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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问世至今,学界、实务届讨论亮点颇多,除了百姓津津乐道的离婚“冷静期”,另一热门话题当属“居住权”.“住有所居”是大多数社会公民的重要期望,《民法典》设计的居住权制度在满足公民住房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和发挥房产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该制度彰显了弱者利益保护和提高财产利用效率的价值,更是填补我国《物权法》立法之初的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