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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日,黑山共和国正式宣布独立。至此,铁托在1943年11月创立的南斯拉夫联邦已彻底瓦解。具有四十多年历史的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分裂了,其自治体制也失败了,但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其自治社会主义的某些理论观点,以及具体的实践和探索,对促进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从南斯拉夫的分裂,也可以吸取许多教训。历史给我们留下了什么经验教训呢?
一、在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一定要把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实际相结合
虽然南斯拉夫民族间的确存在严重的不和情形,但是,各民族在多年来还是培养了不少关系,就算是它先天不足,但还是有存在的理由。如果南斯拉夫能够正确地认识本国实际,找到真正适合本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避免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误区,把国家建设好,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还是会克服障碍,维护国家的统一的。
南斯拉夫在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有致命的弱点,这就是它没有真正把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实际相结合。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理论的提出虽然也以“马克思主义”作依据,但是从总体上看是带有浓厚的幻想色彩。并且,为了避嫌和应付可能遭到的内外批判的压力,处处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经典辞藻和提法,宣传性过多,过于强烈,将一切都变得极其理想化,出现了在南斯拉夫被称为“新教条主义”的状况;在实践过程中必然出现过多的超前现象,将马克思说的未来社会一些可能的事物变换为现代的现实形式。如果说苏联斯大林主义是“左”的表现,那么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理论也是“左”的,甚至是脱离现实可能性的更“左”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预测的国家消亡、商品经济退出舞台、联合起来的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全面占有等,那是指在共产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实现的。而20世纪的南斯拉夫的历史、国际现状都与马克思多论证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意义上的社会状况相差甚远。南共联盟把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预测原则搬到很不发达的南斯拉夫现实社会中来,以致出现了经济停滞、下滑,社会全面危机,国家解体。虽然,南斯拉夫与其他苏联东欧国家是两种不同的发展途径,但却反映出一个同样的问题。在社会主义过渡、社会发展阶段等重大问题的认识上,都一样犯了急躁冒进的错误。由此可见,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生搬硬套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设想,而应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国情、历史和现状灵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提出的理论如要真正能够成为实践指南,必须要符合现实,符合各国国情。实践证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过渡过程。即使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也不要盲目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化,应根据本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充分认识国家的作用,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的关系
南斯拉夫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把“国家消亡论”运用于实际的国家。在与苏联论战的过程中,南斯拉夫为了消除国家集权的弊端,铲除官僚主义和特权阶层产生的根源,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刚刚开始经济恢复时就立即开始放弃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苏联东欧国家党政领导人专断的现象,但是也出现了另一方面的问题,导致各共和国和自治省权力膨胀,各自为政,形成各共和国和自治省集权的局面。这样,不仅妨碍了经济的发展,也助长了民族主义和分立主义倾向,并削弱了维护国家统一的力量。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不顾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过早地放弃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三、一个多民族国家,正确认识和解决民族矛盾具有重大的意义
要时刻警惕和消除民族主义和分立主义;要正确处理经济上发达和相对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差别和矛盾,积极帮助不发达地区发展经济。
在多民族国家里,民族矛盾始终存在。南解放后不久便宣布国内民族矛盾问题随着新南斯拉夫的成立已经彻底地解决了。这对于认识和承认客观存在的民族矛盾,以及正确地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是极其不利的。后来又强调发展民族的独立性和绝对平等,实际上实行了削弱塞族的政策。这样,导致各民族的民族主义的发展,加剧了民族矛盾。最后,在一定条件和环境下,民族矛盾和冲突的爆发,对国家和社会构成致命的危险,成为国家崩溃的导火线。
南斯拉夫的实践告诉我们,民族自治不等于民族独立,民族平等也不等于绝对的“权利平等”,更不等于国家放弃权力。应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基础上实行民族自治,在强调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帮助支援落后民族和少数民族,而不应损害发达地区的民族利益。在民族关系上追求绝对平均主义或认为地削弱某个民族的做法会造成新的民族不平等或民族歧视,从而加剧民族矛盾。同时,也不应渴求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绝对一致和均衡。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做到这一点。因为地理条件、人口、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生产力水平的不同,一个国家内出现的地区差异是很自然的现象。要解决经济桑的发达和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差别和矛盾,除了外部援助外,经济不发达地区主要应靠自己的发展,发挥自身主动性,挖掘内在潜力,从根本上缩短两者的差距并得到共同发展。如果单靠外部支援只能是导致发达地区的离心倾向和不发达地区的依赖倾向。结果两者的差距越拉越大,一致祥和对立,矛盾激化。因此,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平等就必须考虑各民族的利益和特色,使各民族在相互尊重和国家统一的基础上友好相处,团结合作,共同进步。
四、执政党的自身建设应适应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南斯拉夫的分裂几乎和南共联盟的解体是同步的;南斯拉夫各族的民族主义或分立主义的发展与南共联盟的削弱和联邦化也几乎是同步的。南共联盟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执政党的领导地位,解散了它在行政组织和社会文化机构中的党组织,下放权利,大大削弱了南共联盟中央的权威、地位和作用,使自己变成由“代表”各个民族的、局部的,或“集团的”利益的党的联盟。长期以来党内矛盾重重,权力斗争频繁,逐渐丧失了为解放生产力,为全体劳动者谋利益的能力,最终导致自身的瓦解,随之联邦国家也分裂了。相反,只要南共联盟还存在,它仍然是曾经促使南斯拉夫统一的政治力量,不管机会多么渺茫,就还有希望力挽狂澜。南共联盟分裂后,这条特殊的、却可能有效的通路也被封死了。
五、时刻警惕外来势力的渗透
咋南斯拉夫解体过程中,外部势力的支持和干预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南斯拉夫一些共和国的“民主势力”是西方国家长期培养起来的,他们很早以前就从国外得到支持: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的独立事先得到外国的承诺;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的分立主义越闹越大,也是与外部势力长期渗透和支持分不开的。南斯拉夫为了促进科索沃的文教事业,主动发展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的关系,加强同阿尔巴尼亚的文化交流。1981年至1985年的5年内,阿紫科索沃任教的来自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的教师达237人,一般学校的教材有20%来自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科索沃派往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的进修生183人。问题的更严重性还在于,有关组织和负责人对大量利用阿籍教师和阿尔巴尼亚国家的教材缺乏必要的审查和选择,这就为塞进民族沙文主义等内容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新的历史时期,许多事情在客观上、在不同程度上已超过了国界而成为国际问题。人们如何看待一个国家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同外部力量对其干预与侵犯,同外部势力的渗透和分化是分不开的。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既要参与全球一体化,又要坚持独立自主;既要加强国际合作,又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外部势力的“分化”、“西化”。这是我们时刻不能忘记的。
历史将让我们记住教训。
一、在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一定要把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实际相结合
虽然南斯拉夫民族间的确存在严重的不和情形,但是,各民族在多年来还是培养了不少关系,就算是它先天不足,但还是有存在的理由。如果南斯拉夫能够正确地认识本国实际,找到真正适合本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避免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误区,把国家建设好,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还是会克服障碍,维护国家的统一的。
南斯拉夫在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有致命的弱点,这就是它没有真正把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实际相结合。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理论的提出虽然也以“马克思主义”作依据,但是从总体上看是带有浓厚的幻想色彩。并且,为了避嫌和应付可能遭到的内外批判的压力,处处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经典辞藻和提法,宣传性过多,过于强烈,将一切都变得极其理想化,出现了在南斯拉夫被称为“新教条主义”的状况;在实践过程中必然出现过多的超前现象,将马克思说的未来社会一些可能的事物变换为现代的现实形式。如果说苏联斯大林主义是“左”的表现,那么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理论也是“左”的,甚至是脱离现实可能性的更“左”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预测的国家消亡、商品经济退出舞台、联合起来的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全面占有等,那是指在共产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实现的。而20世纪的南斯拉夫的历史、国际现状都与马克思多论证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意义上的社会状况相差甚远。南共联盟把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预测原则搬到很不发达的南斯拉夫现实社会中来,以致出现了经济停滞、下滑,社会全面危机,国家解体。虽然,南斯拉夫与其他苏联东欧国家是两种不同的发展途径,但却反映出一个同样的问题。在社会主义过渡、社会发展阶段等重大问题的认识上,都一样犯了急躁冒进的错误。由此可见,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生搬硬套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设想,而应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国情、历史和现状灵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提出的理论如要真正能够成为实践指南,必须要符合现实,符合各国国情。实践证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过渡过程。即使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也不要盲目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化,应根据本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充分认识国家的作用,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的关系
南斯拉夫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把“国家消亡论”运用于实际的国家。在与苏联论战的过程中,南斯拉夫为了消除国家集权的弊端,铲除官僚主义和特权阶层产生的根源,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刚刚开始经济恢复时就立即开始放弃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苏联东欧国家党政领导人专断的现象,但是也出现了另一方面的问题,导致各共和国和自治省权力膨胀,各自为政,形成各共和国和自治省集权的局面。这样,不仅妨碍了经济的发展,也助长了民族主义和分立主义倾向,并削弱了维护国家统一的力量。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不顾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过早地放弃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三、一个多民族国家,正确认识和解决民族矛盾具有重大的意义
要时刻警惕和消除民族主义和分立主义;要正确处理经济上发达和相对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差别和矛盾,积极帮助不发达地区发展经济。
在多民族国家里,民族矛盾始终存在。南解放后不久便宣布国内民族矛盾问题随着新南斯拉夫的成立已经彻底地解决了。这对于认识和承认客观存在的民族矛盾,以及正确地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是极其不利的。后来又强调发展民族的独立性和绝对平等,实际上实行了削弱塞族的政策。这样,导致各民族的民族主义的发展,加剧了民族矛盾。最后,在一定条件和环境下,民族矛盾和冲突的爆发,对国家和社会构成致命的危险,成为国家崩溃的导火线。
南斯拉夫的实践告诉我们,民族自治不等于民族独立,民族平等也不等于绝对的“权利平等”,更不等于国家放弃权力。应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基础上实行民族自治,在强调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帮助支援落后民族和少数民族,而不应损害发达地区的民族利益。在民族关系上追求绝对平均主义或认为地削弱某个民族的做法会造成新的民族不平等或民族歧视,从而加剧民族矛盾。同时,也不应渴求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绝对一致和均衡。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做到这一点。因为地理条件、人口、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生产力水平的不同,一个国家内出现的地区差异是很自然的现象。要解决经济桑的发达和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差别和矛盾,除了外部援助外,经济不发达地区主要应靠自己的发展,发挥自身主动性,挖掘内在潜力,从根本上缩短两者的差距并得到共同发展。如果单靠外部支援只能是导致发达地区的离心倾向和不发达地区的依赖倾向。结果两者的差距越拉越大,一致祥和对立,矛盾激化。因此,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平等就必须考虑各民族的利益和特色,使各民族在相互尊重和国家统一的基础上友好相处,团结合作,共同进步。
四、执政党的自身建设应适应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南斯拉夫的分裂几乎和南共联盟的解体是同步的;南斯拉夫各族的民族主义或分立主义的发展与南共联盟的削弱和联邦化也几乎是同步的。南共联盟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执政党的领导地位,解散了它在行政组织和社会文化机构中的党组织,下放权利,大大削弱了南共联盟中央的权威、地位和作用,使自己变成由“代表”各个民族的、局部的,或“集团的”利益的党的联盟。长期以来党内矛盾重重,权力斗争频繁,逐渐丧失了为解放生产力,为全体劳动者谋利益的能力,最终导致自身的瓦解,随之联邦国家也分裂了。相反,只要南共联盟还存在,它仍然是曾经促使南斯拉夫统一的政治力量,不管机会多么渺茫,就还有希望力挽狂澜。南共联盟分裂后,这条特殊的、却可能有效的通路也被封死了。
五、时刻警惕外来势力的渗透
咋南斯拉夫解体过程中,外部势力的支持和干预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南斯拉夫一些共和国的“民主势力”是西方国家长期培养起来的,他们很早以前就从国外得到支持: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的独立事先得到外国的承诺;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的分立主义越闹越大,也是与外部势力长期渗透和支持分不开的。南斯拉夫为了促进科索沃的文教事业,主动发展与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的关系,加强同阿尔巴尼亚的文化交流。1981年至1985年的5年内,阿紫科索沃任教的来自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的教师达237人,一般学校的教材有20%来自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科索沃派往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的进修生183人。问题的更严重性还在于,有关组织和负责人对大量利用阿籍教师和阿尔巴尼亚国家的教材缺乏必要的审查和选择,这就为塞进民族沙文主义等内容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新的历史时期,许多事情在客观上、在不同程度上已超过了国界而成为国际问题。人们如何看待一个国家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同外部力量对其干预与侵犯,同外部势力的渗透和分化是分不开的。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既要参与全球一体化,又要坚持独立自主;既要加强国际合作,又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外部势力的“分化”、“西化”。这是我们时刻不能忘记的。
历史将让我们记住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