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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建筑物结构形式越来越新颖,基础工程作为建筑物的根基,其施工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基础工程造价占土建总造的比例明显上升,重视基础工程结算审核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基础工程 桩基 地下连续墙 结算 审核 探讨
中图分类号:F830.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the structure form is newer and newer. The basic engineering as building the foundation of the earth, and its construction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lso are higher and higher. Fundamental project cost accounting for the proportion of the total civil made significant rise, pays great attention to the basic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 and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foundation engineering, pile, underground continuous wall, count, check, discussion
一、 引言:大量的工程實践表明,整个建筑工程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础工程的质量和水平,由于基础工程属于隐蔽工程,其影响因素众多,使得基础工程这一领域变得十分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工程留下隐患,轻者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重者影响建筑物的安全。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向高层和地下建筑发展是必然趋势,因此地基基础工程向着地基基础技术复杂、工程量大、工期长方向发展,由此原因造成基础工程造价占土建总造的比例明显上升。曾有专业人士根据统计资料,用加权平均的算法得出这样一个“八二”法则,这就是在所有竣工的工程中有80%的工程采用了桩基础,在采用桩基础的工程中,桩基部分的工程造价占了该工程的主体构架部分(即不含维护结构、装修及安装部分)造价的20%。因此做为工程预结算人员,我们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基础工程造价,解决造价纠纷?
二、 重视施工合同审查,结算审计人员应重点阅读施工合同条款,尤其要充分熟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条款,这些条款是工程结算的核心依据,审查合同条款时应仔细推敲、反复斟酌。举一个例子:
某大厦位于广西南宁市,发包人是广西某房地产公司,承包人是上海某建筑公司,该工程施工合同于2005年11月签订,建设期2006年7月~2008年7月。合同中关于定额计价有如下约定:1、按现行一九九八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2、如果存在广西定额缺项的工程内容,则首先套用相应的广东98定额,没有则按上海93定额协商;并规定对上述定额的套用,原则上仅参照其定额的含量,预算单价仍按广西定额,费用定额仍按照广西定额不变。该大厦的基础采用地下连续墙,这种基础形式因施工专业化程度高,施工机械设备价格昂贵,在民用建筑中应用不广。在广西98定额中关于地下连续墙的计价是缺项内容,因此施工方结算时地下连续墙单价按照合同计价约定中第2项执行。
此工程在结算审核时,审计人员经过对合同约定的相关定额资料进行分析后,意见如下:
1、广东98定额和上海93定额中地下连续墙的相关定额子目,从工料机分析来看,由于定额编制时期的施工技术、施工机械设备相对落后的原因造成定额单价偏高,已远远偏离了本工程施工期时段地下连续墙这种基础形式的施工单价,并且在本工程签订合同之时,广东98定额和上海93定额均已停止执行。
2、广西于2006年7月1日起启用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消耗量定额》,同时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其补充定额)停止执行。本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是2006年7月1日前,因此工程结算仍执行广西98定额,但对于广西98定额中缺项的地下连续墙定额子目,在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已得到补充,因此可参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对应的定额单价。
三、 熟悉计价定额,了解定额子目基价中所包括的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为工程预结算人员,熟悉定额子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基本要求,计价定额中有详细章节说明,内容我就不再啰嗦。下面以广西2005消耗量定额为例,探讨基础工程结算中遇到的问题:
1、工程量的问题:
①成孔深度。人工挖孔桩在验收时,测量人员往往将孔底至护壁顶的距离视为成孔深度,然后预算员将此成孔深度代入“人工挖孔桩成孔”的定额计算造价,同时,人工挖孔桩的余土运输也按此工程量计算。如此结算就出现问题了,因为“人工挖孔桩成孔”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有:挖土、提土、运土于50m以下,排水沟修造、修正桩底;安装护壁模具,灌浇护壁混凝土;抽水、吹风、坑内照明、安全设施搭拆。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人工挖孔桩的井圈护壁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50~200毫米,壁厚比下面井壁厚度增加100~150毫米。分析定额工作内容及《施工规范》要求,则井圈护壁部位是不发生挖土人工费的,孔桩余土运输就更不会存在这段部位的土方工程量。
②空桩长度。空孔是施工中不可避免要产生的,有的施工方为了增加工程量,不惜想方设法做多空孔长度。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则就必须弄清设计底标高与自然地面的关系。设计底标高是室内地面到桩承台底的标高(注意不是桩承台垫层底的标高)而桩基施工一般是从自然地面开始计算的。而自然地面如果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不一致,那么计算桩长的长度就会由此变化而变化,这对计算设计桩长不会带来影响,但会影响空孔部分的工程量计算。所以关于空孔部分的计算应明确界定为“设计桩承台底标高至室外自然地面之间的高度”。注意不是设计室外地面的标高,因为设计室外地面高度是工程竣工时按设计要求必须达到的标高,而桩基施工应在建设方场地平整工作完成后或者基坑大开挖后进行,因此施工方应绘制桩基开工前的自然地面状况并由建设方签证认可,作为今后计算桩基空孔工程量的依据。
2、套用定额问题:
①人工挖孔桩在开挖的过程中碰到零星或不完整岩石而未到持力层的岩石,这部分的零星或不完整岩石该怎么套定额?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是否适合套用人工挖孔桩增加费的“入岩”定额呢?我们先看看广西定额关于“入岩增加费”的规定: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按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相应入岩子目乘以系数0.7。因此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应依照地质报告所示的岩层种类,按定额规定执行。
②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护壁砼用量比定额用量高,是否调整?这个问题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因为人工挖孔桩定额分成孔和桩芯混凝土两部分,成孔工程量是按设计桩径(桩芯+护壁)的截面积乘以挖桩孔的深度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护壁混凝土的用量是综合考虑在定额内。因此当设计护壁混凝土用量与定额用量不相同时,可以在定额中调整。
3、取费问题:
一个工程项目的土建部分在定额中划分为二十几个分部分项工程,当多个分部分项工程列在同一份结算书中时,应注意:大型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都有各自的取费费率。还要注意合同中是否约定工程造价下浮,看清合同中约定的下浮范围、下浮率以及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单价调整规定。
四、审查材料价格不要马虎。
建材价格随时间、地点、厂家品牌各异而波动较大,一个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与投标预算时的价格也会产生较大差距。审核时应注意:①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取何时何地的材料指导价差信息进行调整;②按供料合同、采购发票或签证单进行核实调整。
举个例子:某工程位于广西横县周边的L镇,按施工合同约定,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横县地方材料价格,L镇距横县30公里,依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相关说明,横县地方材料市场价格已包含5公里以内运费,县城到镇之间5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可计算几种主要建材相应的增加运费。因此结算时施工方要求将砂、石、水泥、钢材等四种主要建材计算增加运费,看似合情合理的要求,为什么我要把这个案例提出来呢?因为在审核工程资料时,发现该工程所使用的H品牌水泥的生产基地就在L镇,采购运距不超过5公里,而砂、石也是从本镇内自行开采的砂石料场所购,采购运距也不超过5公里。后经建设方与施工方协商,双方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即该工程的水泥、砂、石等三种建材价格按施工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横县地方材料价格,不再另行计算增加运费。
五、审查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的内容,要仔细别偷懒。
还是用一个实例来说明:某工程的桩基础成孔施工过程中遇到流砂,施工方报来工程联系单,内容有处理桩流砂的方案以及单价分析A元/立方米,建设方经审核同意其桩流砂处理方案但批准桩流砂的单价为B元/立方米,到该工程全部完工结算时,该项费用施工方以税内独立费的形式报结算。因为当时的广西计价定额中没有桩流砂的相关定额子目,而该份工程联系单也没有提供建设方审批价的单价分析过程,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多数预算员的做法与施工方的做法一样以税内独立费计。当时我在审核这笔费用时,我的做法是按工程联系单上的施工方案重新分析桩流砂单价,分析结果跟建设方审批单价基本一致,但有一点非常关键,我的分析结果验证了建设方的审批价B元/立方米是含税价。说到这里,预算人员就该明白了。
结束语
建筑工程造价在我国长期存在“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的话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搞好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控制工程造价,不仅需要审核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审核经验,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同时,还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等三方面人员的积极配合,出具的资料要真实可靠,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结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减少双方纠纷,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合理的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经济利益,使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地运行。
参考文献
[1] 冯遇奇 如何防止和化解桩基工程決算中的造价纠纷 新浪博客 2008
[2]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定额问题解答(一)》
关键词基础工程 桩基 地下连续墙 结算 审核 探讨
中图分类号:F830.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the structure form is newer and newer. The basic engineering as building the foundation of the earth, and its construction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lso are higher and higher. Fundamental project cost accounting for the proportion of the total civil made significant rise, pays great attention to the basic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 and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foundation engineering, pile, underground continuous wall, count, check, discussion
一、 引言:大量的工程實践表明,整个建筑工程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础工程的质量和水平,由于基础工程属于隐蔽工程,其影响因素众多,使得基础工程这一领域变得十分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工程留下隐患,轻者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重者影响建筑物的安全。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向高层和地下建筑发展是必然趋势,因此地基基础工程向着地基基础技术复杂、工程量大、工期长方向发展,由此原因造成基础工程造价占土建总造的比例明显上升。曾有专业人士根据统计资料,用加权平均的算法得出这样一个“八二”法则,这就是在所有竣工的工程中有80%的工程采用了桩基础,在采用桩基础的工程中,桩基部分的工程造价占了该工程的主体构架部分(即不含维护结构、装修及安装部分)造价的20%。因此做为工程预结算人员,我们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基础工程造价,解决造价纠纷?
二、 重视施工合同审查,结算审计人员应重点阅读施工合同条款,尤其要充分熟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条款,这些条款是工程结算的核心依据,审查合同条款时应仔细推敲、反复斟酌。举一个例子:
某大厦位于广西南宁市,发包人是广西某房地产公司,承包人是上海某建筑公司,该工程施工合同于2005年11月签订,建设期2006年7月~2008年7月。合同中关于定额计价有如下约定:1、按现行一九九八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2、如果存在广西定额缺项的工程内容,则首先套用相应的广东98定额,没有则按上海93定额协商;并规定对上述定额的套用,原则上仅参照其定额的含量,预算单价仍按广西定额,费用定额仍按照广西定额不变。该大厦的基础采用地下连续墙,这种基础形式因施工专业化程度高,施工机械设备价格昂贵,在民用建筑中应用不广。在广西98定额中关于地下连续墙的计价是缺项内容,因此施工方结算时地下连续墙单价按照合同计价约定中第2项执行。
此工程在结算审核时,审计人员经过对合同约定的相关定额资料进行分析后,意见如下:
1、广东98定额和上海93定额中地下连续墙的相关定额子目,从工料机分析来看,由于定额编制时期的施工技术、施工机械设备相对落后的原因造成定额单价偏高,已远远偏离了本工程施工期时段地下连续墙这种基础形式的施工单价,并且在本工程签订合同之时,广东98定额和上海93定额均已停止执行。
2、广西于2006年7月1日起启用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消耗量定额》,同时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其补充定额)停止执行。本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是2006年7月1日前,因此工程结算仍执行广西98定额,但对于广西98定额中缺项的地下连续墙定额子目,在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已得到补充,因此可参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对应的定额单价。
三、 熟悉计价定额,了解定额子目基价中所包括的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为工程预结算人员,熟悉定额子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基本要求,计价定额中有详细章节说明,内容我就不再啰嗦。下面以广西2005消耗量定额为例,探讨基础工程结算中遇到的问题:
1、工程量的问题:
①成孔深度。人工挖孔桩在验收时,测量人员往往将孔底至护壁顶的距离视为成孔深度,然后预算员将此成孔深度代入“人工挖孔桩成孔”的定额计算造价,同时,人工挖孔桩的余土运输也按此工程量计算。如此结算就出现问题了,因为“人工挖孔桩成孔”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有:挖土、提土、运土于50m以下,排水沟修造、修正桩底;安装护壁模具,灌浇护壁混凝土;抽水、吹风、坑内照明、安全设施搭拆。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人工挖孔桩的井圈护壁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50~200毫米,壁厚比下面井壁厚度增加100~150毫米。分析定额工作内容及《施工规范》要求,则井圈护壁部位是不发生挖土人工费的,孔桩余土运输就更不会存在这段部位的土方工程量。
②空桩长度。空孔是施工中不可避免要产生的,有的施工方为了增加工程量,不惜想方设法做多空孔长度。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则就必须弄清设计底标高与自然地面的关系。设计底标高是室内地面到桩承台底的标高(注意不是桩承台垫层底的标高)而桩基施工一般是从自然地面开始计算的。而自然地面如果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不一致,那么计算桩长的长度就会由此变化而变化,这对计算设计桩长不会带来影响,但会影响空孔部分的工程量计算。所以关于空孔部分的计算应明确界定为“设计桩承台底标高至室外自然地面之间的高度”。注意不是设计室外地面的标高,因为设计室外地面高度是工程竣工时按设计要求必须达到的标高,而桩基施工应在建设方场地平整工作完成后或者基坑大开挖后进行,因此施工方应绘制桩基开工前的自然地面状况并由建设方签证认可,作为今后计算桩基空孔工程量的依据。
2、套用定额问题:
①人工挖孔桩在开挖的过程中碰到零星或不完整岩石而未到持力层的岩石,这部分的零星或不完整岩石该怎么套定额?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是否适合套用人工挖孔桩增加费的“入岩”定额呢?我们先看看广西定额关于“入岩增加费”的规定: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按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相应入岩子目乘以系数0.7。因此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应依照地质报告所示的岩层种类,按定额规定执行。
②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护壁砼用量比定额用量高,是否调整?这个问题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因为人工挖孔桩定额分成孔和桩芯混凝土两部分,成孔工程量是按设计桩径(桩芯+护壁)的截面积乘以挖桩孔的深度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护壁混凝土的用量是综合考虑在定额内。因此当设计护壁混凝土用量与定额用量不相同时,可以在定额中调整。
3、取费问题:
一个工程项目的土建部分在定额中划分为二十几个分部分项工程,当多个分部分项工程列在同一份结算书中时,应注意:大型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都有各自的取费费率。还要注意合同中是否约定工程造价下浮,看清合同中约定的下浮范围、下浮率以及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单价调整规定。
四、审查材料价格不要马虎。
建材价格随时间、地点、厂家品牌各异而波动较大,一个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与投标预算时的价格也会产生较大差距。审核时应注意:①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取何时何地的材料指导价差信息进行调整;②按供料合同、采购发票或签证单进行核实调整。
举个例子:某工程位于广西横县周边的L镇,按施工合同约定,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横县地方材料价格,L镇距横县30公里,依照《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相关说明,横县地方材料市场价格已包含5公里以内运费,县城到镇之间5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可计算几种主要建材相应的增加运费。因此结算时施工方要求将砂、石、水泥、钢材等四种主要建材计算增加运费,看似合情合理的要求,为什么我要把这个案例提出来呢?因为在审核工程资料时,发现该工程所使用的H品牌水泥的生产基地就在L镇,采购运距不超过5公里,而砂、石也是从本镇内自行开采的砂石料场所购,采购运距也不超过5公里。后经建设方与施工方协商,双方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即该工程的水泥、砂、石等三种建材价格按施工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横县地方材料价格,不再另行计算增加运费。
五、审查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的内容,要仔细别偷懒。
还是用一个实例来说明:某工程的桩基础成孔施工过程中遇到流砂,施工方报来工程联系单,内容有处理桩流砂的方案以及单价分析A元/立方米,建设方经审核同意其桩流砂处理方案但批准桩流砂的单价为B元/立方米,到该工程全部完工结算时,该项费用施工方以税内独立费的形式报结算。因为当时的广西计价定额中没有桩流砂的相关定额子目,而该份工程联系单也没有提供建设方审批价的单价分析过程,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多数预算员的做法与施工方的做法一样以税内独立费计。当时我在审核这笔费用时,我的做法是按工程联系单上的施工方案重新分析桩流砂单价,分析结果跟建设方审批单价基本一致,但有一点非常关键,我的分析结果验证了建设方的审批价B元/立方米是含税价。说到这里,预算人员就该明白了。
结束语
建筑工程造价在我国长期存在“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的话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搞好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控制工程造价,不仅需要审核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审核经验,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同时,还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等三方面人员的积极配合,出具的资料要真实可靠,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结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减少双方纠纷,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合理的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经济利益,使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地运行。
参考文献
[1] 冯遇奇 如何防止和化解桩基工程決算中的造价纠纷 新浪博客 2008
[2]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定额问题解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