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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二者合一的管理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的不断进步.这种传统的经济模式已不再受用。认清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并实行二者独立核算,已成为当前必然发展趋势。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差异;协调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我国的会计制度也需做出一定调整。本文将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二者之间的差异和协调途径进行分析与阐述,以更好的发挥二者各自不同职能作用。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
1.目标差异
一方面,财务会计的目标,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记录与核算,进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编制,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科学、有效的企业财务情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企业经营成果等相关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税务会计的目标,则是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保证各项税收工作包括纳税、计税、退税等顺利进行,而降低各项税收遵从成本。同时,税务会计还可为经济信息使用者提供科学的税务决策,保证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2.主体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是为会计实体服务,并对特定主体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等经济活动过程与结果进行计量、确认、记录及报告。同时财务会计主要以税法或者税收会计作为基础,二者没有明确的区分,但是却限制了财务会计职能的发挥,不利于会计信息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状况。税务会计的主体并不指单一对象,而是宏观意义上的会计活动,主要以税法作为导向,但是税务会计的最终目标是追求纳税人的利益最大化。所有涉及到申报纳税、税收、减免、筹划等与纳税相关的经济活动,都是税务会计的管理范围,但是对纳税人和与税收无关的业务没有核算义务。
3.核算基础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以权责发生原则作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主要以企业日常的经济管理活动为立足点,而没有完整的账务证明;税务会计则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二者共同作用的核算基础。由于纳税人有“支付钱财”、“征收管理方便与一致”的义务,所以其征收的必要性与财务会计的原则在有些方面相互矛盾,主要体现在对经济收益的确认方式以及扣减费用标准等方面。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途径
1.加强二者协调的理论性研究
加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二者协调,首先应从理论上明确它们的区别与联系,不能单凭二者之间的各种差异,就夸大它们的距离;也不能由于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就忽略它们之间的联系,而继续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二者合一”的会计模式。这就要求在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时,必须强化会计制度和税务会计的协调理论,加强实务研究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协调二者提供理论基础。
2.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
国家应充分考虑宏观经济运行模式,慎重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同时兼顾微观主体的各方利益,促进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协调。首先,对于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标准不同等情况,应有明确认定,为二者统一提供基础;其次,企业会计准则中部分内容已接近国际标准,税法则应该进一步弥补滞后规定,加强手段创新。同时缩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政策范围,简化计算税款程序。
3.推进会计电算化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也有较大进步,对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会计工作效率发挥重要作用。由于电算化的发展,会计信息的集中处理及重复利用顺利实现,财务会计及税务会计能够在不增加原始凭证的状况下,实现分行运作;另外,电算化具有实时性、多样性、随机性等特点,实现了会计信息的连续存储、跨年存储等功能,对企业领导者及时了解纳税资金状况提供重要依据,也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提供了有力支持。
4.会计处理规范化
财务会计制度及税收法律应该在具体的工作中,根据不同规范中体现出的差异选择不同导向标准,对于企业会计处理业务的规范化,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应充分协作,并与会计原则相一致。另外,由于我国会计处理方面尚不规范,甚至缺乏必要的会计制度制约,因此必须规范并完善会计制度,再加强与税收的协调管理。
5.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虽然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应朝向国际标准发展,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及市场环境。在二者的协调方面,既要符合我国国情,又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提高企业活力、减缓企业的负担,进而有效保障投资方的利益以及国家财政收入,促进我国经济快速、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段伟宏: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必然性及实施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30)
[2]孙青:构建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模式的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0(7)
[3]陈慈: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的运用比较[J].经济论坛.2010(5)
[4]田璇,耿贵彬: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选择[J].商场现代化.2006(32)
[5]周俐萍:探析税务会计的产生与模式选择[J].中国集体经济.2008(16)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差异;协调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我国的会计制度也需做出一定调整。本文将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二者之间的差异和协调途径进行分析与阐述,以更好的发挥二者各自不同职能作用。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
1.目标差异
一方面,财务会计的目标,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记录与核算,进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编制,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科学、有效的企业财务情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企业经营成果等相关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税务会计的目标,则是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保证各项税收工作包括纳税、计税、退税等顺利进行,而降低各项税收遵从成本。同时,税务会计还可为经济信息使用者提供科学的税务决策,保证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2.主体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是为会计实体服务,并对特定主体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等经济活动过程与结果进行计量、确认、记录及报告。同时财务会计主要以税法或者税收会计作为基础,二者没有明确的区分,但是却限制了财务会计职能的发挥,不利于会计信息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状况。税务会计的主体并不指单一对象,而是宏观意义上的会计活动,主要以税法作为导向,但是税务会计的最终目标是追求纳税人的利益最大化。所有涉及到申报纳税、税收、减免、筹划等与纳税相关的经济活动,都是税务会计的管理范围,但是对纳税人和与税收无关的业务没有核算义务。
3.核算基础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以权责发生原则作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主要以企业日常的经济管理活动为立足点,而没有完整的账务证明;税务会计则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二者共同作用的核算基础。由于纳税人有“支付钱财”、“征收管理方便与一致”的义务,所以其征收的必要性与财务会计的原则在有些方面相互矛盾,主要体现在对经济收益的确认方式以及扣减费用标准等方面。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途径
1.加强二者协调的理论性研究
加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二者协调,首先应从理论上明确它们的区别与联系,不能单凭二者之间的各种差异,就夸大它们的距离;也不能由于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就忽略它们之间的联系,而继续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二者合一”的会计模式。这就要求在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时,必须强化会计制度和税务会计的协调理论,加强实务研究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协调二者提供理论基础。
2.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
国家应充分考虑宏观经济运行模式,慎重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同时兼顾微观主体的各方利益,促进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协调。首先,对于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标准不同等情况,应有明确认定,为二者统一提供基础;其次,企业会计准则中部分内容已接近国际标准,税法则应该进一步弥补滞后规定,加强手段创新。同时缩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政策范围,简化计算税款程序。
3.推进会计电算化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也有较大进步,对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会计工作效率发挥重要作用。由于电算化的发展,会计信息的集中处理及重复利用顺利实现,财务会计及税务会计能够在不增加原始凭证的状况下,实现分行运作;另外,电算化具有实时性、多样性、随机性等特点,实现了会计信息的连续存储、跨年存储等功能,对企业领导者及时了解纳税资金状况提供重要依据,也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提供了有力支持。
4.会计处理规范化
财务会计制度及税收法律应该在具体的工作中,根据不同规范中体现出的差异选择不同导向标准,对于企业会计处理业务的规范化,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应充分协作,并与会计原则相一致。另外,由于我国会计处理方面尚不规范,甚至缺乏必要的会计制度制约,因此必须规范并完善会计制度,再加强与税收的协调管理。
5.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虽然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应朝向国际标准发展,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及市场环境。在二者的协调方面,既要符合我国国情,又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提高企业活力、减缓企业的负担,进而有效保障投资方的利益以及国家财政收入,促进我国经济快速、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段伟宏: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必然性及实施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30)
[2]孙青:构建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模式的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0(7)
[3]陈慈: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的运用比较[J].经济论坛.2010(5)
[4]田璇,耿贵彬: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选择[J].商场现代化.2006(32)
[5]周俐萍:探析税务会计的产生与模式选择[J].中国集体经济.2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