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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空间的基本特点,作为基本权利的表达自由在网络空间中对我国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相较于个人人格发展而言显得更有价值。同时,网络空间极易形成“群体极化”,导致群体性偏执,有必要对表达自由进行限制。一方面应遵循法律保留和比例原则,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法律、规范、市场和代码等方式。目前,我国网络空间表达自由领域的立法还不完善,建议选择合理的管制模式。明确相关法律概念,使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并创建非政府的公共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