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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购买使得非上市公司能够借助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并公开募集资本。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对反向购买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本文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反向购买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