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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省内个别民办学校非法集资办学行为,省教育厅近日要求,严禁民办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非法集资办学。教育厅要求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非法集资办学。各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近期要对本地区本学校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集资行为的要限时整改纠正,对于已经集资的款项要做好清退工作,消除不良影响。对于逾期不报、自查不认真、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和领导干部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