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一系列重大举措之一,辽宁省检察院于7月上旬组织了全省各级院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近300人,进行集中业务学习。通过这次培训,结合辽宁省工作实际,参与人员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有关规定、流程、文书制作、联络服务方式等进行了深入了解,熟悉和掌握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要求及其基本规律。
同时,全省还有600多名新履职人民监督员由于没有参加过系统培训,没有从事监督工作的实践经历,对有关规定缺乏认识,理解的也不透彻和全面。因此,对于开展新一轮培训,更显得劲头十足,热情和呼声都很高。辽宁省检察院通过组织这次培训,在满足了人民监督员要求的基础上,也为下级检察院开展相应的业务学习活动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可供参考的样本和模板,具有一定的借鑒性、指导性和启发性。
辽宁省检察院要求在这次培训后,各市(分)院将秉承这次培训的精神,借鉴这次培训的做法,扩大这次培训的成效,切实肩负起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业务学习的责任,自觉按照省院的要求,有所借鉴,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及时开展好本地区人民监督员的业务学习工作,保证年内全省所有人民监督员至少参加一次正规的系统学习,以培训促提高、促发展和上档次、上水平。
同时,全省还有600多名新履职人民监督员由于没有参加过系统培训,没有从事监督工作的实践经历,对有关规定缺乏认识,理解的也不透彻和全面。因此,对于开展新一轮培训,更显得劲头十足,热情和呼声都很高。辽宁省检察院通过组织这次培训,在满足了人民监督员要求的基础上,也为下级检察院开展相应的业务学习活动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可供参考的样本和模板,具有一定的借鑒性、指导性和启发性。
辽宁省检察院要求在这次培训后,各市(分)院将秉承这次培训的精神,借鉴这次培训的做法,扩大这次培训的成效,切实肩负起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业务学习的责任,自觉按照省院的要求,有所借鉴,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及时开展好本地区人民监督员的业务学习工作,保证年内全省所有人民监督员至少参加一次正规的系统学习,以培训促提高、促发展和上档次、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