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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规范化是保证审计领域法制统一,实施高效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09年版征求意见稿)文本中,仍有不少地方的语言文字表述不合理,将对立法和今后的实施形成消极影响。文章将其文字表述不当问题概括为:表达含混、重复规定、逻辑上的自我限缩、顺序不清、增减词语和口语化等6个类型,并提出了相应的补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