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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被继承人王金婵,于1976年与张二海结婚,第二年张继承其父母遗产三间房屋及一些日用家具。1980年5月张患癌症,临终前曾向其妻及亲友们表示,死后把家中全部财产都留给自己的后代(指王金婵腹中的胎儿)。张于同年12月去世。王金婵由于过度悲伤引起早产,于1981年1月2日生一男孩,婴儿活到第二天即死亡。王金婵也于产后第六日死于破伤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