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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赔偿范围则是行政赔偿的核心内容。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确定的行政赔偿范围过窄,未能体现国家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也不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为顺应国家赔偿制度的世界发展潮流,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赔偿范围予以拓宽,以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