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中国古代孝文化的地位之高及内涵的异化和丰富,在世界上极为罕见。这是由中国独特的农业生产方式、血缘宗法制度、“孝治天下”的施行以及大力度的教化传承等原因共同促成了中国孝文化长期演进,历久不衰的演进。
[关键词]孝文化 孝文化演进 原因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富有特色的内容之一,它长期演进,历久不衰是由生产方式、社会结构、文化环境等方面决定的。
一、生产方式是演进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恩格斯也说过:“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伸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一个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类型,也决定了该社会的思想状况、伦理道德等。因此,子代与父辈的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理所当然的由物质生产方式决定。
中国农耕民族的生活方式是建立在土地这个固定的基础上的,稳定安居是农耕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他们年复一年地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活动范围相对狭小。长年累月的定居生活造就了先民极强的安土重迁观念。人们的习惯于“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这种与世隔绝、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使人们的时空观念得不到足够的拓展。于是,返诸外而求之于内,先民的意识触须就更多地伸向自己的圈子内,这样使以孝为基础的伦理道德规范因此得到了充分发展。
二、文化基因是演进的特殊原因
农业文明国家众多,为什么独有中国孝观念特别发达呢?恪守传统与祖先崇拜现象在世界各民族文明之初也都存在,为什么只有中国发展出完备的孝道体系呢?全人类普遍具有的亲亲之情,为什么独独在中国被抽象、提升为孝道,并经过漫长曲折的历史演进发展为内容丰富、影响力极大的孝文化呢?这是因为一个更为关键的因素——中国极富特色的文化基因,即中国农耕经济的血缘性决定。
与世界各国不同,中国社会是在血缘纽带解体不够充分的情况下步入文明社会的,其社会意识对血缘纽带的执著在世界文化中是相当罕见的,这注定了中国的农耕经济与其他文化体系中的农耕经济有着根本的不同。很多人都认为,华夏民族“早出暮入,耕稼树艺”的农耕经济,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中国农耕经济的自然经济体系与西欧中世纪庄园制自然经济体系,在基本经济细胞上有着根本性区别:一个是庄园,一个是家庭。家庭是以血缘为基础的,这种以血缘纽带相联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必然产生将血缘情感和实践理性融为一体的情感方式。同时,这种情感方式是由民族普遍的基本人生态度所合乎逻辑地派生,因为基于血缘关系的人类自身的生产繁衍,派生出亲子之爱、骨肉之情,派生出父子、夫妇等一整套伦理规范。而且由于聚族而居,彼此都同宗共祖,加上不同宗族之间频繁地嫁娶,更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个姻亲关系的网络,故不能不讲血缘情感和家族中尊卑贵贱长幼男女之序的道德规范,使情感的表达不能越出宗法道德限定的范畴。尤其是西周宗法制度的确定,把血缘关系上升为组织社会、建构国家的根本所在,奠定了中国古代延续几千年的宗法传统和家长制统治的基础。
血缘宗法制的发展路向影响着孝观念的发展路向,决定了孝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定势,血缘纽带数千年间始终是维系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由一个男性先祖的子孙团聚而成的家族,形成稳固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有机体生生不息的细胞。与此相一致,尽管朝代更替、社会变迁,孝观念的内涵及其表现形态也有相应的发展变化。但是,作为宗法制度的产物和维护宗法社会基础的手段,孝观念在传统道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从未发生根本的动摇,尤其是当它再次与政治联姻后,历代统治者对孝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巨大作用更是青睐有加。这反过来又促进了孝文化的发展演进。
宗法观念、祖先崇拜等伦理观念就作为中华文化的因子而积淀下来,进而又作为一种“遗传基因”,成为培育中国文化的独特土壤,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意识、社会心理的普遍根据。这种土壤就是几千年来家国同构的“家”文化的息壤,这种“家”文化的息壤,对以中国之“家”为起点和支点产生和演进的孝文化来说是极富营养的肥田沃土。
三、“孝治天下”是演进的政治保障
历代封建统治者及其思想家注意到了孝道对巩固和稳定封建秩序的社会作用,倡导“孝治天下”。几乎历代帝王都对儒家孝道孝行推崇有加,并以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和统治措施大力倡导孝行,惩治不孝。
1.严刑竣法维护孝道。在中国传统法律内容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历代法律对孝道的维护,这种维护或约束正是孝传统得以形成的重要保障。(1)将“不孝”定为重罪。古传“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孝经
[关键词]孝文化 孝文化演进 原因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富有特色的内容之一,它长期演进,历久不衰是由生产方式、社会结构、文化环境等方面决定的。
一、生产方式是演进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恩格斯也说过:“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伸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一个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类型,也决定了该社会的思想状况、伦理道德等。因此,子代与父辈的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理所当然的由物质生产方式决定。
中国农耕民族的生活方式是建立在土地这个固定的基础上的,稳定安居是农耕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他们年复一年地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活动范围相对狭小。长年累月的定居生活造就了先民极强的安土重迁观念。人们的习惯于“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这种与世隔绝、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使人们的时空观念得不到足够的拓展。于是,返诸外而求之于内,先民的意识触须就更多地伸向自己的圈子内,这样使以孝为基础的伦理道德规范因此得到了充分发展。
二、文化基因是演进的特殊原因
农业文明国家众多,为什么独有中国孝观念特别发达呢?恪守传统与祖先崇拜现象在世界各民族文明之初也都存在,为什么只有中国发展出完备的孝道体系呢?全人类普遍具有的亲亲之情,为什么独独在中国被抽象、提升为孝道,并经过漫长曲折的历史演进发展为内容丰富、影响力极大的孝文化呢?这是因为一个更为关键的因素——中国极富特色的文化基因,即中国农耕经济的血缘性决定。
与世界各国不同,中国社会是在血缘纽带解体不够充分的情况下步入文明社会的,其社会意识对血缘纽带的执著在世界文化中是相当罕见的,这注定了中国的农耕经济与其他文化体系中的农耕经济有着根本的不同。很多人都认为,华夏民族“早出暮入,耕稼树艺”的农耕经济,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中国农耕经济的自然经济体系与西欧中世纪庄园制自然经济体系,在基本经济细胞上有着根本性区别:一个是庄园,一个是家庭。家庭是以血缘为基础的,这种以血缘纽带相联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必然产生将血缘情感和实践理性融为一体的情感方式。同时,这种情感方式是由民族普遍的基本人生态度所合乎逻辑地派生,因为基于血缘关系的人类自身的生产繁衍,派生出亲子之爱、骨肉之情,派生出父子、夫妇等一整套伦理规范。而且由于聚族而居,彼此都同宗共祖,加上不同宗族之间频繁地嫁娶,更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个姻亲关系的网络,故不能不讲血缘情感和家族中尊卑贵贱长幼男女之序的道德规范,使情感的表达不能越出宗法道德限定的范畴。尤其是西周宗法制度的确定,把血缘关系上升为组织社会、建构国家的根本所在,奠定了中国古代延续几千年的宗法传统和家长制统治的基础。
血缘宗法制的发展路向影响着孝观念的发展路向,决定了孝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定势,血缘纽带数千年间始终是维系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由一个男性先祖的子孙团聚而成的家族,形成稳固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有机体生生不息的细胞。与此相一致,尽管朝代更替、社会变迁,孝观念的内涵及其表现形态也有相应的发展变化。但是,作为宗法制度的产物和维护宗法社会基础的手段,孝观念在传统道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从未发生根本的动摇,尤其是当它再次与政治联姻后,历代统治者对孝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巨大作用更是青睐有加。这反过来又促进了孝文化的发展演进。
宗法观念、祖先崇拜等伦理观念就作为中华文化的因子而积淀下来,进而又作为一种“遗传基因”,成为培育中国文化的独特土壤,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意识、社会心理的普遍根据。这种土壤就是几千年来家国同构的“家”文化的息壤,这种“家”文化的息壤,对以中国之“家”为起点和支点产生和演进的孝文化来说是极富营养的肥田沃土。
三、“孝治天下”是演进的政治保障
历代封建统治者及其思想家注意到了孝道对巩固和稳定封建秩序的社会作用,倡导“孝治天下”。几乎历代帝王都对儒家孝道孝行推崇有加,并以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和统治措施大力倡导孝行,惩治不孝。
1.严刑竣法维护孝道。在中国传统法律内容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历代法律对孝道的维护,这种维护或约束正是孝传统得以形成的重要保障。(1)将“不孝”定为重罪。古传“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孝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