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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沪渝房产税试点改革办法出台之始,个人房产税即被寄予调控房价、取得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多重期待。然而通过本文分析发现,税改至今所取得的成效并不显著,税改体现出明显的试探性和过渡性,在短期内尚不具备全面铺开的条件。下一阶段推进房产税改革宜逐步完善征税要素的设计并辅之以整个税制体系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