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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和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容涉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改革等各个方面,我认为这是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一步具体化,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内容十分丰富、深刻。下面,我谈几点认识:
一是依法治国是当前社会发展和中共执政理念发展的必然结果。 虽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实施17年,但是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是首次, 这既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也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法治和其治理国家作用的认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社会关系、经济生活、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和人们观念的深刻变化,这就决定了必须要走法治这条道路才能保证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健康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视野越来越开阔、执政理念越来越科学,也日益认识到,必须要建设法治昌明的政治生态基础才能保证自身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执政党发展的必然。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依法治国的轨道上稳步推进。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60条,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我国社会尽快实现从改革推进法治, 到法治推进改革的转变。当前,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一切改革举措都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这就要求我们整个社会都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大业,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三是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任重道远。有专家概括习总书记的法治观:依法改革、依法反腐,让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用法治打造“现代版”的国家治理。习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了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可能还需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非常不易。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绝不平坦,任务非常繁重、艰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要实现有法必依,比有法可依,要难得多。要挑战、攻坚“权大于法”;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当今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提出如此重任,并担负得起这一历史重任。
四是充分发挥参政党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应有的作用。法治中国,不仅是中共执政的努力方向,也理应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履职的重点领域。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担负着政治和历史使命的参政党贡献力量。围绕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比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让重大改革都要有法可依,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这里面,就有许多工作要做:现行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少的冲突、矛盾,不协调、不适应;要加强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完善立法的体制机制,现在部门立法、部门利益还很重,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如何真正充分地体现和发挥人大立法机关、政协人才济济的作用,进一步遵循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发展的规律,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还有太多的工作需要做 ——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形成真正的追究问责制度;破除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推进形成法治思维;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特别是形成法治的社会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从儿童、青少年到成人,全民的法治观念,实现全民守法,让法治精神融入每个儿童、青少年的血液,从小铭刻在心中……有太多工作需要做。所以,面对新责任、新使命,参政党需要一起为建设法治国家献计出力。
依法治国,无疑需要构建依法执政的党务运行机制和民主决策机制,还需要强化依法执政的民主监督机制。参政党能否充分、正确地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与职责,需要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努力的是: 既需要执政党完善政治协商的机制和程序,明确协商的内容、主体、程序和方式,完善效果跟踪评估等工作机制;同时,参政党自身也必须进一步提高履职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监督的组织性、体制外的特点,积极探索立法协商等多种民主协商途径,促进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民主监督上的良性循环,有效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氛围。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民进北京市委会主委)
一是依法治国是当前社会发展和中共执政理念发展的必然结果。 虽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实施17年,但是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是首次, 这既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也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法治和其治理国家作用的认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社会关系、经济生活、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和人们观念的深刻变化,这就决定了必须要走法治这条道路才能保证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健康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视野越来越开阔、执政理念越来越科学,也日益认识到,必须要建设法治昌明的政治生态基础才能保证自身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执政党发展的必然。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依法治国的轨道上稳步推进。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60条,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我国社会尽快实现从改革推进法治, 到法治推进改革的转变。当前,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一切改革举措都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这就要求我们整个社会都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大业,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三是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任重道远。有专家概括习总书记的法治观:依法改革、依法反腐,让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用法治打造“现代版”的国家治理。习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了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可能还需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非常不易。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绝不平坦,任务非常繁重、艰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要实现有法必依,比有法可依,要难得多。要挑战、攻坚“权大于法”;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当今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提出如此重任,并担负得起这一历史重任。
四是充分发挥参政党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应有的作用。法治中国,不仅是中共执政的努力方向,也理应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履职的重点领域。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担负着政治和历史使命的参政党贡献力量。围绕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比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让重大改革都要有法可依,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这里面,就有许多工作要做:现行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少的冲突、矛盾,不协调、不适应;要加强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完善立法的体制机制,现在部门立法、部门利益还很重,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如何真正充分地体现和发挥人大立法机关、政协人才济济的作用,进一步遵循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发展的规律,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还有太多的工作需要做 ——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形成真正的追究问责制度;破除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推进形成法治思维;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特别是形成法治的社会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从儿童、青少年到成人,全民的法治观念,实现全民守法,让法治精神融入每个儿童、青少年的血液,从小铭刻在心中……有太多工作需要做。所以,面对新责任、新使命,参政党需要一起为建设法治国家献计出力。
依法治国,无疑需要构建依法执政的党务运行机制和民主决策机制,还需要强化依法执政的民主监督机制。参政党能否充分、正确地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与职责,需要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努力的是: 既需要执政党完善政治协商的机制和程序,明确协商的内容、主体、程序和方式,完善效果跟踪评估等工作机制;同时,参政党自身也必须进一步提高履职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监督的组织性、体制外的特点,积极探索立法协商等多种民主协商途径,促进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民主监督上的良性循环,有效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氛围。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民进北京市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