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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走进人们的生活,使人们的生活更舒服、更安全、更方便。水是生命的源泉,水利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水的使用情况,为了确保交出令人们满意的高质量水利工程,进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就成为了必然手段。
[关键词]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 试验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F426.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1-0000-01
最近几年的时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批推进,一大批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流域治理项目、塘坝山塘整治项目、灌区续建配套项目等等相继开工建设.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检测结果作为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相当之大.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检测机构收费标准不一,存在无序竞争。首先,检测机构的价格标准不一致,检测机构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参照其他行业或参照外省同行标准自行定价,导致各检测机构收费差别较大.其次,个别检测机构压价揽活,报价无序,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数据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而检测费用的不到位极易造成试件未经试验即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从而经常出现原材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合格,工程实体抽检不合格的怪现象.再次,各行的检测机构收费“单位”不一致,也会导致试验报告质量良莠不齐; 有的检测机构实行总价收費,水泥样品送进之后,试验室就按相关行业规范,对需要检测的指标逐项试验,将试验结果与行业合格标准进行逐项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对规范; 有的检测机构则按分项收费,将水泥常规试验按指标分成 10 个细项,由委托方自行选择需要检测的项目,仅出具委托项目的试验结果,则容易发生应该检测的指标,由于委托人想省钱而未委托,形成的报告因检测项目缺项而不规范的情况.
1.2对检测机构的行业监管滞后。《检测管理规定》出台后,水利检测机构的资质正在有序就位,检测机构的数量也正逐年增加,但是市、县水行政主管对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明显力不从心,《检测管理规定》赋予给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权限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较难操作,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1) 从政策层面上讲,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不完善,致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监管没有充足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管理过程中主要由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单位这六方参与。国家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的管理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法规对其进行质量行为监管.但是,对质量检测单位的执法监管依据却势单力薄,甚至作为水利建设工程最高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共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都没有对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提出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
(2) 没有建立配套监管体系,没有具体的监管手段,对辖区内检测机构、检测员的检测行为及检测设备的运行情况监管不够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更不能及时处理问题.
(3) 检测机构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建立信息沟通与交流平台,关于《检测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参建各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要求无法实施,水行政部门即无法利用检测成果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二、水利工程检测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检测委托实施情况不到位。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工程,而我们在建工程质量检测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据调查,未能落实检测的主要原因有(1)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绝大多数为乡镇(街道),甚至是行政村,项目法人往往不具备有关的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 项目投资较小,工程前期就没有充足考虑质量检测经费;(3) 水利工程建设往往低处偏远,工程量不大,检测机构数量又较少,检测机构在业务量饱和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去承接水利业务,参建各方委托及送检均存在实际困难.
2.2质量检测过程综合监管缺失。目前,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对质量检测都很重视,要求参建各方严格按规范实施检测,可是由于监管手段的限制,目前重点只能对影响在建工程质量的检测报告进行跟踪监督,特别是对不合格的检测报告进行督查整改,而对监理方、施工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的监督,没有有效的科技手段. 事实上,质量检测过程中参与方实施的每一个步骤都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有效性,而质量检测的实施步骤也较为复杂,一般由检测委托、取样送检、试验操作、结果处理四个过程,完成前三个过程是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和检测机构共同作用的结果,是这些单位的检测相关工作规范性的综合体现.那么,如果不对除检测机构外的其他检测活动相关单位进行检测行为约束,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就很难控制.
三、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对策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已经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保证工程质量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3.1 强化建设单位委托检测、重视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1) 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委托主体上由施。
工单位为主、监理单位为辅、建设单位为次的情况转变为以建设单位为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跟踪监督的新方式. 由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委托检测,由监理方对检测样品的真实性负责,由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负责,由质量监督站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重视推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
参建各方都是以满足合同要求为目的而进行的质量检测,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则是站在监管的立场上,对工程质量及有关产品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3.2完善体制,明确监管职责
(1)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管理,尽可能应地适宜的制定监管细则,对目前存在的检测机构数量不足、地区分布不均、工程规模不大、检测预算不足等问题,出台过渡期的检测实施措施.
(2) 落实检测管理的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职责,可以委托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加强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主体检测行为的监管,具体负责对检测机构日常检测行为的监督巡查,诚信行为记录和违规违法的查处.
(3) 多样化监管手段,根据发展情况,逐步实现网络化实时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最终目标是建立对检测机构实行从来样登记到领取报告的全程网络化监管,能实施上传业务承接情况、试验过程监督、试验费用统计、不合格报告反馈与统计等信息.能充分利用工程质量检测成果,准确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对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覆盖建设工程检测的全过程.
(4) 建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水利系统内尝试建立一套与成本挂钩的水利行业检测的参考价格标准,对检测机构的业务合同实行监督管理,杜绝竞相压价或随意抬价行为,让水利检测市场开放、有序、公平,能更好地为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服务
四、结论
水利工程建设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用水以及农田灌溉和防洪抗涝等方面,我们要本着对工程负责、生命负责的态度,从各个方面做好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结合文中谈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调整,确保每一个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都是放心工程,都是“金品”工程,都是可以造福社会、为人们谋福利的工程。
参考文献
[1] 李玉起,黄志怀,陈贤挺.谈水利工程检测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人民珠江,2011.
[2] 岳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管理[J].北京农业,2011,(03):183-184.
[关键词]水利工程 质量检测 试验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F426.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1-0000-01
最近几年的时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批推进,一大批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流域治理项目、塘坝山塘整治项目、灌区续建配套项目等等相继开工建设.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检测结果作为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相当之大.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检测机构收费标准不一,存在无序竞争。首先,检测机构的价格标准不一致,检测机构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参照其他行业或参照外省同行标准自行定价,导致各检测机构收费差别较大.其次,个别检测机构压价揽活,报价无序,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数据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而检测费用的不到位极易造成试件未经试验即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从而经常出现原材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合格,工程实体抽检不合格的怪现象.再次,各行的检测机构收费“单位”不一致,也会导致试验报告质量良莠不齐; 有的检测机构实行总价收費,水泥样品送进之后,试验室就按相关行业规范,对需要检测的指标逐项试验,将试验结果与行业合格标准进行逐项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对规范; 有的检测机构则按分项收费,将水泥常规试验按指标分成 10 个细项,由委托方自行选择需要检测的项目,仅出具委托项目的试验结果,则容易发生应该检测的指标,由于委托人想省钱而未委托,形成的报告因检测项目缺项而不规范的情况.
1.2对检测机构的行业监管滞后。《检测管理规定》出台后,水利检测机构的资质正在有序就位,检测机构的数量也正逐年增加,但是市、县水行政主管对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明显力不从心,《检测管理规定》赋予给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权限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较难操作,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1) 从政策层面上讲,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不完善,致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监管没有充足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管理过程中主要由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单位这六方参与。国家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的管理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按法规对其进行质量行为监管.但是,对质量检测单位的执法监管依据却势单力薄,甚至作为水利建设工程最高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共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都没有对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提出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
(2) 没有建立配套监管体系,没有具体的监管手段,对辖区内检测机构、检测员的检测行为及检测设备的运行情况监管不够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更不能及时处理问题.
(3) 检测机构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建立信息沟通与交流平台,关于《检测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参建各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要求无法实施,水行政部门即无法利用检测成果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二、水利工程检测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检测委托实施情况不到位。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工程,而我们在建工程质量检测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据调查,未能落实检测的主要原因有(1)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绝大多数为乡镇(街道),甚至是行政村,项目法人往往不具备有关的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 项目投资较小,工程前期就没有充足考虑质量检测经费;(3) 水利工程建设往往低处偏远,工程量不大,检测机构数量又较少,检测机构在业务量饱和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去承接水利业务,参建各方委托及送检均存在实际困难.
2.2质量检测过程综合监管缺失。目前,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对质量检测都很重视,要求参建各方严格按规范实施检测,可是由于监管手段的限制,目前重点只能对影响在建工程质量的检测报告进行跟踪监督,特别是对不合格的检测报告进行督查整改,而对监理方、施工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的监督,没有有效的科技手段. 事实上,质量检测过程中参与方实施的每一个步骤都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有效性,而质量检测的实施步骤也较为复杂,一般由检测委托、取样送检、试验操作、结果处理四个过程,完成前三个过程是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和检测机构共同作用的结果,是这些单位的检测相关工作规范性的综合体现.那么,如果不对除检测机构外的其他检测活动相关单位进行检测行为约束,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就很难控制.
三、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对策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已经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保证工程质量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3.1 强化建设单位委托检测、重视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1) 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委托主体上由施。
工单位为主、监理单位为辅、建设单位为次的情况转变为以建设单位为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跟踪监督的新方式. 由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委托检测,由监理方对检测样品的真实性负责,由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负责,由质量监督站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重视推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
参建各方都是以满足合同要求为目的而进行的质量检测,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则是站在监管的立场上,对工程质量及有关产品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3.2完善体制,明确监管职责
(1)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管理,尽可能应地适宜的制定监管细则,对目前存在的检测机构数量不足、地区分布不均、工程规模不大、检测预算不足等问题,出台过渡期的检测实施措施.
(2) 落实检测管理的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职责,可以委托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加强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主体检测行为的监管,具体负责对检测机构日常检测行为的监督巡查,诚信行为记录和违规违法的查处.
(3) 多样化监管手段,根据发展情况,逐步实现网络化实时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最终目标是建立对检测机构实行从来样登记到领取报告的全程网络化监管,能实施上传业务承接情况、试验过程监督、试验费用统计、不合格报告反馈与统计等信息.能充分利用工程质量检测成果,准确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对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覆盖建设工程检测的全过程.
(4) 建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水利系统内尝试建立一套与成本挂钩的水利行业检测的参考价格标准,对检测机构的业务合同实行监督管理,杜绝竞相压价或随意抬价行为,让水利检测市场开放、有序、公平,能更好地为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服务
四、结论
水利工程建设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用水以及农田灌溉和防洪抗涝等方面,我们要本着对工程负责、生命负责的态度,从各个方面做好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结合文中谈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调整,确保每一个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都是放心工程,都是“金品”工程,都是可以造福社会、为人们谋福利的工程。
参考文献
[1] 李玉起,黄志怀,陈贤挺.谈水利工程检测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人民珠江,2011.
[2] 岳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管理[J].北京农业,2011,(03):18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