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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林业工作总体目标是:完成营造林600万亩以上,其中特色经济林450万亩,退耕还林85万亩,义务植树8000万株,建设70个核桃基地县;完成天然林管护任务17969.3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火案查处率达8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6‰以内,新建沼气池20万户,农村太阳能热水器10万平方米,农村改灶10万户;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林业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第二、三产业比例提高,产业结构更加合理。