间与质量作为其晋升的标准之一。
另外,笔者建议国家借鉴国内工程硕士、教育硕士的培养机制,在高等院校相关部门或者高水平的高职师范院校设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硕士,专门为职业院校培养“职教硕士”。
建立职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应完善职业教育“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一方面要通过高学历人才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知识水平,在教育内容上,让教师充实当代科技发展新成果、新知识、新工艺,变为以能力为本位来激发学生创业精神,注重学生关键核心技能的培养。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强化措施,提高教师的实践本领与工程技能,如对新教师不论其学历多高,必须到企业实践1〜2年,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即使是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也必须定期回企业学习。这不仅是新经济时代职教师资必要的条件,也是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保证。
在普通高校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可借鉴美国和德国的做法,推行“试用教师证书”,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可选修2〜4门职业教育相关课程,并进行为期2〜3个月的技能培训,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可以获得有效期为1〜2年的职业教育“试用教师证书”或“双师素质教师证书”。毕业后既可到职业院校任教,也可到企业工作。1〜2年后试用的职业院校再对该类新教师进行考核,合格者可直接换发国家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
职业院校在教师评聘机制上,也可以学习借鉴美国和德国的做法,打破教师的终身制,根据教师的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聘为相应的职称、职务,建立教师评聘分离制度,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德国和美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历经了很长时间,其间也走过曲折的道路,但现在职业教育发展状态良好,教师质量有保障,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国高职教师的质量。
高职教育有别于学术型、研究型的普通高等教育,其特色在于职业性、技能性和实践性。高职院校教师不但要具有一般高校教师所具有的高等教育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还要求高职教师要具有适合高职人才培养要求的特有专业技能。现在90%以上的教师毕业于普通高等学校,他们从高校到高校,从书本到书本,没有经历社会工作或进入企业实践的经历,面临学术性、教育性和职业性缺失等多重问题。
德美高职保障教师质量的成功经验
多样与稳定的教师来源德国和美国职业教育的教师来源渠道非常丰富、多样,而且大多较为稳定。例如,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师一般来源于普通高等院校或师范院校;专业技术课程教师有三个来源:一是来自高等学校。教师在普通工科大学取得学位,然后到师范院校进行教育理论学习及到企业进行生产实习,考试合格后,获得任教资格。二是来自技术师范院校。教师取得专业资格后,才能去职业训练部门工作。三是来源于专门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进修等教育机构。负责生产实习的指导老师,其来源也异常丰富,由各类、各行的专门学校或者师范学校来负责培养,当然个别的生产实习指导老师也由高等院校的相关部门来培养。德国对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较高,必须具有两年的实践经验,三年的师范学习经历。对来自生产企业的,有实践经验和操作水平高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也需要到专业的职业学校进行职前专门学习,或者任职半年内去学校学习,其学习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教育理论方面的知识,学习结束要通过一定的考核,否则,不允许担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高标准的职教师资选聘德国对职业教育的师资有严格的要求,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允许担任职业教育的教师。一是教师要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这一要求保障了职业教师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二是教师要具有高水平的实践操作能力,不管是通过实习还是通过工作获得,也就是说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要非常高。三是教师要通过师范专业培训,掌握教育教学能力。众所周知,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它要求企业配备专职培训员,他们既要具有职业教育方面的理论知识,更要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一定的专业实际能力。企业的实训教师,必须毕业于专业的技术学校,并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实践经验,且需要拥有200多学时的教育学专业培训经历。只有博士毕业以后,且在企业工作5年后,才有资格担任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
美国对职业教育的教师也有着严格的任职资格要求,例如美国明文规定:要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有相关领域1〜2年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者,才能获得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有些州设立工业技术教育学院,有的实行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制。除了要符合联邦各州政府教师资格证书规定的条件外,还特别强调要具有实践经验,对所授技术课程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及最新经验,或者在合适的技术领域有5年以上的实际经验,还要求有当顾问和独立判断与研究的能力。
完善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德国和美国非常重视对教师的培训,他们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体系非常完善,其教师职前有专门的培养机构,职后有继续进修提高的机构。在德国,如巴伐利亚州建立了由上到下4级教师进修网络:州属的迪林根教师进修学院、行政区设立的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局组织的教师短训活动以及各学校内校长负责的师资培训。在美国,有些州还规定,每年假期教师必须到工厂、企业第一线工作,以接触新技术和生产实际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而且他们将是否深入企业成为教师能否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严格的人才使用要求德国和美国对教师的平时考核异常严格,他们要求职业院校在教学过程中有严格的考试晋升和淘汰机制,且其晋升和淘汰标准与待遇挂钩。(1)对教研能力的评估。美国高职院校每年都要从教学活动、科研成就、对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三个方面,对在职教师进行评审鉴定。其中对教学活动的评定主要包括教师本学期授课门数及总课时数、学生数量、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等。科研成果鉴定依据其在州、地区、全国或国际等各级会议、论坛上作的学术报告、发表的论文等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质量;当然,教师申请到的科研经费及其他学术研究活动也是综合评价的标准之一。服务评定,主要包括对学生的服务和对社会的服务两个方面,对学生的服务主要是看其是否满足了学生学习的需求、进一步深造的需求等;对社会的服务主要包括,其在校内参加各级委员会的情况、其在校外团体中或参与社会服务的情况,如为企业提供的产品开发等。(2)实行教师任期制。在美国,高职院校的教师不是终身的,而是有一定任期的,一般包括短期合同制和终身制申请权两种。短期合同制是根据学校需要及教研经费的情况、教师工作质量,每年签订合同决定教师的去留。申请终身教职权的教师,按规定一般在校任教5〜6年。
对我国保障高职教师质量的启示
德国和美国在保障职业教育教师质量方面对我国有一定的学习借鉴意义,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并加以学习。
进一步完善职教师资培养体系以美国为例,我们可借鉴美国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做法,在我国各地建立专业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中心,也可在各地较好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立职业教育师资班,有计划地将职业院校现有师资队伍送到这样的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教育理论与方法、专业实践技能、新知识和新技能更新的培训等。培训机构应更广泛地开展具有职教特色的专业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培养、培训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当然,企业是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教师资特别是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接触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实际,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场所,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将教师送到企业进行学习,并将去企业实践的时间与质量作为其晋升的标准之一。
另外,笔者建议国家借鉴国内工程硕士、教育硕士的培养机制,在高等院校相关部门或者高水平的高职师范院校设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硕士,专门为职业院校培养“职教硕士”。
建立职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应完善职业教育“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一方面要通过高学历人才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知识水平,在教育内容上,让教师充实当代科技发展新成果、新知识、新工艺,变为以能力为本位来激发学生创业精神,注重学生关键核心技能的培养。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强化措施,提高教师的实践本领与工程技能,如对新教师不论其学历多高,必须到企业实践1〜2年,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即使是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也必须定期回企业学习。这不仅是新经济时代职教师资必要的条件,也是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保证。
在普通高校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可借鉴美国和德国的做法,推行“试用教师证书”,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可选修2〜4门职业教育相关课程,并进行为期2〜3个月的技能培训,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可以获得有效期为1〜2年的职业教育“试用教师证书”或“双师素质教师证书”。毕业后既可到职业院校任教,也可到企业工作。1〜2年后试用的职业院校再对该类新教师进行考核,合格者可直接换发国家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
职业院校在教师评聘机制上,也可以学习借鉴美国和德国的做法,打破教师的终身制,根据教师的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聘为相应的职称、职务,建立教师评聘分离制度,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