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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林区位于黑龙江省北部边陲,是我国九大山系之一,地处大兴安岭山脉东北坡,东接小兴安岭,西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南濒松嫩平原,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林区总面积8.35万平方公里,冬季漫长寒冷,年平均气温-2.8度,最低气温-52.3度,取暖期7.5个月。
一、实行“以煤代木”工程的重大意义
我区提出的“以煤代木”工程是切实推进“天保工程”深入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特别是在我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伟大实践中,推行“以煤代木”工程已成为以地下资源保护地上资源,以煤炭资源换取生态资源的必然选择。
1、实行“以煤代木”工程有利于减少森林资源浪费,确保“天保工程”顺利实施。1985年,原国家林业部曾出台“以煤代木”政策,给我区每年下达“以煤代木”专项木材生产计划,用销售利润作为古莲河露天煤矿开发建设的配套资金,以推动林区开展“以煤代木”工程。1997年,国家实施“天保工程”试点后,国家停止下达了“以煤代木”专项木材生产计划。
2、实行“以煤代木”工程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最大的原始林区,不仅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也是黑龙江、嫩江的发源地和松辽平原、呼伦贝尔大草原的天然绿色屏障。开发建设以来,由于森林过伐,林分质量下降,林缘大幅度萎缩,森林可采蓄积锐减,造成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生物多样性欠缺。加之我区自然条件恶劣,林木生长缓慢,主要优势树种比例过低,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不高。如何实现青山长在,永续利用,是一个非常现实而紧迫的课题。实行“以煤代木”,切实减少森林采伐量,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生态环境。
3、实行“以煤代木”工程有利于加快新林区建设步伐,促进林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开展“以煤代木”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不仅会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同时它也会带来可观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改变传统的家家户户烧拌子取暖方式为集中燃煤供热方式,可以带动小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品位,增强林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对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以及发展林区旅游业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实行“以煤代木”,还能大量减少火险隐患,对林区护林防火和城镇安全防火大有益处,同时也减少了因居民烧柴不足而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煤代木”將使林区人民群众由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向现代化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对于加快林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以煤代木”工程的具体途径
1、与实施“天保工程”结合起来。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其资金的支出范围,国家在“天保工程”实施方案调整工作中应将“以煤代木”纳入到投资内容之中,申请追加中央财政天保资金预算,在国家“天保工程”中设立大兴安岭“以煤代木”专项资金,以支持林区实施的“以煤代木”工程。
2、与新林区建设结合起来。实施“以煤代木”工程要结合新林区建设的要求,坚持“生态良好、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的建设方针,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3、与森林生物质能源建设结合起来。生物质能是由植物的光合作用固定于地球上的太阳能,就我区而言,有林地面积730万公顷,按粗放式经营每公顷年产生4.5吨森林生物质量计算,年可产生近3300万吨森林生物质能源,折合标准煤约1650万吨,同时还有200万立方米的采伐造材、木材加工和林分清理抚育剩余物等。通过生物质能转换技术可以高效地利用生物质能源,生产各种清洁燃料及生产电力,替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燃料,而减少对矿物能源的依赖。
三、几点建议
1、搞好工程整合,争取国家支持。要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将与“以煤代木”工程相关的林区城镇集中供热、给排水建设、危房改造、沼气建设、型煤厂建设、锅炉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上述各项工程规划之中,积极向国家争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为林区“以煤代木”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辅助条件。
2、谋划项目储备,落实建设资金。林业系统“以煤代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要努力争取国家在森工非经营性投资的支持。同时做好生物质能源加工转化项目的研究储备工作,利用我区丰富的森林生物质和采伐造材、木材加工和林分清理抚育剩余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等加工成固体成型燃料等,既能增加林区群众的收入,又能为林区人们提供价廉、清洁的能源。
3、拓宽能源渠道,开发生物质源。森林是人类文明的摇篮,森林作为可再生能源为人类提供了迈向文明的火种,并始终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以煤代木”工程是在森林资源出现危机情况下保护资源和发展经济的一项具体举措,是给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一个休养生息的一个过程,在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同时,更要认识到开发利用多种资源尤其是生物质资源的重大意义。因为使用稀缺的不可再生的昂贵的煤炭资源来长期代替丰富的可再生的廉价的生物质能源是不太可能的。“以煤代木”只是暂时的保护和增加森林资源的“节流”措施,而强化后备森林资源的培育才是永恒“开源”途径。所以,人类在科学经营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实现对森林资源多功能、多效益的循环高效利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需求。同时,要鼓励发展利用太阳能、适当发展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服务于林区工农业现代化建设。
另外,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群众认识也是不容忽视的。
(作者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图强林业局森林经营公司)
一、实行“以煤代木”工程的重大意义
我区提出的“以煤代木”工程是切实推进“天保工程”深入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特别是在我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伟大实践中,推行“以煤代木”工程已成为以地下资源保护地上资源,以煤炭资源换取生态资源的必然选择。
1、实行“以煤代木”工程有利于减少森林资源浪费,确保“天保工程”顺利实施。1985年,原国家林业部曾出台“以煤代木”政策,给我区每年下达“以煤代木”专项木材生产计划,用销售利润作为古莲河露天煤矿开发建设的配套资金,以推动林区开展“以煤代木”工程。1997年,国家实施“天保工程”试点后,国家停止下达了“以煤代木”专项木材生产计划。
2、实行“以煤代木”工程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最大的原始林区,不仅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也是黑龙江、嫩江的发源地和松辽平原、呼伦贝尔大草原的天然绿色屏障。开发建设以来,由于森林过伐,林分质量下降,林缘大幅度萎缩,森林可采蓄积锐减,造成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生物多样性欠缺。加之我区自然条件恶劣,林木生长缓慢,主要优势树种比例过低,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不高。如何实现青山长在,永续利用,是一个非常现实而紧迫的课题。实行“以煤代木”,切实减少森林采伐量,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生态环境。
3、实行“以煤代木”工程有利于加快新林区建设步伐,促进林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开展“以煤代木”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不仅会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同时它也会带来可观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改变传统的家家户户烧拌子取暖方式为集中燃煤供热方式,可以带动小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品位,增强林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对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以及发展林区旅游业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实行“以煤代木”,还能大量减少火险隐患,对林区护林防火和城镇安全防火大有益处,同时也减少了因居民烧柴不足而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煤代木”將使林区人民群众由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向现代化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对于加快林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以煤代木”工程的具体途径
1、与实施“天保工程”结合起来。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其资金的支出范围,国家在“天保工程”实施方案调整工作中应将“以煤代木”纳入到投资内容之中,申请追加中央财政天保资金预算,在国家“天保工程”中设立大兴安岭“以煤代木”专项资金,以支持林区实施的“以煤代木”工程。
2、与新林区建设结合起来。实施“以煤代木”工程要结合新林区建设的要求,坚持“生态良好、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的建设方针,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3、与森林生物质能源建设结合起来。生物质能是由植物的光合作用固定于地球上的太阳能,就我区而言,有林地面积730万公顷,按粗放式经营每公顷年产生4.5吨森林生物质量计算,年可产生近3300万吨森林生物质能源,折合标准煤约1650万吨,同时还有200万立方米的采伐造材、木材加工和林分清理抚育剩余物等。通过生物质能转换技术可以高效地利用生物质能源,生产各种清洁燃料及生产电力,替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燃料,而减少对矿物能源的依赖。
三、几点建议
1、搞好工程整合,争取国家支持。要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将与“以煤代木”工程相关的林区城镇集中供热、给排水建设、危房改造、沼气建设、型煤厂建设、锅炉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上述各项工程规划之中,积极向国家争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为林区“以煤代木”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辅助条件。
2、谋划项目储备,落实建设资金。林业系统“以煤代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要努力争取国家在森工非经营性投资的支持。同时做好生物质能源加工转化项目的研究储备工作,利用我区丰富的森林生物质和采伐造材、木材加工和林分清理抚育剩余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等加工成固体成型燃料等,既能增加林区群众的收入,又能为林区人们提供价廉、清洁的能源。
3、拓宽能源渠道,开发生物质源。森林是人类文明的摇篮,森林作为可再生能源为人类提供了迈向文明的火种,并始终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以煤代木”工程是在森林资源出现危机情况下保护资源和发展经济的一项具体举措,是给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一个休养生息的一个过程,在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同时,更要认识到开发利用多种资源尤其是生物质资源的重大意义。因为使用稀缺的不可再生的昂贵的煤炭资源来长期代替丰富的可再生的廉价的生物质能源是不太可能的。“以煤代木”只是暂时的保护和增加森林资源的“节流”措施,而强化后备森林资源的培育才是永恒“开源”途径。所以,人类在科学经营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实现对森林资源多功能、多效益的循环高效利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需求。同时,要鼓励发展利用太阳能、适当发展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服务于林区工农业现代化建设。
另外,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群众认识也是不容忽视的。
(作者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图强林业局森林经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