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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探讨了FDI对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理论方面,认为FDI之所以能影响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在于外资具有的所有权优势及东道国为了吸收和发挥外资作用而对其区位优势进行的改进和完善。具体来看,FDI本身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它对中国制度变迁的作用必然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和其他制度变革程度的影响。实证检验表明,FDI促进了中国的制度变迁。
〔关键词〕FDI;制度变迁;影响
〔中图分类号〕 C93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8-2689(2007)03-0016-10
一、引言
自从Hymer(1976)在理论上开创了以FDI为对象的研究领域以来[1],出现了大量关于FDI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但以往有关FDI的研究都比较注重FDI经济学模型的构建、FDI的区位选择因素、FDI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而较少涉及FDI对制度变迁尤其是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注:就研究制度变迁的范围而言,制度变迁可以分为研究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制度变迁和研究人类发展过程中某一种制度变迁,前者如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斯,1994)企图揭示人类所有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后者如转轨经济学通常只局限于讨论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考虑到FDI大量出现于20世纪以后的事实及本文的研究背景,本文中的制度变迁主要指的是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实际上,FDI是一个内含着资本、技术、制度、管理和项目的“打包型”的“复合产品”,它对东道国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对被新制度经济学家称为最重要的“制度”自然也应该有所影响。而对于转型国家来说,允许外资进入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创新,外资企业和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内的东道国国内企业有很大区别,引入外资意味着引进了一种新的投资主体、新的企业制度、新的分配理念及新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局部的制度安排会导致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变迁。因此,外资的进入对处于转型期的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必然会产生一些特殊影响。中国作为一个FDI流入规模很大且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大国,FDI在其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值得关注。遗憾的是,对于FDI在制度变迁尤其是中国制度转型中的作用,并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相关研究较少。现有的主要研究成果如下:在FDl与制度的关系上,戴维斯和诺斯(Davis.L.,North.D.C,1995)指出,从外部借用相似安排能缩短制度创新的发明时滞[2];而在FDI对制度变迁的影响方面,Kamath(1990)和Kueh(1992)认为,中国需要外资不仅是因为能为中国带来外汇和相应的先进技术,而且还在于它所产生的现代管理技术的示范效应[3][4]。而且,Kamath(1994)还指出,FDI政策的变革将会导致产权体系和制度的变革,如规则、法律和宪法。Cheung(1990)(注:转引自Kamath,S.J.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a centrally planned developing economy: the Chinese cas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Vol.39, October,1990:107-130)特别指出,开放政策可能会减少中国制度变迁的成本,因为竞争程度的提高会导致把原有的产权体制调整(通过一个大的公共部门)为私人产权体制。Claessens等(2001)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FDI的进入,它们对融资渠道和投资空间的要求促进了东道国金融体系的改革[5],对此Keren等(2003)持相同看法[6];黄亚生(2005)通过研究指出,中国大量引进FDI,是因为中国经济存在某些本质弱点的表现。他认为,FDI进入后给中国带来的主要好处与以下方面有关:外资企业所提供的私有化功能、提供给受到信用约束的私人企业的风险投资,以及地区间资本流动性的提高[7]。储祥银(1996)对原苏联、东欧国家剧变以后引入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作用进行考察后指出,外商投资确实加快了转型经济国家的转轨进程,但一国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最终仍取决于本国经济的活力[8]。孙杰(1996)探讨了外商直接投资与制度创新的关系,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中国市场中排他性制度安排的转变,促进了企业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变迁,促进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制度创新方面起着不能低估的作用[9]。桑百川(2000)指出,外商投资不仅会提升中国社会生产力,而且对于塑造适应生产力进步要求的新型经济制度功不可没[10]。金新亮(2001)对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体制变迁中的作用进行了利弊分析,指出外商投资会加速中国经济体制的变迁,但在优惠政策条件下外商投资也会对经济变迁产生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他建议应尽早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同时取消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并加快体制转轨步伐[11]。江锦凡(2004)运用因果关系检验法证明,外国直接投资是引起中国制度变迁的重要原因之一[12]。罗长远(2005)构建了“民进国退”的理论平台,与中国金融体系的现状相结合,得出FDI对经济转型存在不利影响的结论[13]。丁宁(2006)探讨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国企改革制度环境的影响,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冲击和瓦解了束缚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制度环境,使其向着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的方向变化[14]。
从以上的文献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中外经济学家关于FDI对制度变迁的影响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但总体来看,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且现有的研究成果定性分析的多,定量分析的少,而把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更是凤毛麟角,外资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应该说,引进外资作为一个国家制度选择的一部分及外资自身所代表的制度优势,使得外资必然能对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发挥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文想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就FDI对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进行较为全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本文的内容安排如下:除本节外,第二节研究探讨了FDI在中国制度变迁中的地位;第三节研究了FDI推动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第四节对FDI与中国制度变迁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第五节对全文作了一个简短的总结。
二、FDI在中国制度变迁中的地位
1978年,中国选择了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道路,这种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的,是行政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向市场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转变的过程。在这一大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对外开放,吸收外商投资,是中国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改革的选择与外商直接投资拉动的经济制度变迁是一致的。FDI进入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与中国改革和经济体制变迁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1、外资企业在我国各类企业政治主从次序中的地位。由于意识形态、观念、传统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享有的政治地位有很大的不同,国有企业享有的政治地位最高,外资企业其次,而民营企业最低。但从长期来看,国有企业的地位将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而不断降低,民营企业的地位将不断提升,三者之间的差距将日益缩小,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将取得相同的地位。(注:笔者认为,按照我国国企改革中“抓大放小”的原则及西方国家国企的特点,将来我国的国有企业中的相当一部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部门及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再加上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虽然随着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的相对地位有所下降,但国有企业的政治主从性将依然高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见图1)
图1 中国各类企业的政治性主从次序(注:此处关于政治性主从次序的划分,采用了黄亚生所提出的标准,即用政治身份、银行信用、外汇、商业机会、政治支持、法律保护、税收来衡量。参见黄亚生:《改革时期的外国直接投资》,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85页。)及其变化趋势
中国各类企业政治性主从次序的差异,决定了它们在政治地位、融资便利、外汇、商业机会、政治支持、法律保护、税收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均有所不同,从而也决定了FDI在制度变迁中的地位、可能产生的影响与作用。一方面,外资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相对于国有企业的弱势地位,会通过各种方式影响中国政府的决策;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地位的提升也会带动民营企业地位的提高,这两方面共同作用,促进了我国各类产权主体的平等化,并最终使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享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另外,罗长远(2005)指出,我国整个经济转型中最根本的特征是国内资本的动态调整,即“私人资本的不断扩张、国有资本的不断退出”[13]。应该说,FDI在促进各类企业政治性主从次序的平等化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因而也成为其推动我国制度转型的途径之一。
2、FDI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一方面,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制度之间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如果经济体内的各种制度不相一致,就不能有效运转。FDI的进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子制度之一,它的发展必然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战略和实际进程。例如,在实行改革开放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中国对外贸易不够发达,外汇一直短缺,国家外汇储备较少。为了保证国家外汇收支平衡,中国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维持外汇收支的自行平衡。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外贸、外汇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贸易持续发展,国家外汇储备增加,1994年人民币实行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1996年12月,中国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取消外资企业“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的规定已经具备条件。于是,中国于2000年10月23日修改了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删去了要求企业自行解决外汇平衡的规定。现在,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者支付工资、股息、红利等所需外汇,均可通过银行购汇支付或者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再如,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中国其他各项改革刚刚起步,对外资的进入自然也就施加了种种限制,如对于外资股权比例的限制、对外资进入领域的限制等,以使它和别的改革措施相配套。而后来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及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中国逐步放宽了外资股权的规定和外资准入的领域。另一方面,由于外资企业习惯按国际惯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相对健全的市场体系为依托,因此FDI对中国的制度建设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从而加快了中国制度变迁的步伐。例如,外资的进入必然要求与其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物资、金融和外贸体制的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劳务、资金、人才、外汇调剂市场,并相应发展产权市场、证券市场等,而这些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完全陌生的名词,后来都已成为了现实。再如,FDI的流入使中国的经济生活变得复杂了,大量资金、货物的流入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以及经济活动产生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等,都要求宏观管理部门运用利率、税收、汇率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控经济,从而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如此,FDI的进入在直接推动中国制度变迁的同时,还通过制度环境的完善间接地推动着中国的制度变革。正如樊纲(2000)所指出的那样,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支撑着经济的增长和市场体制的形成,而且它也创造出国有经济得以改革的更有利的条件[15]。张维迎和栗树和(1998)成功地运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地区间竞争与中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关系,他们得到的一个基本结论是,地区间竞争程度达到一个临界值,将导致地方政府将国有企业民营化[16]。而FDI作为比私营经济更受中国政府欢迎和支持的一种非国有经济形式,它的进入应该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国外投资者在中国的行为规范既受到国内形势变化的制约又相互影响。例如,1994年,中国加大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关于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体制等许多重大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涉及到整个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对中国外资政策的调整。于是,在维持外资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中国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小幅调整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宏观管理,积极、合理、有效的利用国外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现代化进程。而在此方针下,国家又对外汇管理、税收及进出口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因此,FDI与中国制度变迁是一个互动的过程,FDI作为中国的一项子制度,它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
三、FDI影响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
1、外资具有所有权优势。根据邓宁(John H. Dunning,1976)的OLI理论,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具有所有权优势,而所有权优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东道国制度的变迁:(1)外资作为“利益集团”对东道国政府制度变革进行推动。按照奥尔森(1995)的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组织形式是在利益上具有同盟性质的集团即利益集团[17]。利益集团是基于利益的一致性而产生的,并力求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制度的建立和改变发生影响。因此,利益集团有很强烈的动机和巨大的内在动力去关注和参与制度变迁过程。而一国的外资就是这样一个利益集团。外资投资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而东道国的制度规则必然有一些和其目标不相符、甚至阻碍其目标实现的方面,因此,外商具有制度变迁的要求和动力,成为制度变迁中的一个利益集团;同时,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具有的所有权优势,使得它在东道国进行的投资往往会产生积极效应,这使得它具备了东道国政府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于是,外资和东道国政府在收益成本的预期和对比中,不断地进行博弈,推动着东道国制度不断的变迁。不仅如此,外资企业这种新兴组织的出现可能还是打破旧的“分利集团”的一种有效办法(孙广振和张宇燕,1997)[18]。奥尔森(1982)指出,在一般情况下,社会中的特殊利益组织或集团会降低社会效率和总收入,并使政治生活中的分歧加剧。在他提出的消除分利集团的诸种设想中,有两种与过渡经济最为相宜:奥尔森谈到,采取剧烈变动的措施并促使经济高速增长(改革),或是从在封闭的体系之外引入自由贸易(开放),都能有助于削弱分利集团的影响[19]。由此可见,引入外资的在制度变迁中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在旧体制之外培育出了新兴组织,利用新兴组织打破“分利集团”,意味着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兴组织在转轨时期可能会为国家提供新的义理性的支持(注:义理性是指被统治者服从统治者命令的可能性。只有符合理性的执政者,才有可能长期、稳定地治理国家。利普塞特上承马克斯·韦伯的观点,指出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稳定程度,取决于其政治制度的有效性和义理性。有效性是指实际的政绩,即完成政府基本功能的效率;义理性的意义是指,“这个制度能否形成并维持这种信念,即现在的政治制度最适合这个社会。”利普塞特说,有效性维持政府的运转,而义理性则提供价值判断。在他看来,义理性危机是变革的转折点。)。(2)外资所有权优势对东道国制度缺陷的弥补。一方面,正如黄亚生(2005)所指出的那样,FDI作为一种所有权安排,可以为中国的制度缺陷提供许多解决方法[7]。与中国国内私人企业相比,它们有更大的能力来为企业家们融资,并具有更充分的外汇通道;与国有企业相比,它们具有更多的自由度来施加质量控制,具有更高级的会计技术和营销技术以及更多的市场导向性。另一方面,外资所有权优势的“示范效应”和“外溢效应”可以弥补东道国制度方面的一些缺陷,从而推动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外商对东道国的投资是“一揽子要素创造性投资”,是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营销、市场网络等一揽子要素转移到中国。按照邓宁的所有权优势理论,外资在这些要素方面都具有相应的优势,尤其是外资所具有的组织、制度、管理优势,可以通过示范效应和外溢效应带动东道国企业转变经营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自主进行改革创新。企业是制度变迁的微观主体,企业自身管理体制、经营模式、营销观念的变革和创新,会产生诱致性制度变迁。另外,外资的进入会推动人们的意识、观念等非正式制度的变化,从多方面推动着东道国制度的变迁。
2、东道国为了利用外资进行的区位优势改善。(1)区位优势是吸引外资的条件之一。根据邓宁的区位优势理论,一国要想吸引到外资需要区位优势,而区位优势可以分为两类变量:一类是影响FDI交易及相关的成本与收益的决定性因素,主要包括东道国的国际通讯运输成本;对商品和服务贸易的人为障碍(进口控制);社会和基础设施环境(商业、法律、教育、运输和通讯);意识形态、语言、文化、企业、习俗及民族与其他国家的差异;东道国政府经济体系与政策;资源配置组织和机构框架;开拓工业区域积聚经济的机会等等。另一类是影响FDI生产成本和收益的决定性因素,主要包括东道国的自然资源、后生资产和市场的地理分布;投入要素价格、质量及生产率(如劳动力、能源、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投资激励及业绩要求;价值增值链不同部分(如研究开发、生产和市场营销)集中程度等等(崔新健,2001)[20]。从以上这两类决定因素来看,除了东道国的自然资源、后生资产和市场的地理分布不受东道国制度影响以外,别的因素或者本身是制度构成部分,或者间接受制度影响,因此各国政府为了增强自己的区位优势,会进行一些制度环境的建设,主动进行制度变迁。以中国的外商投资为例,由于外资与传统的计划管理体制格格不入,不积极改革中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就不能引进大量的外资。为此中国逐步对价格体制、金融体制、财税体制、投资体制、内外贸体制、外汇体制等经济管理体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不断深入的改革,在引入外资的过程中促进了制度变迁。(2)区位优势是发挥FDI效应的条件之一。区位优势不仅是吸引FDI的决定因素,而且也是影响FDI效应的重要因素。从东道国引资目的来看,是为了利用FDI来弥补国内资金不足、促进本国技术进步、增加就业等,但能否达到此目的,发挥FDI的效应,还受到东道国自身区位变量的影响。因此,一国要想充分发挥FDI的效应就必须在制度上加以变革,从而推动了东道国制度的变迁。例如,要更好吸收外资先进技术,需要东道国当地企业具备更强的吸收能力,这可能诱使东道国政府出台相关的科技政策、健全专利保护制度,在人力资本方面改革教育体制、改变以往国家包办学校的旧格局,形成国立学校、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以及合资、合作、股份、联办等多种所有制学校并存的新格局;而为了使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得以更快地扩散,需要完善人力资本运行机制、拓宽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渠道、改变其流动的单向性,这往往会促使东道国建立更有效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外资在人力资本方面的竞争,可能迫使本地企业引进更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为了避免外资进入造成的垄断,东道国政府会加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面法规的建设;为了吸引技术密集型FDI的进入以提高其技术外溢水平,东道国政府会改进整体商业环境,如提高政策透明度、规范市场行为、杜绝腐败等,给所有投资者以稳定的收益预期。总之,为了更好地获得FDI带来的积极效应,避免其消极影响,东道国政府迟早会对其相应的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四、FDI推动中国制度变迁的实证分析
前面从理论方面探讨了外资对制度变迁的推动作用,应该说,这种推动作用是有条件的。那么,这种推动作用在中国是否确实存在呢?其效应又如何呢?下面笔者从实证角度进一步验证外国直接投资的制度变迁效应。
1、变量的选取与数据选择。(1)制度变量的选取。用数量化的方法将一种社会状态、一种经济体制或经济环境加以度量和表现,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制度变迁更是一个难以直接量化的指标。然而由于中国的制度变迁主要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因此中国对于制度变迁的量化测度一般都采取反映市场化程度的指标。而对于市场化程度考量的指标有很多,不同的研究者采用了不同的标准。卢中原、胡鞍钢(1993)提出从投资市场化、价格市场化、工业生产市场化、商业市场化四个方面来测度市场化程度[21];江晓薇、宋红旭(1995)提出的测算指标是:企业自主度、市场国内开放度、市场对外开放度、宏观调控度[22];陈宗胜(1999)认为,应从企业、政府、市场三个方面分析市场化程度[23];樊纲、王晓鲁(2001)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市场中介组织发育、法律制度环境这五个方面分19个指标评价了中国各省市区的市场化相对程度[24];金玉国(2001)则采用了非国有化率、市场化程度、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对外开放程度四个制度变量[25]。
由于本文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研究中国的市场化进程,指标的选取上在保证代表性的基础上力求简单,因此笔者对上述研究成果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金玉国所选取的变量包含了大家公认的一些指标并非常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文主要参考他的标准,选择了四个制度变量分别对制度变迁进行描述:一是非国有化率(FGYH),反映产权制度多元化的程度。转型时期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经济成分的非国有化,由于经济成分的非国有化改革集中体现在工业领域,因此非国有化率可以用工业总产值(或增加值)中非国有工业的总产值(或增加值)代表,即FGYH=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全部工业总产值。这一指标应该与FDI变量成正比。二是市场化程度(SCH),用来反映资源配置经济决策市场化的广度和深度。因为中国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及其变化特征可以主要从生产要素(资金、劳动力、技术水平等)配置的市场化反映出来,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此处对于生产要素市场化指数主要用投资的市场化代表,它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国有投资的比重来代表,即:SCH=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额/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这一指标也应该与FDI变量成正比。三是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CZSR),主要反映经济利益分配中国家分配份额的大小。其中,国家财政收入不包括债务收入。CZSR=国家财政收入/当年GDP。这一指标应该与FDI变量成反比。四是对外开放程度(DWKF)。经济中一般用外贸依赖度(进出口额/GDP)来反映经济外向型的程度,本文沿用这一指标,DWKF=进出口总值/GDP。这一指标应该与FDI变量成正比。
(2) FDI变量的选取。对于反映外资的变量,我们选取中国历年外商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来反映FDI水平,用FDI表示。在建立模型时,为了真实反映经济中普遍存在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我们通过对FDI取对数来进行处理。根据上述变量,考虑到中国引进外资主要发生在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因此我们选取了中国1979—2005年的相关数据作为样本(所有数据都来自于中国高校财经数据库),计算出了各年的制度变量及FDI变量,如图2所示。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化伴随着中国向市场化方向变革的制度变迁的演进。
2、采用的方法。由于本文主要是考察外资对制度变迁的推动作用,所以我们以FDI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制度变迁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VEC(Vector Error Correction,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分析。由于反映制度变迁的指标不止一个,因此我们需要将它合并成一个指标。由于制度之间的共时结构与互补性特征,反映制度变迁的变量之间往往存在着相关关系,所以我们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法这种较为成熟也较为广泛使用的方法,把多个制度变迁变量合并成一个变量,即对非国有化率、市场化指数、市场化收入比重和对外开放度进行主成分分析来测算,得到的反映市场化程度的得分用TRANS来表示。
3、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数据处理和模型运算运用Eviews5.1软件包进行处理。根据现代计量经济学的理论,计量经济模型应当建立在变量为平稳序列的基础上,否则会因为出现“虚假回归”问题而导致计算结果的可信性大大降低。因此,在建立计量经济模型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所选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以确定其平稳性及单整阶数。对变量LNFDI、TRANS及其一阶差分变量进行ADF(the Augment DickeyFuller Test)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从检验结果来看,所检验的两个变量LNFDI、TRANS均为I(1)序列,即两个变量本身不具有平稳性,但其一阶差分变量ΔLNFDI、ΔTRANS均为平稳序列。因此,直接以原变量为基础建立计量模型会存在虚假回归问题,即尽管回归结果的可决系数很高,但检验回归系数显著性的t统计量的分布会随样本容量的增大而发散,从而导致用非平稳的原变量所建立的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毫无解释意义。
4、变量的协整性检验。所选择的变量均为I(1)序列这一结果导致我们不能直接以原变量建立回归模型。而以变量的一阶差分结果虽然具有平稳特征,但简单的采用差分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却无法探究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因而也不是一个恰当可行的方法。然而根据协整理论,尽管某些变量本身不具有平稳特征,但这些变量之间的某种线性组合本身却有可能是平稳的。在计量经济学上,常常称具有这一特征的I(1)序列具有“协整”性。而具有协整性本身则意味着这些非平稳变量之间可能具有某种长期均衡关系的存在。遵循这一理论,我们需要进一步对两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性进行检验。协整检验存在两种主要方法:一是Engle和Granger提出的基于协整回归残差的ADF检验,二是Johansen和Juselius提出的基于VAR的协整系统检验。虽然ADF检验比较容易实现,但其检验方式存在一定欠缺性——在第一阶段需要设计线性模型进行OLS估计,应用不方便。因此,本文采用Johansen提出的方法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通过Johansen(1988)的最大特征根和迹估计方法,以及OsterwaldLenum(1992)提供的可行临界值表可以确定模型中协整关系的个数。在运用Johansen协整分析方法来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之前,还要确定每个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本文对最优滞后期的选择根据无约束的VAR模型的残差分析来确定,检验结果见表2。
由协整检验结果可知,两个变量之间存在1个协整关系,协整方程具有明显的经济意义。协整关系所对应的长期方程如下:
TRANS=0.41LNFDI+0.08T(1)
由协整方程(1)可以看出,FDI与市场化程度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FDI占中国GDP的比重每增长1%,将会促进市场化指数提高0.41,FDI对中国的制度变迁发挥了比较大的促进作用。
5、VEM模型。根据格兰杰协整定理(Granger representation theorem),若模型中的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则可建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为了进一步确定FDI流入对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我们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着手建立有关FDI与中国市场化指数的向量误差修正(VEM)模型,模型估计结果如下:
ΔTRANSt=-0.09+0.51ΔTRANSt-1+0.57ΔTRANSt-2+0.63ΔTRANSt-3+0.77ΔLNFDIt-1
(-1.18)(2.37) (2.32)(2.49)(1.46)
-0.02ΔLNFDIt-2-0.39ΔLNFDIt-3-0.75(TRANS-0.41LNFDI-0.08T)
(-0.04)(-0.95)(-3.49)
R2=0.4743 adjusted-R2=0.2289 s.e.=0.1554 logL=15.1007(2a)
ΔLNFDIt=0.05-0.18ΔTRANSt-1-0.09ΔTRANSt-2-0.08ΔTRANSt-3+0.67ΔLNFDIt-1
(1.49)(-2.05)(-0.87) (-0.81) (3.11)
-0.04ΔLNFDIt-2+0.10ΔLNFDIt-3+0.19(TRANS-0.41LNFDI-0.08T)
(-0.17) (0.61)(2.11)
R2=0.8923 adjusted-R2=0.8421 s.e.=0.0641 logL=35.4837 (2b)
模型的回归系数基本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VEC模型中两个误差修正项的回归系数为一正一负,符合误差修正模型的反向修正机制,模型的结果是可以接受的。图3描述了该误差修正模型的残差序列和拟和值序列,从图中可以看到,回归模型取得了比较好的拟合结果,并且对市场化指数的变动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度。
6、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脉冲响应函数(Impulse Response Function)用于衡量来自随机扰动项的一个标准差冲击对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取值的影响。图4、图5分别描述了市场化程度与FDI两个变量各自对对方冲周的响应。图4显示,市场化指数TRANS对FDI的一个标准差信息的反应从第1期开始就比较明显,到第4期达到最大,最后逐渐减弱,到了第七期之后逐步平稳,但反应始终为正向。这个结果说明,FDI对中国市场化进程有长期推动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有一个过程。FDI刚进入时影响相对较小,然后不断增大,在第4期达到最大值以后,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影响程度又逐渐下降,最后趋于平稳。这个结论与经济学规律比较吻合。从这一结果来看,中国的外资流入是导致中国市场化程度提高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外资企业的进入对于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但就短期而言,FDI的流入对中国市场化水平的提升表现得不是特别明显,而在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调整以后,这种影响才开始逐渐显现。究其原因,在于制度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FDI流入所产生的模仿与示范效应、竞争效应、开放效应、扩散效应等的充分发挥需要一个过程;与此同时,国内部门为适应FDI进入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制度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换、公民观念意识的转换等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因此,FDI对市场化程度变动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长期性和滞后性特征,也是非常符合现实情况的。
图5显示,市场化程度对FDI的冲击效应为正,在第二期开始显现,然后随着滞后期的延长有放大效应,影响力持续上升,在第9期达到最大。这说明,中国市场环境的完善可以对FDI产生持久的吸引力,但这种作用的发挥有一期的滞后期,这一点与实际情况也非常吻合。一国区位优势改善以后,必然要等一段时间以后才能显现出它的效应,因为外国投资者对信息的了解和做出决策都有一个过程。此外,这个结论还证明了本文前面提出的一个理论假说,即区位优势是FDI影响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之一。由于中国区位优势的改善确实可以起到吸引FDI的作用,因此中国为了吸引到FDI而进行的区位优势改善自然也成为FDI推动制度变迁的途径之一。
7、结论。根据本文前面的理论分析,外商投资可以推进东道国的制度变迁,而实证分析结果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由协整方程可以看出,FDI与市场化程度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FDI占中国GDP的比重每增长1%,将会促进市场化指数提高0.41,这个结论不仅从变动方向上符合我们的理论构想,而且在变动幅度上也非常符合实际情况:由于中国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中国的制度变迁必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其中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一个微观经济主体,其对制度变迁的推动作用是相对有限的。此外,就短期而言,FDI的流入对中国市场化水平的提升表现得并不是特别明显,而在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调整以后,这种影响才开始逐渐显现。总体而言,FDI对中国的制度变迁发挥了比较大的促进作用。
五、总结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探讨了FDI对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本文认为,FDI之所以能影响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在于外资具有的所有权优势及东道国为了吸引和发挥外资作用而对其区位优势进行的改进和完善。根据邓宁(John H. Dunning,1976)的OLI理论,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具有所有权优势,而所有权优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东道国制度的变迁:首先,外资作为“利益集团”对东道国政府制度变革进行推动;其次,外资具有的所有权优势可以对东道国的制度缺陷进行弥补。从区位优势的角度看,区位优势是吸引外资及发挥外资效应的条件之一,因此,东道国在对其区位优势进行完善的过程中自然加速了其制度变迁的进程。但FDI本身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它对中国制度变迁的作用必然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和其他制度变革程度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FDI促进了中国的制度变迁。对市场化指数与FDI建立的VAR模型表明,FDI与市场化程度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FDI占中国GDP的比重每增加1%,将会促进市场化指数提高0.41。
〔参考文献〕
[1]L.E.戴维斯,D.C.诺斯. 制度创新的理论:描述、类推与说明[A],[美]R·科斯 A·阿尔钦 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 [C].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2]奥尔森. 国家兴衰探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3]奥尔森. 集体行动的逻辑[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4]陈宗胜、吴浙等. 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5]储祥银. 跨国公司直接投资与经济转轨[J]. 国际贸易,1996(10):12-15.
[6]崔新健.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
[7]丁宁. 外商直接投资对国企改革制度环境的影响[J]. 现代企业,2006(9):20-21.
[8]樊纲. 论体制转轨的动态过程——非国有部门的成长与国有部门的改革[J]. 经济研究, 2000(1):11-21.
[9]樊纲,王晓鲁. 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2000年)[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10]黄亚生. 改革时期的外国直接投资[M]. 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
[11]江锦凡. 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机制[J]. 世界经济,2004(1):3-10.
[12]江晓薇、宋红旭. 中国市场经济度的探索[J]. 管理世界,1995(6):33-37.
[13]金新亮. 外商投资对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利弊分析[J]. 理论导刊, 2001(2):32-33.
[14]卢中原、胡鞍钢. 市场化改革对中国经济运行的影响[J]. 经济研究,1993(6)49-55.
[15]罗长远. 外国直接投资、国内资本与中国经济增长[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16]桑百川. 外商直接投资下的经济制度变迁[M].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17]孙广振,张宇燕. 利益集团与“贾谊定理”: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J]. 经济研究,1997(6)12-19.
[18]孙杰. 外商直接投资与制度创新[J]. 中国改革, 2006(6)18-20.
[19]张维迎,栗树和. 地区间竞争与中国国有企业的民营化[J]. 经济研究,1998(12)13-22.
[20]Classens, S.D. Klingebiel, and S. Schmukler. FDI and 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Complements or Substitutes[D], mimeo, world bank, 2001.
[21]Hymer, S.H. The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of Nation Firms: A Study of Direct Foreign Investment[M], Cambridge, MA.MIT Press, 1976.
[22]Johansen S.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Cointegrating Vectors[J],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 12, 1988: 231—254.
[23]Kamath, S.J.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a centrally planned developing economy: the Chinese case[J].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39, October, 1990:107—130.
[24]Keren, M., and G. Ofer. Globalization and Role of Foreign Banks in Economies in Transition[A], In Griegorz W. Kolodko ed.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 Globalization and Development[C],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2003.
[25]Kueh, Y.Y. Foreign investment and economic change in China[J], China Quarterly, 1992, No.131.
[26]OsterwaldLenum, M. A note with Quantities of the Asymptotic Distribution of the ML Cointegration Rank Tests[J], Statistics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54, 1992:461-472.
(责任编辑:高俊山 谷风)
The Infiuence of FDI on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s
WANG Xia CHEN Liu-qin
(Lanzhou Commercial College, Lanzhou 730020)
(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Tianjin300191,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explores FDI's impact on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s from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aspects. On the theoretical view, the paper points out that FDI's impact on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s originates from the ownership advantage and location advantage, whose effects are restrained by the overall process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The empirical analysis indicates that FDI has promoted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s.
Key words: FDI;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fluence
〔关键词〕FDI;制度变迁;影响
〔中图分类号〕 C93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8-2689(2007)03-0016-10
一、引言
自从Hymer(1976)在理论上开创了以FDI为对象的研究领域以来[1],出现了大量关于FDI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但以往有关FDI的研究都比较注重FDI经济学模型的构建、FDI的区位选择因素、FDI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而较少涉及FDI对制度变迁尤其是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注:就研究制度变迁的范围而言,制度变迁可以分为研究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制度变迁和研究人类发展过程中某一种制度变迁,前者如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斯,1994)企图揭示人类所有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后者如转轨经济学通常只局限于讨论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考虑到FDI大量出现于20世纪以后的事实及本文的研究背景,本文中的制度变迁主要指的是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实际上,FDI是一个内含着资本、技术、制度、管理和项目的“打包型”的“复合产品”,它对东道国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对被新制度经济学家称为最重要的“制度”自然也应该有所影响。而对于转型国家来说,允许外资进入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创新,外资企业和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内的东道国国内企业有很大区别,引入外资意味着引进了一种新的投资主体、新的企业制度、新的分配理念及新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局部的制度安排会导致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变迁。因此,外资的进入对处于转型期的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必然会产生一些特殊影响。中国作为一个FDI流入规模很大且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大国,FDI在其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值得关注。遗憾的是,对于FDI在制度变迁尤其是中国制度转型中的作用,并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相关研究较少。现有的主要研究成果如下:在FDl与制度的关系上,戴维斯和诺斯(Davis.L.,North.D.C,1995)指出,从外部借用相似安排能缩短制度创新的发明时滞[2];而在FDI对制度变迁的影响方面,Kamath(1990)和Kueh(1992)认为,中国需要外资不仅是因为能为中国带来外汇和相应的先进技术,而且还在于它所产生的现代管理技术的示范效应[3][4]。而且,Kamath(1994)还指出,FDI政策的变革将会导致产权体系和制度的变革,如规则、法律和宪法。Cheung(1990)(注:转引自Kamath,S.J.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a centrally planned developing economy: the Chinese cas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Vol.39, October,1990:107-130)特别指出,开放政策可能会减少中国制度变迁的成本,因为竞争程度的提高会导致把原有的产权体制调整(通过一个大的公共部门)为私人产权体制。Claessens等(2001)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FDI的进入,它们对融资渠道和投资空间的要求促进了东道国金融体系的改革[5],对此Keren等(2003)持相同看法[6];黄亚生(2005)通过研究指出,中国大量引进FDI,是因为中国经济存在某些本质弱点的表现。他认为,FDI进入后给中国带来的主要好处与以下方面有关:外资企业所提供的私有化功能、提供给受到信用约束的私人企业的风险投资,以及地区间资本流动性的提高[7]。储祥银(1996)对原苏联、东欧国家剧变以后引入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作用进行考察后指出,外商投资确实加快了转型经济国家的转轨进程,但一国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最终仍取决于本国经济的活力[8]。孙杰(1996)探讨了外商直接投资与制度创新的关系,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中国市场中排他性制度安排的转变,促进了企业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变迁,促进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制度创新方面起着不能低估的作用[9]。桑百川(2000)指出,外商投资不仅会提升中国社会生产力,而且对于塑造适应生产力进步要求的新型经济制度功不可没[10]。金新亮(2001)对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体制变迁中的作用进行了利弊分析,指出外商投资会加速中国经济体制的变迁,但在优惠政策条件下外商投资也会对经济变迁产生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他建议应尽早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同时取消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并加快体制转轨步伐[11]。江锦凡(2004)运用因果关系检验法证明,外国直接投资是引起中国制度变迁的重要原因之一[12]。罗长远(2005)构建了“民进国退”的理论平台,与中国金融体系的现状相结合,得出FDI对经济转型存在不利影响的结论[13]。丁宁(2006)探讨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国企改革制度环境的影响,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冲击和瓦解了束缚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制度环境,使其向着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的方向变化[14]。
从以上的文献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中外经济学家关于FDI对制度变迁的影响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但总体来看,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且现有的研究成果定性分析的多,定量分析的少,而把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更是凤毛麟角,外资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应该说,引进外资作为一个国家制度选择的一部分及外资自身所代表的制度优势,使得外资必然能对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发挥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文想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就FDI对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进行较为全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本文的内容安排如下:除本节外,第二节研究探讨了FDI在中国制度变迁中的地位;第三节研究了FDI推动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第四节对FDI与中国制度变迁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第五节对全文作了一个简短的总结。
二、FDI在中国制度变迁中的地位
1978年,中国选择了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道路,这种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的,是行政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向市场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转变的过程。在这一大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对外开放,吸收外商投资,是中国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改革的选择与外商直接投资拉动的经济制度变迁是一致的。FDI进入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与中国改革和经济体制变迁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1、外资企业在我国各类企业政治主从次序中的地位。由于意识形态、观念、传统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享有的政治地位有很大的不同,国有企业享有的政治地位最高,外资企业其次,而民营企业最低。但从长期来看,国有企业的地位将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而不断降低,民营企业的地位将不断提升,三者之间的差距将日益缩小,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将取得相同的地位。(注:笔者认为,按照我国国企改革中“抓大放小”的原则及西方国家国企的特点,将来我国的国有企业中的相当一部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部门及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再加上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虽然随着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的相对地位有所下降,但国有企业的政治主从性将依然高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见图1)
图1 中国各类企业的政治性主从次序(注:此处关于政治性主从次序的划分,采用了黄亚生所提出的标准,即用政治身份、银行信用、外汇、商业机会、政治支持、法律保护、税收来衡量。参见黄亚生:《改革时期的外国直接投资》,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85页。)及其变化趋势
中国各类企业政治性主从次序的差异,决定了它们在政治地位、融资便利、外汇、商业机会、政治支持、法律保护、税收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均有所不同,从而也决定了FDI在制度变迁中的地位、可能产生的影响与作用。一方面,外资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相对于国有企业的弱势地位,会通过各种方式影响中国政府的决策;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地位的提升也会带动民营企业地位的提高,这两方面共同作用,促进了我国各类产权主体的平等化,并最终使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享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另外,罗长远(2005)指出,我国整个经济转型中最根本的特征是国内资本的动态调整,即“私人资本的不断扩张、国有资本的不断退出”[13]。应该说,FDI在促进各类企业政治性主从次序的平等化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因而也成为其推动我国制度转型的途径之一。
2、FDI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一方面,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制度之间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如果经济体内的各种制度不相一致,就不能有效运转。FDI的进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子制度之一,它的发展必然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战略和实际进程。例如,在实行改革开放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中国对外贸易不够发达,外汇一直短缺,国家外汇储备较少。为了保证国家外汇收支平衡,中国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维持外汇收支的自行平衡。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外贸、外汇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贸易持续发展,国家外汇储备增加,1994年人民币实行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1996年12月,中国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取消外资企业“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的规定已经具备条件。于是,中国于2000年10月23日修改了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删去了要求企业自行解决外汇平衡的规定。现在,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者支付工资、股息、红利等所需外汇,均可通过银行购汇支付或者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再如,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中国其他各项改革刚刚起步,对外资的进入自然也就施加了种种限制,如对于外资股权比例的限制、对外资进入领域的限制等,以使它和别的改革措施相配套。而后来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及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中国逐步放宽了外资股权的规定和外资准入的领域。另一方面,由于外资企业习惯按国际惯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相对健全的市场体系为依托,因此FDI对中国的制度建设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从而加快了中国制度变迁的步伐。例如,外资的进入必然要求与其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物资、金融和外贸体制的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劳务、资金、人才、外汇调剂市场,并相应发展产权市场、证券市场等,而这些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完全陌生的名词,后来都已成为了现实。再如,FDI的流入使中国的经济生活变得复杂了,大量资金、货物的流入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以及经济活动产生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等,都要求宏观管理部门运用利率、税收、汇率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控经济,从而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如此,FDI的进入在直接推动中国制度变迁的同时,还通过制度环境的完善间接地推动着中国的制度变革。正如樊纲(2000)所指出的那样,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支撑着经济的增长和市场体制的形成,而且它也创造出国有经济得以改革的更有利的条件[15]。张维迎和栗树和(1998)成功地运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地区间竞争与中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关系,他们得到的一个基本结论是,地区间竞争程度达到一个临界值,将导致地方政府将国有企业民营化[16]。而FDI作为比私营经济更受中国政府欢迎和支持的一种非国有经济形式,它的进入应该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国外投资者在中国的行为规范既受到国内形势变化的制约又相互影响。例如,1994年,中国加大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关于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体制等许多重大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涉及到整个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对中国外资政策的调整。于是,在维持外资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中国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小幅调整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宏观管理,积极、合理、有效的利用国外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现代化进程。而在此方针下,国家又对外汇管理、税收及进出口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因此,FDI与中国制度变迁是一个互动的过程,FDI作为中国的一项子制度,它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
三、FDI影响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
1、外资具有所有权优势。根据邓宁(John H. Dunning,1976)的OLI理论,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具有所有权优势,而所有权优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东道国制度的变迁:(1)外资作为“利益集团”对东道国政府制度变革进行推动。按照奥尔森(1995)的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组织形式是在利益上具有同盟性质的集团即利益集团[17]。利益集团是基于利益的一致性而产生的,并力求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制度的建立和改变发生影响。因此,利益集团有很强烈的动机和巨大的内在动力去关注和参与制度变迁过程。而一国的外资就是这样一个利益集团。外资投资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而东道国的制度规则必然有一些和其目标不相符、甚至阻碍其目标实现的方面,因此,外商具有制度变迁的要求和动力,成为制度变迁中的一个利益集团;同时,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具有的所有权优势,使得它在东道国进行的投资往往会产生积极效应,这使得它具备了东道国政府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于是,外资和东道国政府在收益成本的预期和对比中,不断地进行博弈,推动着东道国制度不断的变迁。不仅如此,外资企业这种新兴组织的出现可能还是打破旧的“分利集团”的一种有效办法(孙广振和张宇燕,1997)[18]。奥尔森(1982)指出,在一般情况下,社会中的特殊利益组织或集团会降低社会效率和总收入,并使政治生活中的分歧加剧。在他提出的消除分利集团的诸种设想中,有两种与过渡经济最为相宜:奥尔森谈到,采取剧烈变动的措施并促使经济高速增长(改革),或是从在封闭的体系之外引入自由贸易(开放),都能有助于削弱分利集团的影响[19]。由此可见,引入外资的在制度变迁中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在旧体制之外培育出了新兴组织,利用新兴组织打破“分利集团”,意味着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兴组织在转轨时期可能会为国家提供新的义理性的支持(注:义理性是指被统治者服从统治者命令的可能性。只有符合理性的执政者,才有可能长期、稳定地治理国家。利普塞特上承马克斯·韦伯的观点,指出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稳定程度,取决于其政治制度的有效性和义理性。有效性是指实际的政绩,即完成政府基本功能的效率;义理性的意义是指,“这个制度能否形成并维持这种信念,即现在的政治制度最适合这个社会。”利普塞特说,有效性维持政府的运转,而义理性则提供价值判断。在他看来,义理性危机是变革的转折点。)。(2)外资所有权优势对东道国制度缺陷的弥补。一方面,正如黄亚生(2005)所指出的那样,FDI作为一种所有权安排,可以为中国的制度缺陷提供许多解决方法[7]。与中国国内私人企业相比,它们有更大的能力来为企业家们融资,并具有更充分的外汇通道;与国有企业相比,它们具有更多的自由度来施加质量控制,具有更高级的会计技术和营销技术以及更多的市场导向性。另一方面,外资所有权优势的“示范效应”和“外溢效应”可以弥补东道国制度方面的一些缺陷,从而推动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外商对东道国的投资是“一揽子要素创造性投资”,是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营销、市场网络等一揽子要素转移到中国。按照邓宁的所有权优势理论,外资在这些要素方面都具有相应的优势,尤其是外资所具有的组织、制度、管理优势,可以通过示范效应和外溢效应带动东道国企业转变经营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自主进行改革创新。企业是制度变迁的微观主体,企业自身管理体制、经营模式、营销观念的变革和创新,会产生诱致性制度变迁。另外,外资的进入会推动人们的意识、观念等非正式制度的变化,从多方面推动着东道国制度的变迁。
2、东道国为了利用外资进行的区位优势改善。(1)区位优势是吸引外资的条件之一。根据邓宁的区位优势理论,一国要想吸引到外资需要区位优势,而区位优势可以分为两类变量:一类是影响FDI交易及相关的成本与收益的决定性因素,主要包括东道国的国际通讯运输成本;对商品和服务贸易的人为障碍(进口控制);社会和基础设施环境(商业、法律、教育、运输和通讯);意识形态、语言、文化、企业、习俗及民族与其他国家的差异;东道国政府经济体系与政策;资源配置组织和机构框架;开拓工业区域积聚经济的机会等等。另一类是影响FDI生产成本和收益的决定性因素,主要包括东道国的自然资源、后生资产和市场的地理分布;投入要素价格、质量及生产率(如劳动力、能源、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投资激励及业绩要求;价值增值链不同部分(如研究开发、生产和市场营销)集中程度等等(崔新健,2001)[20]。从以上这两类决定因素来看,除了东道国的自然资源、后生资产和市场的地理分布不受东道国制度影响以外,别的因素或者本身是制度构成部分,或者间接受制度影响,因此各国政府为了增强自己的区位优势,会进行一些制度环境的建设,主动进行制度变迁。以中国的外商投资为例,由于外资与传统的计划管理体制格格不入,不积极改革中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就不能引进大量的外资。为此中国逐步对价格体制、金融体制、财税体制、投资体制、内外贸体制、外汇体制等经济管理体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不断深入的改革,在引入外资的过程中促进了制度变迁。(2)区位优势是发挥FDI效应的条件之一。区位优势不仅是吸引FDI的决定因素,而且也是影响FDI效应的重要因素。从东道国引资目的来看,是为了利用FDI来弥补国内资金不足、促进本国技术进步、增加就业等,但能否达到此目的,发挥FDI的效应,还受到东道国自身区位变量的影响。因此,一国要想充分发挥FDI的效应就必须在制度上加以变革,从而推动了东道国制度的变迁。例如,要更好吸收外资先进技术,需要东道国当地企业具备更强的吸收能力,这可能诱使东道国政府出台相关的科技政策、健全专利保护制度,在人力资本方面改革教育体制、改变以往国家包办学校的旧格局,形成国立学校、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以及合资、合作、股份、联办等多种所有制学校并存的新格局;而为了使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得以更快地扩散,需要完善人力资本运行机制、拓宽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渠道、改变其流动的单向性,这往往会促使东道国建立更有效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外资在人力资本方面的竞争,可能迫使本地企业引进更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为了避免外资进入造成的垄断,东道国政府会加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面法规的建设;为了吸引技术密集型FDI的进入以提高其技术外溢水平,东道国政府会改进整体商业环境,如提高政策透明度、规范市场行为、杜绝腐败等,给所有投资者以稳定的收益预期。总之,为了更好地获得FDI带来的积极效应,避免其消极影响,东道国政府迟早会对其相应的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四、FDI推动中国制度变迁的实证分析
前面从理论方面探讨了外资对制度变迁的推动作用,应该说,这种推动作用是有条件的。那么,这种推动作用在中国是否确实存在呢?其效应又如何呢?下面笔者从实证角度进一步验证外国直接投资的制度变迁效应。
1、变量的选取与数据选择。(1)制度变量的选取。用数量化的方法将一种社会状态、一种经济体制或经济环境加以度量和表现,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制度变迁更是一个难以直接量化的指标。然而由于中国的制度变迁主要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因此中国对于制度变迁的量化测度一般都采取反映市场化程度的指标。而对于市场化程度考量的指标有很多,不同的研究者采用了不同的标准。卢中原、胡鞍钢(1993)提出从投资市场化、价格市场化、工业生产市场化、商业市场化四个方面来测度市场化程度[21];江晓薇、宋红旭(1995)提出的测算指标是:企业自主度、市场国内开放度、市场对外开放度、宏观调控度[22];陈宗胜(1999)认为,应从企业、政府、市场三个方面分析市场化程度[23];樊纲、王晓鲁(2001)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市场中介组织发育、法律制度环境这五个方面分19个指标评价了中国各省市区的市场化相对程度[24];金玉国(2001)则采用了非国有化率、市场化程度、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对外开放程度四个制度变量[25]。
由于本文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研究中国的市场化进程,指标的选取上在保证代表性的基础上力求简单,因此笔者对上述研究成果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金玉国所选取的变量包含了大家公认的一些指标并非常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文主要参考他的标准,选择了四个制度变量分别对制度变迁进行描述:一是非国有化率(FGYH),反映产权制度多元化的程度。转型时期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经济成分的非国有化,由于经济成分的非国有化改革集中体现在工业领域,因此非国有化率可以用工业总产值(或增加值)中非国有工业的总产值(或增加值)代表,即FGYH=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全部工业总产值。这一指标应该与FDI变量成正比。二是市场化程度(SCH),用来反映资源配置经济决策市场化的广度和深度。因为中国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及其变化特征可以主要从生产要素(资金、劳动力、技术水平等)配置的市场化反映出来,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此处对于生产要素市场化指数主要用投资的市场化代表,它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国有投资的比重来代表,即:SCH=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额/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这一指标也应该与FDI变量成正比。三是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CZSR),主要反映经济利益分配中国家分配份额的大小。其中,国家财政收入不包括债务收入。CZSR=国家财政收入/当年GDP。这一指标应该与FDI变量成反比。四是对外开放程度(DWKF)。经济中一般用外贸依赖度(进出口额/GDP)来反映经济外向型的程度,本文沿用这一指标,DWKF=进出口总值/GDP。这一指标应该与FDI变量成正比。
(2) FDI变量的选取。对于反映外资的变量,我们选取中国历年外商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来反映FDI水平,用FDI表示。在建立模型时,为了真实反映经济中普遍存在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我们通过对FDI取对数来进行处理。根据上述变量,考虑到中国引进外资主要发生在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因此我们选取了中国1979—2005年的相关数据作为样本(所有数据都来自于中国高校财经数据库),计算出了各年的制度变量及FDI变量,如图2所示。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化伴随着中国向市场化方向变革的制度变迁的演进。
2、采用的方法。由于本文主要是考察外资对制度变迁的推动作用,所以我们以FDI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制度变迁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VEC(Vector Error Correction,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分析。由于反映制度变迁的指标不止一个,因此我们需要将它合并成一个指标。由于制度之间的共时结构与互补性特征,反映制度变迁的变量之间往往存在着相关关系,所以我们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法这种较为成熟也较为广泛使用的方法,把多个制度变迁变量合并成一个变量,即对非国有化率、市场化指数、市场化收入比重和对外开放度进行主成分分析来测算,得到的反映市场化程度的得分用TRANS来表示。
3、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数据处理和模型运算运用Eviews5.1软件包进行处理。根据现代计量经济学的理论,计量经济模型应当建立在变量为平稳序列的基础上,否则会因为出现“虚假回归”问题而导致计算结果的可信性大大降低。因此,在建立计量经济模型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所选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以确定其平稳性及单整阶数。对变量LNFDI、TRANS及其一阶差分变量进行ADF(the Augment DickeyFuller Test)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从检验结果来看,所检验的两个变量LNFDI、TRANS均为I(1)序列,即两个变量本身不具有平稳性,但其一阶差分变量ΔLNFDI、ΔTRANS均为平稳序列。因此,直接以原变量为基础建立计量模型会存在虚假回归问题,即尽管回归结果的可决系数很高,但检验回归系数显著性的t统计量的分布会随样本容量的增大而发散,从而导致用非平稳的原变量所建立的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毫无解释意义。
4、变量的协整性检验。所选择的变量均为I(1)序列这一结果导致我们不能直接以原变量建立回归模型。而以变量的一阶差分结果虽然具有平稳特征,但简单的采用差分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却无法探究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因而也不是一个恰当可行的方法。然而根据协整理论,尽管某些变量本身不具有平稳特征,但这些变量之间的某种线性组合本身却有可能是平稳的。在计量经济学上,常常称具有这一特征的I(1)序列具有“协整”性。而具有协整性本身则意味着这些非平稳变量之间可能具有某种长期均衡关系的存在。遵循这一理论,我们需要进一步对两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性进行检验。协整检验存在两种主要方法:一是Engle和Granger提出的基于协整回归残差的ADF检验,二是Johansen和Juselius提出的基于VAR的协整系统检验。虽然ADF检验比较容易实现,但其检验方式存在一定欠缺性——在第一阶段需要设计线性模型进行OLS估计,应用不方便。因此,本文采用Johansen提出的方法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通过Johansen(1988)的最大特征根和迹估计方法,以及OsterwaldLenum(1992)提供的可行临界值表可以确定模型中协整关系的个数。在运用Johansen协整分析方法来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之前,还要确定每个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本文对最优滞后期的选择根据无约束的VAR模型的残差分析来确定,检验结果见表2。
由协整检验结果可知,两个变量之间存在1个协整关系,协整方程具有明显的经济意义。协整关系所对应的长期方程如下:
TRANS=0.41LNFDI+0.08T(1)
由协整方程(1)可以看出,FDI与市场化程度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FDI占中国GDP的比重每增长1%,将会促进市场化指数提高0.41,FDI对中国的制度变迁发挥了比较大的促进作用。
5、VEM模型。根据格兰杰协整定理(Granger representation theorem),若模型中的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则可建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为了进一步确定FDI流入对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我们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着手建立有关FDI与中国市场化指数的向量误差修正(VEM)模型,模型估计结果如下:
ΔTRANSt=-0.09+0.51ΔTRANSt-1+0.57ΔTRANSt-2+0.63ΔTRANSt-3+0.77ΔLNFDIt-1
(-1.18)(2.37) (2.32)(2.49)(1.46)
-0.02ΔLNFDIt-2-0.39ΔLNFDIt-3-0.75(TRANS-0.41LNFDI-0.08T)
(-0.04)(-0.95)(-3.49)
R2=0.4743 adjusted-R2=0.2289 s.e.=0.1554 logL=15.1007(2a)
ΔLNFDIt=0.05-0.18ΔTRANSt-1-0.09ΔTRANSt-2-0.08ΔTRANSt-3+0.67ΔLNFDIt-1
(1.49)(-2.05)(-0.87) (-0.81) (3.11)
-0.04ΔLNFDIt-2+0.10ΔLNFDIt-3+0.19(TRANS-0.41LNFDI-0.08T)
(-0.17) (0.61)(2.11)
R2=0.8923 adjusted-R2=0.8421 s.e.=0.0641 logL=35.4837 (2b)
模型的回归系数基本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VEC模型中两个误差修正项的回归系数为一正一负,符合误差修正模型的反向修正机制,模型的结果是可以接受的。图3描述了该误差修正模型的残差序列和拟和值序列,从图中可以看到,回归模型取得了比较好的拟合结果,并且对市场化指数的变动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度。
6、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脉冲响应函数(Impulse Response Function)用于衡量来自随机扰动项的一个标准差冲击对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取值的影响。图4、图5分别描述了市场化程度与FDI两个变量各自对对方冲周的响应。图4显示,市场化指数TRANS对FDI的一个标准差信息的反应从第1期开始就比较明显,到第4期达到最大,最后逐渐减弱,到了第七期之后逐步平稳,但反应始终为正向。这个结果说明,FDI对中国市场化进程有长期推动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有一个过程。FDI刚进入时影响相对较小,然后不断增大,在第4期达到最大值以后,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影响程度又逐渐下降,最后趋于平稳。这个结论与经济学规律比较吻合。从这一结果来看,中国的外资流入是导致中国市场化程度提高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外资企业的进入对于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但就短期而言,FDI的流入对中国市场化水平的提升表现得不是特别明显,而在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调整以后,这种影响才开始逐渐显现。究其原因,在于制度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FDI流入所产生的模仿与示范效应、竞争效应、开放效应、扩散效应等的充分发挥需要一个过程;与此同时,国内部门为适应FDI进入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制度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换、公民观念意识的转换等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因此,FDI对市场化程度变动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长期性和滞后性特征,也是非常符合现实情况的。
图5显示,市场化程度对FDI的冲击效应为正,在第二期开始显现,然后随着滞后期的延长有放大效应,影响力持续上升,在第9期达到最大。这说明,中国市场环境的完善可以对FDI产生持久的吸引力,但这种作用的发挥有一期的滞后期,这一点与实际情况也非常吻合。一国区位优势改善以后,必然要等一段时间以后才能显现出它的效应,因为外国投资者对信息的了解和做出决策都有一个过程。此外,这个结论还证明了本文前面提出的一个理论假说,即区位优势是FDI影响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之一。由于中国区位优势的改善确实可以起到吸引FDI的作用,因此中国为了吸引到FDI而进行的区位优势改善自然也成为FDI推动制度变迁的途径之一。
7、结论。根据本文前面的理论分析,外商投资可以推进东道国的制度变迁,而实证分析结果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由协整方程可以看出,FDI与市场化程度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FDI占中国GDP的比重每增长1%,将会促进市场化指数提高0.41,这个结论不仅从变动方向上符合我们的理论构想,而且在变动幅度上也非常符合实际情况:由于中国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中国的制度变迁必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其中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一个微观经济主体,其对制度变迁的推动作用是相对有限的。此外,就短期而言,FDI的流入对中国市场化水平的提升表现得并不是特别明显,而在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调整以后,这种影响才开始逐渐显现。总体而言,FDI对中国的制度变迁发挥了比较大的促进作用。
五、总结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探讨了FDI对中国制度变迁的影响。本文认为,FDI之所以能影响东道国的制度变迁,在于外资具有的所有权优势及东道国为了吸引和发挥外资作用而对其区位优势进行的改进和完善。根据邓宁(John H. Dunning,1976)的OLI理论,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具有所有权优势,而所有权优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东道国制度的变迁:首先,外资作为“利益集团”对东道国政府制度变革进行推动;其次,外资具有的所有权优势可以对东道国的制度缺陷进行弥补。从区位优势的角度看,区位优势是吸引外资及发挥外资效应的条件之一,因此,东道国在对其区位优势进行完善的过程中自然加速了其制度变迁的进程。但FDI本身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它对中国制度变迁的作用必然受制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和其他制度变革程度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FDI促进了中国的制度变迁。对市场化指数与FDI建立的VAR模型表明,FDI与市场化程度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FDI占中国GDP的比重每增加1%,将会促进市场化指数提高0.41。
〔参考文献〕
[1]L.E.戴维斯,D.C.诺斯. 制度创新的理论:描述、类推与说明[A],[美]R·科斯 A·阿尔钦 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 [C].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2]奥尔森. 国家兴衰探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3]奥尔森. 集体行动的逻辑[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4]陈宗胜、吴浙等. 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5]储祥银. 跨国公司直接投资与经济转轨[J]. 国际贸易,1996(10):12-15.
[6]崔新健.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
[7]丁宁. 外商直接投资对国企改革制度环境的影响[J]. 现代企业,2006(9):20-21.
[8]樊纲. 论体制转轨的动态过程——非国有部门的成长与国有部门的改革[J]. 经济研究, 2000(1):11-21.
[9]樊纲,王晓鲁. 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2000年)[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10]黄亚生. 改革时期的外国直接投资[M]. 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
[11]江锦凡. 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机制[J]. 世界经济,2004(1):3-10.
[12]江晓薇、宋红旭. 中国市场经济度的探索[J]. 管理世界,1995(6):33-37.
[13]金新亮. 外商投资对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利弊分析[J]. 理论导刊, 2001(2):32-33.
[14]卢中原、胡鞍钢. 市场化改革对中国经济运行的影响[J]. 经济研究,1993(6)49-55.
[15]罗长远. 外国直接投资、国内资本与中国经济增长[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16]桑百川. 外商直接投资下的经济制度变迁[M].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17]孙广振,张宇燕. 利益集团与“贾谊定理”: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J]. 经济研究,1997(6)12-19.
[18]孙杰. 外商直接投资与制度创新[J]. 中国改革, 2006(6)18-20.
[19]张维迎,栗树和. 地区间竞争与中国国有企业的民营化[J]. 经济研究,1998(12)13-22.
[20]Classens, S.D. Klingebiel, and S. Schmukler. FDI and 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Complements or Substitutes[D], mimeo, world bank, 2001.
[21]Hymer, S.H. The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of Nation Firms: A Study of Direct Foreign Investment[M], Cambridge, MA.MIT Press, 1976.
[22]Johansen S.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Cointegrating Vectors[J],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 12, 1988: 231—254.
[23]Kamath, S.J.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a centrally planned developing economy: the Chinese case[J].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39, October, 1990:107—130.
[24]Keren, M., and G. Ofer. Globalization and Role of Foreign Banks in Economies in Transition[A], In Griegorz W. Kolodko ed.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 Globalization and Development[C],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2003.
[25]Kueh, Y.Y. Foreign investment and economic change in China[J], China Quarterly, 1992, No.131.
[26]OsterwaldLenum, M. A note with Quantities of the Asymptotic Distribution of the ML Cointegration Rank Tests[J], Statistics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54, 1992:461-472.
(责任编辑:高俊山 谷风)
The Infiuence of FDI on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s
WANG Xia CHEN Liu-qin
(Lanzhou Commercial College, Lanzhou 730020)
(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Tianjin300191,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explores FDI's impact on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s from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aspects. On the theoretical view, the paper points out that FDI's impact on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s originates from the ownership advantage and location advantage, whose effects are restrained by the overall process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The empirical analysis indicates that FDI has promoted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s.
Key words: FDI;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flu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