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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以宋明理学中的理气论、心性论为理论背景,强调"仁"是"心之德,爱之理",并融入了"生生之谓仁"的传统德性论观点,对"仁"这一概念的内涵与性质结合传统礼学进行了再诠释。他以天理为"仁"与礼乐相交通的依据和桥梁,并以"阴阳"、"动静"的辨证思维阐释了"仁"、"义"、"礼"、"智"四端并立又对立统一的关系。朱熹将礼学与理学在其仁说中融会贯通,既回归和张扬了先秦仁学之道统,同时也颇具代表性地体现出了"经学与哲学相结合"这一中国哲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