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谈到惠州市法律人才,曹春和是无法绕过的代表人物。
17岁时,曹春和以河源市和平县文科状元身份,考入西政法律系;毕业后仅用十年时间,他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殊荣;33岁时,他毅然辞去公职,与三位合伙人创建伟伦律师事务所,将伟伦所打造成惠州市第一大律所。
“律师要做常胜将军,常胜的基础是业务精湛。”曹春和说,人生往往只会给每个人一次机会,只有提前做好准备,才可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17岁,县文科状元圆梦西政
在粤东北地区,连绵横亘着英雄的九连山。
位于九连山下的重点高级中学——和平县和平中学便是曹春和的母校。少年时期的曹春和,求学环境并不理想。在他读小学时期,大多数高校虽然开始恢复招生,但只选拔具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入学,不招收应届毕业生,且取消文化考试。也就是在这个特殊时期,“白卷英雄”被树立成了典型,“读书无用论”盛行。
在这种社会氛围下,身边的同学纷纷逃学,荒废学业。但曹春和却还在坚持读书。“父母教育我们,人不能只看眼前,不要看现在读书没有用,说不定将来就会有用,做人眼光要长远,要坚信未来是好的。”在父母的督促和指引下,曹春和一路坚持下来。
果不其然,社会环境悄然变化。
1977年12月,关闭十年之久的高考大门重新打开,570万考生走进考场,用知识改变命运。这对于刚刚升入中学的曹春和而言,无疑看到了未来和希望。
1982年夏天,17岁的曹春和参加高考,最终以和平县文科状元的身份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
曹春和至今还记得,远赴重庆求学时,在重庆菜园坝下了火车后,就马上感受到了母校的热情。“学校有大巴车来接站,大半夜12点钟还来接送,发给我们东西吃,真的把我们当宝贝呵护。”曹春和回忆说,西政老师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这让他很感动,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曹春和所在的82级学生入学时,西政78级刚毕业离校,82级住着78级原来的宿舍,用着78级原来的教室,也继承着78级的精神。“78级师兄师姐的风采,我们没有机会体会,但79级师兄师姐的风采,历历在目,耳濡目染。”曹春和说,当时法律人的思辨意识很强,在平时的日常生活里,都要进行思辨,甚至可以说到了鸡蛋里挑骨头的程度。
曹春和至今记得,自己学年论文的题目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胆探讨是立法平等还是司法平等,由学校德高望重的老师进行指导。西政的老师也鼓励学生大胆解放思想,进行独立思考。
32岁,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殊荣
在校期间,曹春和一直有做法官的目标。但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曹春和大学毕业,被分配至惠州市(惠阳地区)。因为个头比较瘦小,时任法院院长觉得形象不够威严,没有接收他,反而是司法局要了他,将其安排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就这样,曹春和做起了公职律师。
“进了司法局后,大家都把大学生当宝贝。我刚到时,局长、科长都会拿着材料、講话稿过来说,小曹帮我把把关、改一下。态度很谦虚,对我很尊重。”当时曹春和刚大学毕业,文章都没写过几篇,但看到对方如此信任,就暗下决心一定要负起责任,表现出西政人的专业精神。时间一长,西政毕业生专业扎实的现象,就被曹春和在司法局里面树立起来。
当时的律师还没有多少民事案件要办理,经手的多是刑事案件。曹春和从业接手的第一个案件就是贪污案件辩护,一位商业局干部妻子涉嫌贪污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全惠阳地区商业系统的干部全部要求来听审。坐在曹春和对面的,是一位资深公诉人。“律师和公诉人都是一起成长的,我们毕业出来是名不经传的小律师,慢慢经手的案件多了,变成资深律师,对手也是一样。”
凭借专业和努力,曹春和在律师行业一路成长,获得的荣誉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1992年10月,升任惠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1993年6月升任惠州市律师事务所任主任、高级律师,是当时惠州市政法系统最年轻的科级干部;1995年,他被选送第6期中青班培训;1996年10月,获“惠州市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称号;1997年3月,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律师”;1997年4月,获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惠州市劳动模范称号;1997年10月,获广东省司法厅颁发“二等功”奖章;1997年他还登上了《广东律师》杂志和《中国律师》杂志封面人物……
33岁,辞去公职创办伟伦律师所
在外界看来,诸多荣誉加身的曹春和,仕途将平步青云。但就在他32岁时,却做了一个决定:辞去公职,与三位创始合伙人共同创建伟伦律师事务所。
做这个决定,与曹春和自信的性格有关系,更与当时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分不开。当时司法部对我国律师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1996年颁布了律师法,从立法上解决了律师的定位问题,肯定了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进一步加强了律师的职业化,解放了律师行业的生产力。
出来创业时,曹春和坚信只要坚持专业为本,用心办理案件,就一定可以闯出一片新天地。因为是自己创业,他办案更加用心,获得了客户信任,伟伦所的业务越来越多,律师队伍也越来越大。
虽然平时工作很忙,但曹春和还是挤时间给自己充电:1998年,他从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班毕业;1998年,他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的执业证;1999年至2001年,他在母校西政经济法研究生班进修;2008年至2010年,他在长江商学院读EMBA,与一大批优秀企业家一起学习、探索成功经营之道。
“无论是做律师还是开律所,都要取势、明道、优术。”曹春和说,取势就是在律所行业里有地位,明道就是要懂得如何服务客户和律师,优术就是能够把律师专业做精。围绕这三点,伟伦所提出了九大建设:硬件建设、品牌建设、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党建建设、行政建设、客户建设,做成了惠州第一规模的律所。
创业20余年,伟伦所创造了多项记录:伟伦所的律师数量占全惠州市社会律师的10%;伟伦所的优质客户占比很高,惠州大的机构企业都是伟伦所的客户;伟伦所高端人才占比高,所里的一级律师职称占全惠州市的1/3。
“律师要做常胜将军,这样才可以生存下来,常胜的基础是业务精湛,优秀律师都是身经百战的常胜将军。”曹春和一直和年轻律师说,人生往往只会给每个人一次机会,只有不断的胜任工作,做好工作,才可以发展得好。在此之前,应该很早准备,做到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
17岁时,曹春和以河源市和平县文科状元身份,考入西政法律系;毕业后仅用十年时间,他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殊荣;33岁时,他毅然辞去公职,与三位合伙人创建伟伦律师事务所,将伟伦所打造成惠州市第一大律所。
“律师要做常胜将军,常胜的基础是业务精湛。”曹春和说,人生往往只会给每个人一次机会,只有提前做好准备,才可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17岁,县文科状元圆梦西政
在粤东北地区,连绵横亘着英雄的九连山。
位于九连山下的重点高级中学——和平县和平中学便是曹春和的母校。少年时期的曹春和,求学环境并不理想。在他读小学时期,大多数高校虽然开始恢复招生,但只选拔具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入学,不招收应届毕业生,且取消文化考试。也就是在这个特殊时期,“白卷英雄”被树立成了典型,“读书无用论”盛行。
在这种社会氛围下,身边的同学纷纷逃学,荒废学业。但曹春和却还在坚持读书。“父母教育我们,人不能只看眼前,不要看现在读书没有用,说不定将来就会有用,做人眼光要长远,要坚信未来是好的。”在父母的督促和指引下,曹春和一路坚持下来。
果不其然,社会环境悄然变化。
1977年12月,关闭十年之久的高考大门重新打开,570万考生走进考场,用知识改变命运。这对于刚刚升入中学的曹春和而言,无疑看到了未来和希望。
1982年夏天,17岁的曹春和参加高考,最终以和平县文科状元的身份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
曹春和至今还记得,远赴重庆求学时,在重庆菜园坝下了火车后,就马上感受到了母校的热情。“学校有大巴车来接站,大半夜12点钟还来接送,发给我们东西吃,真的把我们当宝贝呵护。”曹春和回忆说,西政老师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这让他很感动,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曹春和所在的82级学生入学时,西政78级刚毕业离校,82级住着78级原来的宿舍,用着78级原来的教室,也继承着78级的精神。“78级师兄师姐的风采,我们没有机会体会,但79级师兄师姐的风采,历历在目,耳濡目染。”曹春和说,当时法律人的思辨意识很强,在平时的日常生活里,都要进行思辨,甚至可以说到了鸡蛋里挑骨头的程度。
曹春和至今记得,自己学年论文的题目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胆探讨是立法平等还是司法平等,由学校德高望重的老师进行指导。西政的老师也鼓励学生大胆解放思想,进行独立思考。
32岁,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殊荣
在校期间,曹春和一直有做法官的目标。但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曹春和大学毕业,被分配至惠州市(惠阳地区)。因为个头比较瘦小,时任法院院长觉得形象不够威严,没有接收他,反而是司法局要了他,将其安排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就这样,曹春和做起了公职律师。
“进了司法局后,大家都把大学生当宝贝。我刚到时,局长、科长都会拿着材料、講话稿过来说,小曹帮我把把关、改一下。态度很谦虚,对我很尊重。”当时曹春和刚大学毕业,文章都没写过几篇,但看到对方如此信任,就暗下决心一定要负起责任,表现出西政人的专业精神。时间一长,西政毕业生专业扎实的现象,就被曹春和在司法局里面树立起来。
当时的律师还没有多少民事案件要办理,经手的多是刑事案件。曹春和从业接手的第一个案件就是贪污案件辩护,一位商业局干部妻子涉嫌贪污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全惠阳地区商业系统的干部全部要求来听审。坐在曹春和对面的,是一位资深公诉人。“律师和公诉人都是一起成长的,我们毕业出来是名不经传的小律师,慢慢经手的案件多了,变成资深律师,对手也是一样。”
凭借专业和努力,曹春和在律师行业一路成长,获得的荣誉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1992年10月,升任惠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1993年6月升任惠州市律师事务所任主任、高级律师,是当时惠州市政法系统最年轻的科级干部;1995年,他被选送第6期中青班培训;1996年10月,获“惠州市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称号;1997年3月,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律师”;1997年4月,获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惠州市劳动模范称号;1997年10月,获广东省司法厅颁发“二等功”奖章;1997年他还登上了《广东律师》杂志和《中国律师》杂志封面人物……
33岁,辞去公职创办伟伦律师所
在外界看来,诸多荣誉加身的曹春和,仕途将平步青云。但就在他32岁时,却做了一个决定:辞去公职,与三位创始合伙人共同创建伟伦律师事务所。
做这个决定,与曹春和自信的性格有关系,更与当时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分不开。当时司法部对我国律师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1996年颁布了律师法,从立法上解决了律师的定位问题,肯定了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进一步加强了律师的职业化,解放了律师行业的生产力。
出来创业时,曹春和坚信只要坚持专业为本,用心办理案件,就一定可以闯出一片新天地。因为是自己创业,他办案更加用心,获得了客户信任,伟伦所的业务越来越多,律师队伍也越来越大。
虽然平时工作很忙,但曹春和还是挤时间给自己充电:1998年,他从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班毕业;1998年,他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的执业证;1999年至2001年,他在母校西政经济法研究生班进修;2008年至2010年,他在长江商学院读EMBA,与一大批优秀企业家一起学习、探索成功经营之道。
“无论是做律师还是开律所,都要取势、明道、优术。”曹春和说,取势就是在律所行业里有地位,明道就是要懂得如何服务客户和律师,优术就是能够把律师专业做精。围绕这三点,伟伦所提出了九大建设:硬件建设、品牌建设、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党建建设、行政建设、客户建设,做成了惠州第一规模的律所。
创业20余年,伟伦所创造了多项记录:伟伦所的律师数量占全惠州市社会律师的10%;伟伦所的优质客户占比很高,惠州大的机构企业都是伟伦所的客户;伟伦所高端人才占比高,所里的一级律师职称占全惠州市的1/3。
“律师要做常胜将军,这样才可以生存下来,常胜的基础是业务精湛,优秀律师都是身经百战的常胜将军。”曹春和一直和年轻律师说,人生往往只会给每个人一次机会,只有不断的胜任工作,做好工作,才可以发展得好。在此之前,应该很早准备,做到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